李洵看了他一眼,沉声道:“正好有一件事让你去做,你派人潜入太子身边,密切监视他的动静。 必要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帮他一把! 另外保护好母妃的安全,不能让她出事,必要时候将她接回北凉郡!” 没错! 他已经得到了消息,太子已经是开始密谋造反了。 这也是他没有答应张临辰弑君的原因,因为没有必要这么做。 既然已经有人出手了,自己又何必插一手,得到这么一个弑父的罪名呢。 只要在必要时候推一把,太子就会将一切解决,这就是最好的局面。 至于皇帝的死活,那就看太子会如何选择了,那就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 “太子造反!” 李尽忠眼前一亮,看来主公大业已经是快成了,真是期待那一天啊。 等到太子造反,主公趁机主持大局,清君侧,直接就将所有势力吞并,绝对是美滋滋。 到了那一天,大雍王朝祖坟冒青烟啊! 想到此处,他激动道:“主公放心,我让麾下最精锐的人前去盯着,绝对不会出问题的。 太子想要除掉皇上,这可不容易。 主公,要不我们把百草枯给他一份,助他一臂之力吧?” 额! 看着一脸亢奋的李尽忠,李洵嘴角抽动了一下,忘了这也是大周的反骨仔。 他摇了摇头道:“这就不用了,他们不缺毒药的。对于下毒对付自己人,他们可是专业的!” 那几个混蛋兄弟可是下毒的高手,太子背后有着南宫世家支撑,更是不会缺少那玩意儿。 反倒是自己将百草枯给了他的话,无疑是将杀李泰然的证据交给了对方。 虽然这早就是心知肚明的事情,不过没有证据谁也指责不了自己。 但有了证据的话,这可不利于自己的名声。 即便要给,那也必须要第三方,甚至是第四方给了,可不能牵连咱的身上。 未来自己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大周的救世主! 就在这时候,一个军营的守卫匆匆而来,沉声道:“王爷,家里来人了,说是京华城来人了!” 京华城! 李洵眼前一亮,如果情报不错的话,那就是自己的实封到手了。 萧若无等人也听到动静赶了过来。 闻言忍不住皱眉道:“主公,这次皇帝还要召您回京华城,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您要三思啊!” 这摆明了是黄鼠狼和鸡拜年,没安好心的事情,搞不好都想要软禁自家主公了。 李洵微微颔首笑道:“放心吧,本王可不是待宰的羔羊,不会一点准备都没有。 我们回去看看,到底是谁过来宣旨吧,不会又是汪海吧!” 他这么一说,萧若无等人也不再多劝,主公有准备就好,那就没有问题了。 .......... 王府门口! 此刻朝廷的使者已经是到了王府,不过却没有进入王府,而是在外面等着。 周围老百姓看到这一幕,不禁是感叹不已。 “秦王殿下威武,才多久时间又来了天使,这可是北凉郡难得一见的事情。” “是啊,你看到宣旨的人没有,居然是当今的礼部尚书孔一达亲自前来宣旨,王爷好大的面子啊。” “嘿嘿,还得是秦王殿下啊,居然让礼部一把手亲自来了。” “秦王这次可是立了大功,打出了我大周的风采,不知道朝廷怎么赏赐他老人家呢。” 老百姓中不缺能人,一下子就认出了传旨的人是孔一达,不禁是震惊不已。 万万没想到,传旨的居然是当今礼部尚书孔一达,这可是六部大佬啊。 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秦王功劳卓绝,一般人没有资格前来宣旨。 想到此处,老百姓心中居然有一种自豪感,那就是自家王爷的实力啊。 而此刻孔一达眼中也充满了惊奇,四处打量着周围。 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这里变化居然这么大,简直可以说是天翻地覆啊。 上次来这里已经是几年前,那时候是周傅宗打了一个大胜仗,他才亲自前来。当时这里贫穷无比,老百姓眼中都是绝望和痛苦,被战争所拖累。 如今北凉郡的老百姓脸上充满了笑容,一个个更是抬头挺胸,充满了自信和幸福,简直是天壤之别。 他忍不住是看向了身边的副手,好奇道:“大海,没想到你将北凉郡治理得这么好,难怪升任到了户部侍郎啊! 当初还有人说是因为你是太子的人,现在看到这功绩,老夫大嘴巴子扇死他!” 额! 听到他的话,张大海不禁是嘴角一抽,干笑道:“孔兄,那你还是扇死我吧,我刚才来了也懵逼了。 这都不是我的功劳,是秦王的功劳啊!” 这一刻,他尴尬无比! 他升职了几次,可不是靠这功绩,而是太子重新得势。 事实上,刚来的时候他也是一脸懵逼,差点被吓傻了。这才一个月多的时间,北凉郡居然大变样了,简直改天换地。 相比现在的北凉郡,以前那完全是狗窝啊。 “什么,这是秦王短时间内做到的?”听到这句话,孔一达不禁是瞳孔一缩,一脸难以置信地说道。 这也太厉害了吧,这简直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秦王到底怎么做到的啊。 边上的南宫万豪也是唏嘘不已,先前为了躲避苍狼国南下,他跑到了京华城躲避去了。 没想到苍狼国没有打过来,反倒是秦王打过去了,简直就是犹如梦境一般。 听到两人的话之后,他不禁苦笑道:“为了北凉郡的重建,秦王起码花费了几千万的金钱,自然可以做到这一步。” “几千万的钱?” 听到这句话之后,孔一达不禁是倒吸一口凉气,而张大海则是直接傻了。 作为户部侍郎的他,自然知道这些钱代表什么,大周一年的税收也不过是一千多万啊,秦王这也太豪横了吧。 这挣钱速度,户部抢都没这么快的。 孔一达受到几次震撼,忍不住叹息道:“哎,世间总有天之骄子,秦王就是如此了啊!文武双全,连经济一道也是信手拈来,简直神人也!” 这一刻,他心中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可惜秦王不是长子,更可惜秦王身上有前朝血脉,当真是造化弄人啊! 如若不是这些问题的话,这绝对是大周最好的继承人! 没有之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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