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情报来看,罗网最后对誉王府进行了搜寻。 不但寻找到了大量的财物,还发现了誉王的种种布局。 “好隐忍啊!” 看到这些东西之后,李洵也不禁对他有些刮目相看。 这家伙表面上人畜无害,甚至处处弱于其他皇子,暗地里却是非同小可的存在。 他不但在乱石林扶持了势力,控制他们劫掠来往盐商。 在其他各地也有布局,汇聚起来绝对是一股不小的力量。m.biqubao.com 他一直引而不发,想来是要再积累一些力量,最后终极一跃的。 不过问题来了! 这家伙这么能忍,这次怎么就忍不住了,要杀自己呢? “嘿嘿,这封信恐怕就是原因了!” 李尽忠从情报袋子里面掏了一下,一封信出现在了他的手中,他笑着递给了李洵。 哦? 李洵打开一看,瞬间恍然大悟起来,感叹道:“本王小看天下人了,这世上不缺聪明人啊!” 这是一封回信! 从小明国边境发给誉王的,内容正是调查自己和小明国的关系。 显然李倓在怀疑自己的身份,派人前去打探了。 如此一来,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一个老阴逼突然这么着急要出头,还要刺杀自己了。 因为他坐不住了。 他担心自己真是小明国的皇帝,所能动用的资源可比他们多了太多。 到了那时候,他们根本争不过自己,只会被自己蚕食。 因此他才会放弃继续苟下去,而选择了铤而走险。 看到这里,李洵有些感叹。 如果没有自己存在的话,说不定还真让这家伙给成功了。 毕竟他的布局都很深远,财富也是足够多,完全可以供他成大事的。 可惜,他遇到了自己啊。 “额!” 李尽忠闻言不禁是感叹不已,幽幽道:“有时候笨一点的话,或许还可以活得久远一点。 誉王之死,就在于他太聪明啊!” 说实话,他觉得自家王爷也挺够意思的。 只要不是主动招惹他,王爷从来不会乱杀人。 现在他主动送上门来,那就怪不得主公,只能说他自己找死了。 “聪明人的好奇心重嘛!” 李洵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句话倒是很有道理。 有时候太过于聪明,那也是一种罪啊! 至于自己身份是否泄露,他是一点都不担心。 毕竟这件事你是无法查证的,你总不能跑去小明国皇宫查吧。 那你恐怕等不到结果,就会被杀死了。 而这时候,李尽忠则是有些奇怪,他好奇道:“王爷,为什么您那么看重胡不归啊?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有了您的提升,但依旧只是一个强一点的普通人啊。” 他很奇怪。 从情报上来看,胡不归直接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差点失手被擒的。 这样的人王爷还要重用,实在是有些想不通啊。 李洵看了京华城方向一眼,笑道:“他虽然是一个普通人,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普通人。” 啊? 李尽忠一脸懵逼,感觉有些被绕晕了。 什么叫做是普通人,又不普通啊,这太深奥了。 他脑袋上写满了问号,脑子不够用啦。 李洵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因为他有着赤子之心,这就是我看重他的地方。 这也是支持着他一个普通人,敢拦下本王马车的原因。 这种人一旦收为己用,将是一把最锋利的刀。” 什么叫做赤子之心? 别处不好说,但是在胡不归这里就是他对北方家乡的热爱,和那一丝不愿与异族和解的倔强。 这也是为什么李洵会重用他,甚至让病老人亲自打磨他的原因。 他是李洵给大周准备的清算者! “清算者?” 李尽忠眼前一亮,这个名头有些霸气啊。 不过那胡不归一个普通人,他当得起嘛? “当得起,而且非他不可!” 对于自己这个选择,李洵可是经过了仔细斟酌,最后才做出的选择。 这个胡不归乃是北方战争的受难者,心中有着对苍狼国的恨意,也有对大周的埋怨,这是铁定的。 以前他以为大周打不过,所以才会化作无奈,但是当他知道里面诸多猫腻,各方势力拉扯之后。 这份无奈就会化作恨意,这是最纯粹的恨意,这就是自己所需要的。 用他这股子恨意,去清洗大周目前的污秽,这是最简单直接彻底的事情,还可以不与自己沾边。 说白了,自己就是幕后之人,关键时刻的救世主。 以他一个普通人就敢拦自己马车的勇气,绝对是一把最锋利的利刃,可以还一个无比干净的大周给自己。 这就是清算者的意义,也是李洵给胡不归的定义。 李尽忠恍然大悟,难怪主公将这家伙交给了自己,还让他进入影密卫,参与罗网的事情。 原来就是要他见识一下黑暗啊。 只有真正见识到了黑暗,才知道殿下是多么光明,这绝对是一把好刀,看来自己也要帮忙磨砺一下。 不过有个问题。 “王爷,如果他知道我们利用他,未来是否会反噬?”李尽忠担忧道。 一个清算者可是有诸多助力的,未来甚至可能会翻出王爷手掌心,那可就麻烦了啊。 李洵微笑道:“我一开始就没有隐瞒他啊,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清算者,不过很快他就会明白的!” 说白了,那些北方百姓是不用那么惨的。 这就是因为诸多势力牵扯,最后使得李应龙也不敢轻易动兵,最后才酿成的恶果。 这件事上,错的不是李应龙,而是这个世界。 自己要培养一个清算者,自然不是给他做嫁衣,而是要培养一个忠于自己的清算者,这就是李洵打明牌的原因。 将利用变成一种使命,一种为世人清扫污秽的使命,他也将会变得更加强大。 使命感! 这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他可以让人变得崇高,也可以变得强大。 “使命吗?” 李尽忠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或许就跟当初潜龙会,一心想要恢复大雍江山一般,这股力量确实强大。 大雍灭了十多年,潜龙会依旧存在。 李洵将情报撕成了粉碎,随后散落在了空中,随风消逝而去。 他的目光看向了前方,那里隐约看到了北凉郡的城头,自己终于是回来了,回到了自己的地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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