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想太多了! 要知道这二十万人,李洵就没准备从北凉郡抽取,而是准备就地取材。 他看了一眼呼延狂风,没好气道:“这次本王准备从云州、宿州、牤州郡以及天水郡抽调壮丁,来壮大我们的势力。 五十万你就别想了,二十万已经是极限了,再多的话我那父皇恐怕就要大军来打我了!” 北凉郡早就已经是全民皆兵,这些都是自己的后备力量。 抽调他们出去,不过是消耗自身潜力而已,这有些得不偿失。 唯有抽调外部的力量,才是壮大自己。 毕竟自己这次可是签了军令状的,还是为了保护大周,更是奉了皇命抵御小明国,抽取这些郡的人怎么了。 这可谓是合理合法的事情,谁也说不了闲话。 二十万已经是极限,如果再多的话,恐怕老头子就真要坐立不安。 如果真是五十万的话,估计明天大军就要打上门了。 “从其他郡抽取?” 众人眼前一亮,不禁是兴奋了起来。 这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凭空多出了二十多万人,主公不但没有吃亏,反而是实力大增啊。 这可是完完整整的青壮力,这可比多少物资还要有用。 萧若无也忍不住兴奋道:“这次我们的第一波粮食已经收获完毕,产量乃是以前的二十倍不止。 凭借这惊人的粮食产量,我们完全有能力装备这些人!” 他很高兴,因为如今北凉郡完全养得起这些人。 先前粮食收获的时候,他亲自前去看了。 当时,看到那最后的产量之后,他都感觉自己是在做梦,因为产量实在是太高了。 跟现在的产量比起来,以前大周的粮食产量简直可以说是寒酸,连零头都没有。 这要是北凉郡境内全部粮食都收获的话,甚至供养一个国家都是有可能的。 “哈哈,不错!” 对于萧若无的话,李洵不禁是笑着点了点头。 现在的大周人口比起后世差太多了,凭借如今变态大的北凉郡,说不定还真可以养活得起。 “主公!” 这时候,徐庶站了出来。 他郑重地朝李洵一揖,随后沉声道:“主公,北凉的粮食产量惊人,这乃是天大的福音。 属下以为主公应该将良种传出,惠及整个大周百姓,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道。” “什么,你踏马疯了是吧?” 他还没说完,就被呼延狂风打断了。 他满脸气愤道:“你知不知道这东西有多珍贵,甚至会因此发生一场战争。 你让主公就这么送出去,岂不是让大周也有了粮食的优势? 那时候大周会有百万大军,甚至是五百万大军,你知不知道?”biqubao.com 他是草原人,自然知道粮食的重要性。 草原每次发动战争,基本上都是为了粮食的。 他觉得徐庶有些太理想化了,老是将什么仁义挂在嘴边。 但是这件事绝对不行,这等于是资敌啊。 一旦整个大周粮食爆发,那就等于大周王朝的战争潜力无限拔生,这是一件极为可怕的事情。 一个不小心的话,甚至会影响主公的大计! 听到他的话,徐庶没有丝毫意外,反而是冷静道:“呼延将军不必生气,我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不过这中间有个时间差的问题。 大周从拿到种子,到粮食要种出来,需要大半年的时间。 一些更远的地方,甚至还要等上一年,甚至几年时间。 加上新粮种的出现,需要一定时间验证,老百姓才会彻底相信,从而彻底推广出去。 这一套程序下来,基本上就是两三年时间。 有这个时间的话,主公已然是兵强马壮。 到时候再加上这些种子收得民心,主公必然是一呼百应.......” 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句话乃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即便是当今皇帝,也挡不住一个民心所向的王爷。 而老百姓的根本是什么,说白了就是粮食。 他从民间来,自然知道民间疾苦。 如果有人可以让自己吃饱饭,那谁就是百姓的真命天子。 “民心!” 听到他的解释之后,众人若有所思起来。 这家伙提出这一个如此大胆的提议,所图也是不小。 不过靠着这些良种,说不定还真有机会做到收取民心。 有句俗话说得好,有奶便是娘。 这句话虽然有些贬义在里面,但是你无法否认他里面的道理。 这是最直观获取民心的办法,可谓是简单粗暴得很。 一旦老百姓体会了这稻种的伟大,对于主公更是会敬如神明的。 “想法不错,但是人心最经不住考验啊!” 陈玉华微微皱眉,虽然在他看来这有些太败家,但确实是一种办法。 不过就这么给出去,总感觉还是太廉价了,而且也不是很稳定。 民心是民心,如果无法转换成为助力,那也是白瞎的。 思索了一下后,他沉声道:“主公,如果要做的话,不如就从云州这四郡开始吧。 他们只要见识了这良种的厉害,必然会成为主公最忠实的手下。 当然了,如果可以将这种子牢牢控制在我们手中就更好了。 以一物之力,咱们甚至可以将整个大周绑在战车上。” “这......” 此言一出,众人不禁是瞳孔一缩,被陈玉华的话给吓到了。 不过仔细一想,这个计策虽然有些毒,但不得不说它有用啊。 想要吃饱饭,你就得跟着咱们主公,这可比任何忠诚还要靠谱。 只要将种子牢牢把握在手中,谁能动摇主公的地位啊。 说个不好听的话,但凡主公要断种子的话,老百姓都会帮他灭了皇帝吧。 “一季种子?” 就连李洵都不禁是愣了一下,心中不禁是感叹不已。 狠人啊! 这陈玉华不愧是世家中人啊,一句话说到了关键! 他那个念头,把持了种子的话,还真可以号令天下。 陈玉华一下子想到了这里,可谓是专业对口了。 毕竟他可是世家中人,本质也是剥削普通百姓的,所以想到关键点。 为什么世家一呼百应,因为下面无数百姓都在他们的田里吃饭啊。 掌握了种子之后,无疑是掌握了更大的饭碗,主动权就更大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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