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临辰闻言忍不住笑道:“哈哈,因为殿下这个命令,恐怕从此北凉要多出一种职业,叫做抓虫人了!” 无论在哪个年代,金钱都是极有魅力的。 如果王爷真拿钱来收购蝗虫的话,下面的老百姓必然是为之疯狂,恐怕全家老小出动抓蝗虫。 一旦尝到了甜头,那更是会欲罢不能,衍生成为一个职业是完全有可能的。 额! 萧若无也不禁是哭笑不得,他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有钱任性。 原先千年来的大难题,把历代皇帝急得跳脚的事情,居然被自家王爷用钱给解决了,这简直就是离了大谱。 他忍不住感叹道:“难怪有句古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王爷这一招简直就是精妙绝伦。 在重赏之下,这些蝗虫恐怕还没有成事,就已经被消灭了。 这就好比行兵打仗,它们都还没有集结完毕,就被王爷调集大军给灭了!” 不得不说,跟了王爷之后,自己也算是长了不少见识啊。 “哈哈哈!” 此言一出,众人不禁是大笑了起来。 仔细一想的话,事情可不是就如萧若无所说,蝗虫被自家王爷给偷袭了啊。 如果真等到一个月以后,他们完全成型的话,恐怕即便是王爷发动群众,都难以控制得住。 这时候,李尽忠也回来了。 在他手中还提着一个中年男子,显然他就是刚才挑拨闹事的人之一。 “王爷,此人应该是他们之中的头头,刚才他们会合的时候,被我们的人给抓住了!”他小声道。 “头头?” 听到这句话之后,众人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有头头那就代表不是一个人,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啊。 没想到这件事居然真有幕后黑手指使。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代表有人盯上了北凉,恐怕又要生事了。 “不出我所料!” 李洵也看向了此人,这人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人,不过仔细观察还是可以看出他的不一般。 虽然衣服看起来普通,但是里面的内衬却不是一般的料子,关键他手上可没有老百姓的老茧。 可以看出,此人绝不是什么老百姓,只不过是隐藏在里面的。 在自己的天眼地图上,他也已经被标记成为了红名,说明他绝对是一个带有敌意的人。 他好奇道:“说吧,是什么人指使你的,居然想要搅乱本王的北凉?” 自己敌人虽多,但是活着的,还有胆子搞这么大事情的,恐怕没有几个才对。 眼前之人又是属于谁呢? “指使?” 此人显然也不是愣头青,丝毫不见慌张,反而是有些理直气壮道:“殿下,你们说什么啊,没有人指使我啊,我犯什么错了吗?” “哦?” 听到他狡辩,李洵嘴角扬起一丝危险的笑容,幽幽道:“看来你是觉得本王很好忽悠,还要跟你讲什么证据是吧。 那你觉得本王是讲证据的人吗? 李尽忠,你去处理一下!” 自己认定的敌人,又何需要证据,只需要一个结果即可。 他对着边上的李尽忠挥了挥手,后者立马将其拉到了一边,直接开始严刑拷问了起来。 对付敌人方面,他有着无数手段可以应付,足以让这些所谓的硬骨头也挡不住。 啊啊! 一阵阵惨叫之后,声音戛然而止。 李尽忠走了出来,手上还在擦着血迹,小声道:“王爷,这家伙已经招了,他乃是血河的人。” 血河! 听到这个名字,李洵不禁是瞳孔一缩,眼神顿时变得危险起来。 血河这个组织有点类似大周的天机卫,却又比天机卫更加凶残,因为他本身就是为皇帝耶律楚雄处理叛徒的。 在草原上,由于是诸多部落融合的王朝,所以各种叛乱不断,这就需要一个处理叛徒的强力组织,于是血河就应运而生了。 一开始,血河组织只是镇压叛乱,所到之处杀的人头滚滚滚,可谓是血流成河,因此而得名。 随着苍狼国的扩张,血河也有了更多的任务,对于邻国的渗透和破坏也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 现在出现在了自己的地盘,看来耶律楚雄终于还是盯上了自己啊。 他冷笑道:“很好,耶律楚雄终于还是出手了,我就说他不是软柿子嘛,怎么可能一点回应都没有!” 现在回应终于来了! “血河的人!” 众人也不禁是心头一凛,忍不住担忧起来。 自家王爷抢了对方的地盘,还搞出了杀胡令,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动静,现在苍狼国的反击终于还是来了。 陈玉华眉宇紧锁,他乃是北凉的人,自然也知道这血河的威名。 对方向来以大手笔著称,既然是要报复的话,必然不会只是这点事情,恐怕其他地方也有布置。 他沉声道:“血河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要血流成河的,我们还是需要小心一些的。 至少王爷你出行,必须要有锦衣卫和影密卫的双重保卫才行啊!” 对方可是专门杀人的,这容不得丝毫大意。 不但如此,他觉得自己也必须派人保护王爷,务必保证王爷的安全才行。 王爷现在可是所有人的希望,容不得有半点差池的,否则自己可就要输得一塌糊涂,那绝对不是自己想要看到的事情。 萧若无眼中闪烁着精光,沉声道:“血河这个组织非同小可,不过想要制造出蝗灾,依旧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恐怕也是恰逢其会,他们真正的杀招应该在其他地方。 最近锦衣卫也发现了大量陌生人进入北凉,恐怕这些人就潜藏在其中,他们或许是想要对王爷出手的!” 蝗灾这种事情,连大周都控制不了,更别说是苍狼国这样的蛮子,那更是不可能。 只能说对方是临时起意,想要给王爷增添一点麻烦,然后再找机会下手罢了,他们真正的目标还是在于自家王爷! 唯有杀了王爷,草原才能洗刷耻辱,重新找回自信。 危险依旧还在的。 “有理!” 李洵微微颔首,这个分析倒是有道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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