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需要表演的,可能温婉婷有这方面的天赋,将李玉梅逗的“咯咯”之乐。 父亲高松喜欢喝酒,所以温婉婷这次买了两瓶好酒过来。 高松有点怕老婆,但也就是那么一点点怕。 主要是女人喜欢啰嗦,男人一般怕麻烦都习惯性的避让一下。 不过今天高兴,李玉梅也就没有控制高松喝酒。 高阳是很少喝酒的,因为他的酒量实在不咋地。 高阳一边吃饭一边开始说着自己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 “阳子,我跟你爸过去能行吗?” “我们啥也不会,再说家里还有鸡鸭猪的,还有田里的水稻山上的庄稼啥的,这要是离开了怎么办?” 高阳想了想,道: “咱家的猪我看了,差不多有一百六七十斤,我们将它给带上!” “我那店铺后面有个院子,到时候我们搭个棚子将它给养起来,等到了过年的时候给它杀了。” “至于鸡鸭也一道带过去,反正是有地方养的,平时想吃的时候也可以杀一个吃吃。” “至于地里的庄稼,要不就给小姨吧,她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李玉梅是想去的,谁不想跟着儿女在一起? 但是家里那么多庄稼,说给人就给人,多少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哪怕是给自己的堂妹也是一样。 “阳子,要不我们还是等过年再过去吧!” 这时候父亲高松也开口了,其实他也舍不得。 当然,如果他们知道高阳现在有多少钱的话,恐怕也就不会这么想了。 这时候温婉婷开口了: “爸,妈,我和高阳都比较忙,你们二老过去也能帮帮忙,这比在家种庄稼要划算。” “就拿这每天的伙食来说吧,我们有好几个人要吃饭,平均每一天的伙食费都要好几百,最关键的是买的不仅不好吃,还不太卫生。” “如果你们去了的话,有这些钱完全可以做的又多又好吃,主要是高阳太忙了。” 好吧,温婉婷说话要比高阳管用的多。 其实温婉婷是个很聪明的人,刚才两口子那种飘忽不定的眼神其实她就已经看出了一些东西了。 第一个嘛,正如老两口刚才说的那样,家里的庄稼丢的比较可惜。 第二,老两口害怕过去了之后影响他们小两口生活。 毕竟公公婆婆跟儿子,媳妇在一起生活时间久了,会产生一些矛盾。 说的简单一点,老两口等待温婉婷一个态度。 因为如今的社会已经不一样,像过去所谓的小媳妇,就是说媳妇娶回来那是没有啥身份地位。 如今正好相反了,媳妇娶回来那就是当家做主的,公公婆婆都要听她的。 所以高松和李玉梅有这样的担心也是很正常的。 万一他们两个过去了之后,导致了高阳和温婉婷吵架,到时候就不好了。 但是现在温婉婷主动开口说出来就不一样。 最起码李梅会打蛇随棍上,比如: “我听婉婷的,婉婷都不嫌弃我们两个,我看谁敢嫌弃!” “阳子长这么大就办对了一件事,给我找着一个这么好的儿媳妇,哎呀,真是老高家烧高香了。” 还别说,李玉梅这几句话说的是有些水平的。 先把自己儿子一损,反过来折射温婉婷的优秀,然后用婉婷要他们去的作为理由,这话好说又好听。 “妈,您放心,高阳要是嫌弃你,我们让他睡客厅。” 温婉婷这句话立即得到了李玉梅的赞成,仿佛他们俩才是母女,高阳是上门女婿一样。 这件事情就这样愉快的答应了,最后一商量,这头猪也不要了。 既然要送就送个彻底,不过这鸡鸭确实可以带上。 毕竟这个东西都是自己家里养的,喂的都是稻子玉米这些东西,土鸡土鸭营养价值还是非常高的。 到时候往后面院子里面一塞,剩饭剩菜啥的正好可以喂鸡。 想吃的时候就杀一只炖一下。 原本李玉梅打算下午去找她堂妹的,不过却被高阳给拦了下来,将今天遇到楚婷婷那事情说了一遍。 也就是说很大可能今天晚上她们会过来。 吃过午饭,一家四口带着锄头篮子直接去地里了。 他们并不是去干活,而是去搞东西回来吃。 现在的花生基本上快成熟了,种的早的已经成熟了,正常情况下,再过半个月就可以收获了。 还有玉米棒子,早玉米已经收获完成,但是那种晚玉米正好可以吃。 他们今天下午就是为了搞这两样东西。 温婉婷对这一切都是很新奇的,说的难听一点,如果不是在电视上看到过玉米啥样,她可能都不认识玉米。 这里说的不是玉米棒和玉米粒,说的是整个玉米秸秆。 还有花生。 高阳和温婉婷在老家这边玩的是非常惬意,但有些人现在日子是非常不好过。biqubao.com 比如陈凯父子二人。 有句话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现在他们二人就是。 其实陈凯一直在卖着同学的情怀做生意,再加上温婉婷平时对他也挺客气的,所以有时候就有点飘。 但这还不是根本原因所在,之前陈大海也没打算涨价,就算要涨价那也是明年的事。 但是陈凯不同意,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高阳惹的祸。 那一次陈凯去温婉婷办公室,首先看到的就是高阳送的那一大捧鲜花,再然后约温婉婷吃饭被拒绝。 最后还被高阳暗讽他是癞皮狗。 结合了这几件事情之后,陈凯心里那是非常不舒服的,所以就想着来这么一出。 以此来敲打一下温婉婷。 但是他忘了一个最重要的环境,你是供应商,别人是客户,他把这个身份给互换搞反了。 也就是飘了。 飘的忘乎所以,飘的找不到东南西北,飘到了云端之上。 结果就成了现在这样,不但没能长一成,反而还被对方给压低了一成。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这接下来该怎么办? 不和温婉婷做生意,那么手里的这么多珍珠又能卖给谁? 现在市场其实都不是很景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产能过剩。 你可能不在乎的生意,说不定别人会抢着做,何况这个生意还是他们在意的。 可是和温婉婷继续合作的话,被降低一成,那真的会让他们心疼。 还有一个关键,货款要滞留三个月,这也就是相当于他们手里的珍珠放在手里三个月。 “小凯,要不我们请那个高阳吃顿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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