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安静了几秒钟。 “叔叔!我来了!” 一道奶声奶气地童声打破了寂静的氛围。 “嘭”一声,傅诗凡推开门小跑着进来。 发现病房内还有其他人,她立刻停下脚步,大眼睛疑惑地看着楚思宜,“阿姨好?” 楚思宜转头看着傅诗凡,瞪大眼睛。 她瘦的颧骨突出,眼窝凹陷,凸在外面眼睛一瞪,面露凶相,把傅诗凡吓了一跳,直接扑进傅铮怀里,小声说,“叔叔,害怕。” 傅铮揽住她,不着痕迹地将桌上的照片收起,抬眸对楚思宜说,“你回去吧,陆曜在下面等你。” 楚思宜又看了傅诗凡一眼,转身离开,迎面撞上进来的温凉。 她瞳眸骤缩,视线落在温凉姣好明艳的脸上,妆容精致,服帖的粉底和白皙细嫩的皮肤融为一体,遮掉脸上的伤痕,鹅蛋脸轮廓线条流畅。 温凉上身穿着一件驼色的毛绒外套,配着一条浅色围巾,一条格子半身裙,脚上穿着黑色短靴,黑色长发散在肩上,精致明丽时尚。 楚思宜盯着温凉的脸看了两秒,发现她跟楚建军毫无相似之处,肯定是随了她那个狐狸精妈! 见到面前的女子,温凉一顿,愣了两秒才认出是楚思宜。 害死了爷爷的楚思宜! 温凉眼底闪过一丝愤怒,而后是错愕。 楚思宜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她不是被傅铮保护起来了吗? 捕捉到温凉的眼神,楚思宜脑海中猛地划过方才在镜子中看到的自己狼狈的样子。 她低下头,眼底划过一丝阴狠,紧紧握着拳头,直直地撞了温凉的肩膀一下,头也不回地离开。 温凉看见她现在的样子,心里一定很得意吧? 一个下贱小三生的野种而已,就先让她得意一阵子。 总有一天,她会重新站在山顶,让温凉匍匐在她脚下,任她践踏。 温凉侧身退后一步站稳,握拳定定看了眼楚思宜的背影,忍住了质问楚思宜的冲动,走进病房。 傅诗凡从傅铮怀里探出头,“叔叔,刚才那个阿姨是谁啊?她好可怕。” 小丫头知道楚思宜的存在,却没有见过。 没等傅铮回答,温凉突然出声道,“楚思宜怎么会瘦成这样?” 不止是瘦,皮肤状态和精气神与先前也相差太多。 傅诗凡一脸惊骇地小表情,“她就是楚思宜?奶奶喜欢的就是她么?” 奶奶这是……什么眼光…… 傅铮揉了一下傅诗凡的头,“凡凡,叔叔该输液了,你去帮叔叔叫一下护士姐姐,好不好?” “好!”傅诗凡点点小脑袋,站起身小跑着去了。 等她一出门,傅铮抬眸看着温凉,站起身缓缓朝着她走过去,“楚思宜这段时间一直在三院。” “三院?”温凉起初还以为是楚思宜病发,后来想想不对,疑惑地看着傅铮,猜测,“是你弄的?” “她害死爷爷,我怎么会轻易放过她?” 温凉不可思议地看了他一眼。 他不是很喜欢楚思宜么? 他不是宁愿爷爷死不瞑目也要保护楚思宜吗? 又怎么会舍得把楚思宜弄到那种地方? “不相信?”傅铮又靠近了一步,深深地看着她,“阿凉,我早就说过,我喜欢的是你,那些说我要跟楚思宜结婚的传言都是假的,我只想要跟你在一起,你现在还不相信吗?” 温凉抿了下嘴唇,低头看着自己脚尖。 从前她对傅铮已经没有了信任,他说什么她都觉得他是在骗她。 傅铮一直说喜欢她,她从未相信过。 现在忽然告诉她,他可能是真的喜欢她。 温凉脑子突然不会转了。 他喜欢她,那结婚纪念日那天,又算什么呢? 任由他的朋友羞辱她,在她说了狠话之后仍旧选择去见楚思宜。 那些深夜里让她辗转反侧地许多不平的经历,委屈,又算什么呢? 他们没能出世的孩子,又算什么呢? 或许他真的喜欢她,但也只是喜欢而已。 真的爱一个人,目光会情不自禁地落在他身上,心里会经常想到他,看到他就会开心,看不得他受委屈……这些,她从未在他身上看到过,更别提他经常为了楚思宜而委屈她。 或者他只是习惯,习惯了这三年的婚姻,才会不想和她分开。 “阿凉,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 傅铮看她一直不说话,试探性地牵起她的手。 温凉回过神,下意识地退后一步。 傅铮一顿,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他缓解尴尬似的,握成拳头,慢慢放下。 他扯了扯嘴角,“抱歉,是我太着急了。” 温凉想了想,提出,“不是不信,是我现在有些看不透你,明明不久前你还特别喜欢楚思宜……刚才我听见她问你,你爱过她吗……” “之前我不确定,但是现在我可以肯定回答你,并没有。”傅铮回答地斩钉截铁。 温凉错愕地看着他。 她怎么都想不明白,他对楚思宜那么好,哪怕有些事出于内疚,可怎么可能没爱过她呢? 傅铮看着温凉的表情,伸手摸了摸口袋里的烟盒,正想拿出来,却又忍住了,“最开始,或许是被她的执着打动,只是相处之后,发现我们并不是很合适,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我们应该已经分手了。” 在知道楚思宜遭遇凌辱之后,他心里非常内疚,却也只是内疚,不像温凉,总是叫他心疼。 又或者说,在楚思宜遭遇绑架之后,他还能理智的报警,便说明了一定问题。 如果现在温凉遭遇绑架,傅铮绝不敢随意报警。 只是那时候他不懂,把内疚当成了爱。 “傅铮,你有没有想过,你根本不是喜欢我,而是习惯,习惯了和我生活在一起……” “我也曾经这么怀疑过……” 傅铮垂了垂眼,低声说,“只是后来我确定,我喜欢你,我想每天都看到你,有你在我身边,我每天心情都会很好,看到你掉眼泪的时候,我会特别的心疼,看到你跟周宇在一起,我心里不知道有多嫉妒……如果只是习惯,你现在就会被我关在别墅里,做个金丝笼里的雀儿。” 在金窝里长大的傅铮,从小到大都是同龄人追捧的对象,容貌俊朗,能力出众,几乎是要什么有什么,从前,他从不知道羡慕和嫉妒是什么样的情绪。 后来,知道温凉有喜欢的人,看到温凉和周宇在一起,他心里出现了那种酸酸涩涩的滋味,带着点胸闷,很久之后,他才知道,原来那就是嫉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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