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我考虑考虑。” 王晓燕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再加上最近心情也不是特别的好,出去逛街还能够放松一下心情,也不是不行。 “那行吧!那我得跟钢琴老师说一下。” “好耶!明天咱们逛完街去游乐园玩吧?咱们去玩过山车,你一定没有玩过!” 余嘉欣确实没有玩过,她从小到大朋友很少,上高中才认识了王晓燕这么一个要好的朋友,家里面从小到大父母倒是介绍认识了不少富家子弟和官宦子女,但他们都不喜欢去游乐场。 “好啊!我确实没有玩过,明天你可得带我好好玩玩哦!” 随后王晓燕发了一个ok的手势。 ... 周末,难得的放松日,本来约好是上午去玩的,但是王晓燕上午说家里有点事情,于是两个人又重新约到了下午。 下午王晓燕来到了余嘉欣的家门口,准备和余嘉欣一起出去玩。 “嘉欣你东西都带好了吗,我们准备出发咯?” 因为距离游乐场还挺远的,还得打车去。 “啊,对了,我们要不叫上林轩一起出去玩怎么样?” 余嘉欣突然冒出一句,不知怎的,她想着林轩能够像以前一样陪着她。 “啊?我没听错吧?他每次跟在你屁股后面,你不都是嫌弃他吗?” “那是以前了,现在我们去找他吧!” 以前她们两个出去玩,林轩总是跟在屁股后面帮她们拿东西,即使被众人嘲笑也毫不在意。 还记得上一次王晓燕和余嘉欣去市中心购物,王晓燕把她们要出去购物的消息提前告诉了林轩。 林轩提前就将车辆定好,并且随身带了很多可能用到的东西,比如矿泉水,纸巾,零钱,水果,雨伞。 一路上林轩任劳任怨,一把大伞始终为余嘉欣撑着,购物用的钱也全都是林轩一个人出的,不光如此,那么多的东西也是林轩一个人提着走的。 就这样一手提着买的东西,一手为余嘉欣撑伞,逛了一个下午,甚至还为她买了一串3千块的手链。 虽然3千块在大部分人眼里不算什么,但当时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可能是他几个月的生活费了。 那次之后,林轩打了整整一个暑假的工才还完为余嘉欣买东西的贷款。 而那次买下的手链,余嘉欣甚至压根没有打开过,现在还放在房间里面的柜子里。 “啊,对了!晓燕你等我一会儿!” 余嘉欣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跑回了屋里。 几分钟后,余嘉欣从屋里面走了出来,手上戴着那次林轩买的手链。 这个手链很漂亮,整体由银构成,中间连成了一个爱心,还镶嵌着一颗小宝石。 “好看么?” 余嘉欣自顾自的欣赏着,她发现这个手链真的很好看啊,为什么自己当时没有打开来看看呢。 “这是你自己买的?还是哪个舔狗送给你的啊?” “什么舔狗呀,是上次咱们出去逛街购物林轩送给我的,怎么样,还不错吧?” “林轩送给你的?那他送你的东西太多了,我可想不起来了。” 王晓燕摆摆手,林轩从小学到高中送给余嘉欣的礼物却是非常多,一年四季的节假日从来不少,再上时不时的一些小玩意小惊喜,没有一千个也有八百了。 “那我们现在去找林轩?” “行行行,不是我说你,比林轩好的人多的是吧,你非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你没看见人家上次对你的态度吗,跟以前你...” 说到这里王晓燕停顿了下,看了看余嘉欣。 “跟以前我对他的态度一模一样是吧...” “嘉欣,我感觉你们两个不适合,以前不适合,现在也不适合。” “那你以前干嘛老是给林轩透露我的消息。” “啊?原来你都知道?” 王晓燕有点惊讶,她一直以为余嘉欣不知道这回事呢。 “我当时看他不是老是跟你送东西嘛,你不要不是都给我了吗,我这不是想着占点便宜嘛...”m.biqubao.com 说着声音越来越小,王晓燕不敢抬头看余嘉欣。 “林轩他没什么好的,大不了再换一个人就是了,全校喜欢你的没有以前也有八百吧,嘉欣你...” 她之前确实是这么想的,看林轩以前老实巴交的,动不动送一堆东西,自己透露余嘉欣的消息给他也是为了占点小便宜。 但是最近看林轩对待余嘉欣的态度,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像余嘉欣这种校花级别美女,被林轩一个臭屌丝嫌弃,这算哪门子事啊,自己作为她的闺蜜肯定要帮她出气。 “好了,晓燕,以前的事情就别再提了,以前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对,你也知道林轩家并不富裕,还送我们那么多东西...” 虽然余嘉欣没有要让林轩送她东西,但是王晓燕在一旁时不时地透露一些消息,让林轩产生了余嘉欣可能对他有意思的错误想法。 甚至到后面,王晓燕透露消息,林轩还给王晓燕塞了不少好处,有时候是钱有时候是礼物。 余嘉欣也不傻,之前以前其实就知道这回事,但是自己也没有阻止王晓燕,让林轩跟在她们屁股后面绕了这么多年。 王晓燕低下了头,以前更多的是开玩笑,后面习惯了之后就变本加厉确实很过分。 “那大不了找他道个歉嘛...” “对了,晓燕你知道林轩住在哪吗?” “啊?你不知道么?” 王晓燕的反问让余嘉欣有点羞愧,她认识了林轩十年,林轩来了她家不知道多少次,每次都被她拒之门外,而她居然连林轩的家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那,那怎么办!”余嘉欣有点着急,本来都已经打算去找林轩了,没想到两个人都不知道他住哪! “嘉欣,先别着急,那个谁赵天向肯定知道!我记得他们两个好像住在一个小区的,我问问他!” “噢,对哦!” 赵天向是班上的班长,而且跟林轩是好哥们,问他肯定知道的。 王晓燕翻了翻手机,找到了赵天向的电话拨通了过去。 此时赵天向正在林轩家里面帮助他复习,之前他们两个就约好了。 看到来电显示,赵天向有点懵,王晓燕?自己和她好像没什么交集啊,怎么突然给自己打电话了。 “喂?王晓燕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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