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麟此刻也跟吃了屎一样难受,这件事情传开了自己还怎么在学校里面混啊! 但为了提前出警局没有办法只得接受,连夜写好了三千字的检讨道歉书。 艰难地走上讲台,看着台下同学们的鄙夷目光,周麟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 “快点念,别耽误同学们复习。” 高任不耐烦地催促道,要不是因为学校领导发话了,他是不可能容忍这样的学生在自己的班级待下去的。 “亲爱的同学们,我周麟在校期间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不该偷拍班上女生...” ······ “在这里我要向受到伤害的余嘉欣同学道歉,向全班同学道歉,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请大家相信我,监督我!” 十几分钟后,周麟终于艰难地念完了,如释重负一般松了一口气。 但台下同学们唏嘘的言语中可以看得出大家并不相信。 “好了,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吧,以后再犯相同的事情,学校绝对不会姑息,老师也一定不会姑息,知道了吗?” 听老师说完,周麟像一只软脚虾一样缓慢地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要不是家里面花了各种关系以及大量金钱疏通,很可能他会因为这个罪名进监狱里面关上一两年! 而且这件事情过后,不用想,他还怎么追余嘉欣? 刚才余嘉欣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地上的臭狗屎一般,以往这种眼神只会出现在看林轩的情况下!自己怎么能忍受?! 除此之外自己辛苦拍来的照片也被当做证据没收了,后面被警察销毁了,那可是自己花了很大的功夫的啊。 尤其是其中一张余嘉欣的正脸照片,自己每晚都要对着她亲半天才睡得着,现在没有照片甚至自己还有失眠的症状。 那都是自己的心血啊! 要不然再抽空偷拍一张?看着余嘉欣的背影,周麟又蠢蠢欲动。 但很快理智还是战胜了他的欲望,再被发现可能就不是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了,自己还是忍一忍吧。 让周麟感到更为气愤的是,他刚坐下,旁边的女生就收拾东西把桌子给搬到后面坐去了! 周麟的同桌叫李玉花,名字听上去挺好听的,但是现实她体重重达200多斤,因为比较贪吃体重一直没有控制下来,而且脸上因为遗传还有许多的斑点。 没想到李玉花都嫌弃自己!自己再怎么也不会对她产生什么想法吧! 很明显,不光李玉花,全班同学都已经把他当做了一个变态。 “轩子,你看周麟那家伙,真是自作自受!” “这种人没什么好同情的,没在里面被关几年算他运气好。” 林轩还记得之前在追余嘉欣的时候,就是周麟一直在她旁边煽风点火。 自己送礼物他就挑刺,东西要是自己做的他就说太廉价配不上余嘉欣,贵重的又说没有心意,所以对他并没有什么好感。 这种人除了投胎投的好,几乎一无是处,别看他现在有钱花,自己没有能力,父母就算给他一座金山银山也迟早会被他给败光的。 俗话说得好,打江山易,坐江山难,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很多的富人家庭在培养后代方面异常上心,教育学习健康才艺各个方面都不敢怠慢。 现在的林轩没有心思关心周麟的事情,凭他对周麟的了解,他迟早会把他父母的家产给败光。 …… 接下来在学校的日子里,林轩除了复习还是复习,看到书和试卷都想吐了。 他都不知道这两个月做了多少试卷,刷了多少题库,又向赵天向和凌音洛请教了多少问题。 反正他只知道他写光了50多支笔芯,手指和手肘都已经磨出了老茧。 距离高考仅剩7天。 几行大字清晰的写在讲台旁边的小黑板上班,每日的值日生会更新黑板上的时间。 林轩一天天的看到时间在减少,从高三开始,这倒计时就存在了,主要是为了营造一种高考紧张的氛围感。 马上就要高考了,林轩反而没有那么紧张了,自己已经这段时间已经尽了全力,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看天意了! 班上,不少同学们都在写同学录,因为高三过后,不出意外的话很多同学可能这辈子都很难再见面了。biqubao.com 大家都要各奔东西,要么去不同的城市学习,要么就自力更生,再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大家聚在一起了。 虽然说毕业后也有同学会之类的,但又有多少人能够聚齐呢? 这段时间余嘉欣也没有再来打扰他,也让他感觉有点意外,自从上次被她强吻之后,她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烦人了? 但其实余嘉欣是想林轩能够好好复习,毕竟如果他看得太差的话,自己虽然愿意去他报考的学校,但是家里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还是很希望林轩能够考上青华。 这样她就又能够经常看到林轩了。 “喂轩子,放学了一起去外面吃个饭然后玩玩去?” 赵天向笑嘻嘻地说道。 这段时间他早就憋坏了,马上就要高考了,该复习的都复习的差不多了,下周过完就高考了,可以说这个周末是高三的最后一个周末了。 “行啊,没问题,晚上咱们出去喝点?我请客!” 这段时间赵天向帮了他不少忙,他还帮自己从高一复习到了高三,自己成绩能提高这么快,一半的功劳都是他的,另一半是凌音洛的。 “难得啊!头一次见你对兄弟这么大方!那我晚上肯定要好好宰你一顿!” “混蛋,我有这么抠么?” 林轩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而赵天向一本正经的想了半天点点头:“你还真有这么抠!” 这小子对待女人但是大方,以前追余嘉欣的时候为她花钱那眼皮子都不带眨一下的,而要说请兄弟吃饭那比登天还难! “得得,晚上你随便吃,撑死你!” “咱们去哪吃啊?” 林轩很少在外面吃,主要是因为家里钱比较少,基本上都靠爷爷一个人打点零工赚钱,平常他很舍不得花。 “要不就校门口对面的小吃街里面?有一家大排档非常不错,便宜味儿还正!” “行啊,没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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