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的吗?那太好了,晚点我给你发过去一个报表,你到时候填一下就行!” 周东非常高兴,看来还是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嘛,也不算白忙活一场。 其实林轩对于刚才周东说的那个虚拟技术挺感兴趣的,想要深入了解一下,再加上自己本来就是想学计算机方面的,肯定能够帮上一些忙的,再说了实在没啥用咱再加其他的学生会不也是一样的吗? “轩子你都加入了那我肯定也加入呀!我本来就非常喜欢玩游戏,看来在这里总算能够找到小伙伴一起玩了!” 这话倒是一点也不假,赵天向周末的时候就经常跑去网吧打游戏,高考的这段时间才被林轩拉着帮他复习了几个月,暑假期间他倒是彻底放飞自我了,不用多想肯定玩了几个月的游戏! “那太好了!这样吧,等会帮你们搬完东西我请你们吃饭吧?也算是给你们接风了!你们今天应该没有课吧?据我所知明天才开始正式上课的。” “你们这也太客气了吧,真不用,我等会还有事情忙呢。” 林轩真没想到他们这么热情,加入了就请吃饭? 不过他确实没时间,他洗漱用品和被子什么的还没有买,等会要是不买晚上可能得睡光板床了。 “那行吧,那下次我们再一起吃饭吧!这样你们先加一下我们的qq群,到时候有什么消息可以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随后周东将qq群推送给了赵天向和林轩,让他们加上。 因为是女生寝室,所以东西只能够送到楼下,好在陈莎莎一起帮忙,本身凌音洛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两个女生搬起来也不是很费劲。 陈莎莎和凌音洛倒是聊得比较来,熟悉了之后两个人也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以后大家都是同学,多一个朋友肯定是好一点的。 给凌音洛搬完之后,估计她还得收拾寝室什么的,估计一时半会都弄不完,随后林轩和赵天向就搬着东西朝着男生寝室过去。 女生寝室隔着男生寝室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几个人搬着东西累的气喘吁吁。 “我说兄弟你这个袋子里面是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重啊,感觉跟石头一样。” 刘太顺提着两个袋子,看似体积比其他东西小,但是搬起来非常的耗费力气。 “我也不知道啊,我妈临走的时候硬塞给我的,说是家里面的什么特产吧。” “兄弟能打开看一看吗?我真怀疑这是石头!不然不可能这么重呀!” “没问题,打开看看吧,正好我也看下我爸妈给我塞的什么特产。” 听到赵天向同意之后,刘太顺便迅速打开了袋子,眼前的一幕让他愣住了。 “我靠,你这也太牛了,居然把泡菜都给搬到学校里面来了!” 两个袋子里面都是泡菜坛,足足有几十斤,怪不得这么重,而且看重量里面应该都是满的,里面因为含有大量的水所以特别的重。 “原来他们说的特产是这个呀。” 当时爸妈给自己塞得东西太多了,自己都不知道有些什么东西,不过泡菜确实也算家里面的特产了。 赵天向在家里面就比较喜欢吃泡菜,这肯定是爸妈怕他想念家里面的味道所以才给他带上的。 好在有他们帮忙搬东西,不然的话他自己一个人估计要搬很久了。 “天向,叔叔阿姨厉害啊,直接泡菜坛都给你安排上了,下次吃饭的时候记得给我带上点泡菜!” 林轩见状也震惊了,哪有人这样子带特产的。 “得,要不我分你一坛?我自己肯定吃不完!” “算了,我也吃不完,还是你自己拿着吧!我需要吃的时候过来找你好了!” “不行,你必须要,不然就不是兄弟!” 最后赵天向强行将泡菜坛塞入了林轩的手中。 看着手中的一坛子泡菜,林轩哭笑不得。 帮赵天向把东西搬到寝室之后,林轩也来到了自己的寝室门口。 两人的寝室隔得并不算太远,楼层都是在二楼,赵天向的寝室号是10,林轩的寝室号是15。 林轩手上提着一个泡菜坛,背上背着一个包,另一只手还提着一个行李箱,就这么走进了寝室的大门。 寝室里面已经有两个室友在聊天了,看样子应该也都是刚刚才来的。 见林轩到来,两人纷纷起身,帮忙给他拿东西。 “同学你也是这个寝室的吧?我来帮你拿吧,一路上辛苦了!” 一名看着朴素的同学急忙上前拎东西。 “就是啊,我来帮你。” 另一名同学也上前,林轩观察了下,这个人的口音好像有点带着东北的味道,看身材人高马大的应该是东北人。 说着接过了林轩手中的泡菜坛。 “兄弟,听口音你应该是东北人吧?” “没错,这你都能看出来,厉害啊,以后大家都是一个寝室的同学了,大学四年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还得多多关照啊!” 东北人的特点就是热情好客,而且都是自来熟,跟谁都能够聊上那么两句。 “对了,还没有正式的介绍一下,我叫吴海华,他叫毕向东,我们两个也是刚刚才认识的。” “嗯,你们好,我叫林轩就是东海市本地人。” 林轩看了看毕向东,打着个耳钉,头发染成了绿色,看着非常的新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社会青年。 虽然看着第一印象并不是很好,但是他为人还是比较热情的,提着林轩的行李箱帮忙放下之后,就开始收拾寝室里面的一些垃圾,上一批人走了之后寝室还是比较脏的。 “可以啊,没想到你居然是东海市,这里有什么好玩的不?到时候带我们一起玩玩?” “玩的嘛,比较少,我平常也很少出去玩,据我所知,可能就是一些旅游的景点和古镇吧,到时候周末有空咱们可以组织一起去玩玩。” “嗯,没问题,我爸妈在出门的时候跟我说了,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就不见外了。” 吴海华说着还从包里面拿出了一些花生瓜子零食塞到两人的手上。 林轩接过后急忙道谢。 “林轩你来没有带被子吗?就一个坛子和一个行李箱?” 看了看林轩的行李,毕向东询问道。 “那个,我打算等会到校门口去买,洗漱用品也都还没有带呢。” 林轩看了看寝室里面的布置,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不愧是青华大学,不光有空调还有电视,这待遇比自己在家都要好不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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