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就是这样,聊上几句感觉不错就开始称兄道弟了(相信不少上学的同学应该深有体会吧?在学校的时候经常一团人称兄道弟)。 “天色也差不多了,要不我们去校门外吃个饭逛逛?林老二说他被子和洗漱用品都没有带,正好大家一起去看看。” “可以呀!” “没问题!” “正好有点饿了。” ······ 林轩跟着几人慢悠悠的往校园外走。 路上给凌音洛发了一条消息,说自己跟室友出去吃饭了。 结果两人回复消息说他们也跟室友一起出去吃饭了,看来大家都一样嘛,第一天大家认识了一般都会吃个饭聊聊天。 校门口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不光有超市、五金店、小地摊、小吃店还有各种饭店,校门口因为人流量比较大,所以不少商家都过来开店了。 最后几个人选了一个大排档,准备吃点小龙虾和烧烤喝点冰啤酒。 4个人边吃着烧烤和龙虾边喝着冰啤酒感觉十分的惬意。 凉爽的夏日谁不想晚上吃点烧烤来点冰啤酒呢? 喝了点酒之后,众人的话都变得多了起来,尤其是吴海华,本来话就比较多,在酒精的加持之下更加肆无忌惮了,叭叭说个没完。 聊着天喝着酒时间也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快到十点多了,本来打算一起去买被子和洗漱用品的,但是看着有点喝醉的吴海华,林轩于是便叫毕向东和江华把他给送回寝室,自己去买东西。 吴海华个子接近一米八,跟林轩差不多,但是他的体重可比林轩重多了,两人扶起来还有点吃力。 “别,别扶我,我还没有醉,还能够接着喝!” 这还没有醉呢,都开始说胡话了,还好林轩刚才劝了点让他不要多喝,不然现在估计两个人都得将他抬着走了。 随后林轩找了个超市买了一床竹席,一床被子和床垫,现在夏天天气比较炎热,下面铺上竹席能够凉快一点。 买完东西,回到寝室之后,几个人已经鼾声如雷了,林轩看着有点头疼,怎么几个人这都躺下了。 这呼噜声,震天响,林轩都怀疑他们是不是正常人,这么大的声音怎么睡着的?完蛋了,自己以后恐怕是睡不好了。 将买回来的被子给铺好之后,林轩洗了一个澡洗漱了下就躺在床上准备休息了。 今天劳动了一天,确实有点累了。 手机上凌音洛给自己发了不少消息,大概就是今天跟室友出去吃了点什么东西,然后在寝室干什么。 林轩简单的回复了两句,便道了晚安。 第二天9点,闹铃准时响起,9点半可是有早课的,这是他们来青华大学的第一堂课,还是尽量不要迟到。 几个人匆匆忙忙的洗漱完,便下楼赶往了教学楼。 结果路上就走了20几分钟,几个人汗流浃背的来到教室。 林轩是真没想到寝室距离教学楼居然有这么远,感觉都能够骑个自行车来往了,这还是学校吗?怎么这么大啊,感觉都能够比得上一个小镇了。 大学的教室座位就比较随意了,老师并不固定每个人的座位,大家可以随便坐,毕竟都考上大学了,接下来靠的就是自己自觉了。 看了看教室里面,前三排压根没有人坐,全部都坐到了后排。 林轩倒是无所谓直接就坐到了第一排,这样听得还比较清楚一点,看了看教室里面同学差不多已经来了20几个了,应该一会就会坐满吧? 掏出手机正准备给凌音洛发发消息呢。 结果教室里面突然就躁动了起来。 “哇,这个妹子是极品啊!居然分到了我们的班级,不出意外肯定会成为青华大学的校花之一!” “太清纯了,这打扮这长相完全是我的梦中情人啊!要是能当我的女朋友要我死也愿意啊!” “你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吧?我还差不多!” “我看你也是个癞蛤蟆!” 嗯?有美女? 林轩急忙抬头,他倒想看看什么美女能让同学们大呼小叫的。 看到美女的瞬间林轩就不淡定了。 因为这个人她也认识,而且非常熟! 余嘉欣! 林轩真是醉了到哪里都没有摆脱这个人!从小学开始就跟她是同一个班上的,没想到到了大学居然还是一个班! 余嘉欣今天也是第一天上学,父母给她安排了一个单独的房子并没有住在学校,毕竟是市长的女儿,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就不好了。 为此他余嘉欣父母也是花了大价钱在学校附近买下了一个房子专门给她住。 进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了林轩,这让余嘉欣欣喜若狂,看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老天都在帮助自己! 冷漠的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 余嘉欣今天也是特意打扮了一下,头上戴着个粉色的蝴蝶结,穿着白衬衣加上到膝盖的裙摆,看上去非常的纯洁美丽。 “哇,她笑起来更好看!我感觉我要死了!” “我等会就去拿她的联系方式!这就是我的女神啊!” 本来打算是上完课之后去打听打听林轩在哪个班级的,万万没有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看了看班上的同学,好像凌音洛和林轩并不在一个班级里面!这真是太好了!不知为何余嘉欣内心有点小窃喜。 余嘉欣小脸微红,见林轩周围没有人,毫不犹豫地坐在了林轩的旁边。 这一幕让班上的同学瞬间惊呆了! 要知道林轩的位置是坐在第一排,前三排都没有人的,这肯定是余嘉欣故意往林轩身边坐的! 这下大家都震惊了,这个男生到底什么来头,居然能够让新来的校花主动上前。 寝室里面的几个人也畏手畏脚来到了林轩后面座位。 “我说老二,这就是你的女朋友吧?” 吴海华一脸羡慕地说着,他连女朋友都没有,没想到林轩居然直接来了个校花级别的美女! “老二,我还以为你在吹牛呢,没想到是真的啊!这就是今天东海市的状元吗?” 毕向东眼睛中也流露出羡慕的神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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