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心中也暗自骂娘,让这小子把下午的事情说出去了估计又是一堆麻烦事。 “胡说什么呢?什么叫又换人了,我只有这一个女朋友,睁大你的眼睛仔细看清楚了。” “那这么说下午的那个妹子跟你没什么关系咯?” 闻言杨青云心中暗喜,既然如此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嘛! “差不多吧!”林轩点点头。 “好勒,哥们,不好意思打扰了,看你长得这么帅,跟这位学妹很搭嘛!好了没事我们就先走了!” 说着杨青云摆摆手,心中异常兴奋!自己一定要想办法将下午的那个妹子给拿下,刚才已经跟自己学生会的人说了,让他们去查下午那个妹子的信息,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够查到了。 “林轩,什么妹子呀?” 凌音洛听着他们说话感觉一头雾水,压根听不明白。 “他说的就是余嘉欣。” “啊?是她呀?她也在这个学校吗?” 之前在班级群里面好像听高任说过余嘉欣也考上了青华,本来以为她应该回去国外念书的,毕竟是市长的女儿,很多当官的子女基本上都是出国深造的。 “不光在一个学校,而且还跟我在一个班级。” 闻言凌音洛也非常吃惊,这是什么运气,居然能够和林轩一个班级。 “她啊,下午非要跟着我走,这才让其他人看到了。” 林轩省略了余嘉欣对他图谋不轨的事情,主要是怕凌音洛误会。 “那还挺不错嘛,余嘉欣她好像平时朋友也比较少,你没事可以带着让她出来跟我们一起玩呀,这样她也不会觉得太过于孤单。” 凌音洛这妮子心肠太好了,总是一心为别人考虑。 “还是算了吧,她可是市长的女儿,怕惹上没必要的麻烦。” “这有什么麻烦的呀,你真是的,你和她不是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嘛,大家应该互相帮助的呀!” “行行,后面再说吧!” 林轩敷衍的回复道。 不过余嘉欣好像确实没有什么朋友,这可能跟她的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她从小就像一个公主似的,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向她主动示好,所以她也不会去讨好迎合别人,这就导致她的朋友特别少。 虽然平时很多的男同学都去追求她,但是却没有一个朋友能够谈谈心的,想想也是有点可怜,以前高中吧,还有个王晓燕陪着她,现在确实只有一个人了。 将凌音洛送回寝室之后,林轩也回到了寝室。 “老二回来了!” “老二请受我一拜!” “收我为徒吧!大哥!” 三人纷纷上前给林轩端茶递水,搞得林轩都懵逼了,这是怎么回事。 “停!你们什么意思?有话直说,别来这套!” “老二,你还不知道吧!咱们青华大学的新生校花榜出炉了!大家选出了大一的三大校花!” “嗯?三大校花?是哪三位呢?” “余嘉欣、凌音洛、绮小雅,余嘉欣就是咱们班上的那位,凌音洛和绮小雅好像是一班的,那个凌音洛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让三人感到吃惊的是,三大校花,一个是林轩的女朋友,一个余嘉欣好像总是跟着林轩后面绕,两个人都跟林轩有关系,这能不让他们嫉妒吗! “大佬,传授一下泡妞的绝技吧!求求了!” 三人眼巴巴的望着林轩。 “我说老四,你不是有女朋友吗?网上那个不就是嘛!” “那个呀,别提了,上次我听你们说完感到非常的害怕,生怕她是照片来骗我的,这不是想着下个月马上就要奔现了吗,于是我就提出了视频的想法。” “这不是挺好的吗?然后呢?”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本来刚开始视频的时候还挺正常的,我看着也是个大美女,结果突然之间网络卡了一下,视频里面的美少女立马变成了一个油腻的大妈!给我吓得直接关掉了手机!” 三人听完当场憋不住了!合着跟大妈网恋了这么久? “妈的,果然网上没有一个靠谱的!然后我就把她给拉黑了,她还给我不停的打电话,发短信的什么的,问我怎么不理她!你们说说这叫什么事啊!” 几人笑了半天。 林轩上前拍了拍江华的后背: “老四不是我说你,网恋需谨慎啊,还是在现实当中找一个靠谱的吧,网上说不定是什么妖魔鬼怪呢!” “谁说不是呢,老二,你可得帮帮我,跟咱们哥俩说说你是怎么拿下的几位校花?” “这个嘛,主要是靠两个人真心实意喜欢,我其实也没有怎么追求,就自然而然的就好了。” 这说得倒是实话,他和凌音洛算是互相喜欢吧,也没有过多的追求。 至于余嘉欣嘛,自己以前确实追求了很多年,但是都没有被余嘉欣答应,现在自己不当舔狗了,她反而像一个舔狗似的来舔自己了!自己也完全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你就吹吧!老二,大家都是实在人就说一说吧!” “我真不知道啊,我和凌音洛以前是高中同学,可能在一起久了吧,就互相喜欢那种,毕业后我就跟她表白了,然后她就答应了。” 听林轩说完,几人更加羡慕了,高中就跟凌音洛是同桌,这运气确实太好了,其他人压根比不了! “那老二,你赶紧说说余大校花跟你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她老是跟着你转悠呢。”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可能我不怎么理她吧,她就比较对我感兴趣了。” “快快!小本本儿赶紧记下来!恋爱第一步,欲擒故纵!” ······ 什么呀,这怎么就变成欲擒故纵了呢,林轩难得跟他们继续说这些有的没的。 天气这么热出了一身的汗,还是赶紧去洗洗然后躺着吧! “对了老二,你的泡菜被我们吃了一些,你不介意吧!味道是真的不错!” “哦,那个呀,你们随便吃!” 吃泡菜能吃多少呢? 后面林轩洗完澡看的时候,才发现这三个人都已经吃完了三分之一的泡菜! 这直接让林轩无语住了,一天就吃了这么多的泡菜? 这真当菜在吃了?是不是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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