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舔狗后,校花哭问为什么!_第114章 杀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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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你还动脑子呢!你有本事动脑子泡个妞来给我们看看?”
  江华抢过了吴海华手中的香烟,狠狠吸了一口。
  “我擦,你哪壶不开提哪壶是吧?把烟给我,你自己没烟吗!”
  说完吴海华又把烟抢了回来。
  “额这个,最近手头比较拮据,买了个最新的苹果手机,看来这个月得吃馒头咸菜了。”
  说完江华不忘将手中的苹果手机在众人面前亮了亮。
  “可以呀!老四,什么时候买的,我们怎么都不知道!”
  “嘿嘿,我存了好久的钱了,就是为了买最新的苹果!”
  看到几人投来羡慕的表情,江华脸上流露出得意的笑容。
  “这得多少钱啊?”
  “一共花了我8000多块!妈的,心痛死我了,足足是我几个月的生活费呀!不过没办法,为了心爱的手机还是得买呀。”
  “不就是一个手机吗,买什么不一样。”
  林轩觉得手机就是手机,他又不玩游戏,一个手机能够正常通话聊聊天就可以了,对配置没有那么高的要求。
  而且现在林轩还是用的那种山寨版的杂牌手机,这还是之前爷爷花了几百块钱给他买的。
  “我擦,你不说话我都没有注意,老二你这手机居然能上网?”
  几人立即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围着看向林轩掏出的手机。
  “这手机怎么了?我用了好多年了。”
  林轩摸了摸鼻子,怎么用个手机还被鄙视了呢?
  “不应该啊,老二你不是《星火燎原》的老板吗?怎么还用这种手机?完全配不上你的身份啊!”
  “手机能打电话就好了啊,要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功能干啥,而且还能上网啊!”
  林轩平常用手机要么就是打电话,要么就是聊聊qq,或者刷刷视频什么的,反正他也不打游戏,这个手机足够他用了。
  这么多年都感觉挺好用的。
  “这什么牌子?菠萝手机?我怎么听都没有听说过。”
  几个人把林轩的手机抢了过去研究了起来,开关机之后传来一阵奇葩的语音手机语音:
  “国外有苹果,国内有菠萝,菠萝手机!”
  “我擦,老二你这个手机太牛了吧!哈哈哈。”
  ······
  “得了,赶紧把手机给我!”
  林轩随后把手机抢了过来,懒得跟这几个人废话,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再说了一个手机那么挑干什么?
  “喂,等会去不去食堂吃饭?”
  “还吃饭?人都快累死了,等会老二你帮我们打包几份吧!”
  “我想吃学校里面的那个粉条!”
  “我想吃小笼包”
  “我想吃红烧肉。”
  这几个人倒是一点也不客气。
  “滚蛋,给你们带个屁!还挑呢!”
  林轩没好气的对着几个人说道。
  但随后从食堂回来还是买回来了他们想吃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室友之间的感情吧!
  ······
  晚上,林轩吃完饭来到了校门口等着。
  半天都没有看到何光的人影,说是晚上当时也没有问几点钟,林轩一直从6点等到了7点多,终于看到他从一辆黑色的商务车上走了下来。
  见林轩在这里等着了,何光急忙上前。
  “林轩等了很久了吧?”
  “也没有,还好吧。”
  林轩客套了两句。
  “嗯,跟我上车吧,毕竟在学校门口还是很不方便的。”
  “行!”
  真没想到何光居然还有车,而且看这车好像还挺豪华的。
  “你别误会,这车可不是我的,这是我一个朋友借我开的。”
  见林轩左看右看,何光于是开口说道。
  “何教官,您到底是何方神圣?”
  “呵呵,他呀,可是我们军队里面连续五届的兵王!被我们称为军队里面的魔鬼,你小子可有福气,居然能够被咱们兵王看上!不知道是说你幸运呢还是不幸运呢?”
  副驾驶一位穿着迷彩军服,带着墨镜的男子手摸着下巴对着林轩说道。
  “老张!就你话多!”
  “林轩上车吧,我们去一个地方。”
  上车之后,车子大约开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了郊外的一栋三层小楼里面。
  随后何光招呼着林轩下车。
  “这里是我的家,来吧,进来看看。”
  说着何光打开了大门,客厅非常的普通,一张很大的木桌子,加上几个木凳子,一张破旧的沙发。
  “平常就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住,所以比较破旧一点,呵呵,我们去地下室吧。”
  随后何光解开了地下室的密码锁,林轩看到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地下室密密麻麻全部都是各式各样的兵器。
  有匕首、小刀、长刀、弯刀、长枪、大刀等等,从此之外还有各式各样的枪械,手枪、步枪、霰弹枪、狙击枪等等,从冷兵器到热武器应有尽有,甚至还有手雷!
  看着眼前的一幕林轩彻底不淡定了,这是军火库吧?而且他记得非法持枪应该是要被判刑的吧!即使是军人应该也没有这样的权限的。
  “你不要误会,这些枪械都是合法的,都是模型,你可以看看。”
  “这些东西,可都是我和老何一起做的。”
  什么?听闻此言林轩再次震惊了,自己做的?开什么玩笑?
  这些手雷什么的东西都是自己做的?先不说这些东西的原理有多么的复杂,单单能够自己做出枪和手雷来,那放在哪里都是危险级别的人物。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林轩压根不相信正常的部队里面的人能达到这种程度。
  “还是先正式的介绍一下自己的吧,我呢叫何光,他呢叫张冬,咱们两个是战友,在加入国内的部队之前,我们是海外红叶集团的杀手。”
  “什么?杀手!?”
  闻言林轩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这两个字对于他来说还是比较陌生和危险的。
  以前只从电视上面听说过这两个字,没想到现实生活当中真的能遇到杀手?
  “你别担心,我们早就洗手不干了,以前是迫不得已加入了杀手集团,我们两个都是孤儿,流落海外的时候为了混口饭吃,加入了红叶集团,那个集团嘛,不提也罢,你以后应该也遇不到,反正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集团,后来我们实在是厌倦了那种生活,于是回到国内加入了部队里面,毕竟像我们这样的人,其他地方也不适合我们,然后就一直在部队里面待了十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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