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可不是么?像我这么漂亮的尤物女郎,天天钓凯子,把腿打开,把门打开,就等一个真情男人能长久留宿,可惜了……都他妈的是过客……唉!” …… “雍大人,叶少去追女人了,那咱们是继续逗留在这里,还是??”苟日德小声询问。 “当然是出去追叶少啊!”雍卫天转身掉头跑步而去。 其它四个负责人也急忙跟上,不过临走前,却是小声叮嘱了一下那个酒楼总经理:“别说我们几个来过这里,懂吗?” “懂,懂的。” …… 另一边。 叶枫追到无人的大街上,冲着他眼中的丑女(落蝶衣)喊道:“你到底跑什么啊?” “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呀?” 落蝶衣气喘吁吁的喊道,脚步丝毫没有停下: “别在跟着我了可以吗?我知道你担心我,我也很感激你,可是我们现在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不可能再一起的。” “啊哈???在一起?” 叶枫原地亚麻呆住了。 他追出来,是因为他知道这个丑女怀有身孕,想好人做到底送她回家,况且孕妇跑步太急的话,会让肚里宝宝不好受的! 但是—— 叶枫却没想到,自己的好心会被她误会?? 误会自己是喜欢上了她?才为她出手,把薛不凡狠狠的虐了一顿?! 他不由笑道:“那个啥,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只是出于精神上的关怀……” 奈何。 落蝶衣已经跑远了,身影都消失在了夜幕下。 “叶少,那女人你没有追上吗?” 这个时候,雍卫天和四个部门负责人哼哧哼哧的追了过来。 “没有,这个女人很有意思,她以为我是喜欢她,才吓跑的。”叶枫说道。 “难道不是吗?” 几个人面面相觑,心道:“不然谁会无缘无故的为一个丑陋的女人仗义出头?肯定是想泡人家!再说了,人丑比不丑啊。” “那个叶少,你要是真好这口的话?” 苟日德为了拍马屁,鼓起勇气的说道:“其实我有一个侄女,长的也很丑逼,要不要明天约出来见个面?” “你说什么?”叶枫一愣! “叶少没听到??那我在重复一遍吧。” 苟日德深呼一口气,道: “我这个侄女,也是个丑八怪,一脸的麻子,还有青春痘,最主要的是长着一张蛤蟆脸,比那个丑女还要丑上那么一点点……叶少不是喜欢这种女人吗?我寻思着,咱俩能不能来个结亲?” 闻言。 叶枫差点没一巴掌打过去,“滚滚滚,我喜欢大美妞!” …… …… 此时此刻。 画面回到不夜城酒楼—— “没想到啊,薛少真润啊,皮肤嫩的就像是滴水了一般,比站街女要爽。” 那几十个流浪汉伺候完他后,笑哈哈的提起裤子就跑了——不过,围观的吃瓜人群却没有散去,很多人都对薛不凡报以同情心,嘘寒问暖的凑上前: “薛少,你还好吗?” “被辣么多男人走后门,是什么样的感觉啊?能给我们说说吗?” “痛并快乐着吗?” “真担心你日后会得病啊,要不送你去医院吧?” …… “草泥马!!!滚,你们都滚!!!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杂碎!!!”biqubao.com 薛不凡眼泪横飞的破口大骂,心理很死叶枫了,这是他在莽城这片土地上,头一回受到这样的屈辱,比杀了他还要恶心一百倍。 “我儿在哪?我儿不凡在哪??!!!” 而在这个时候,莽城首富薛傲天来了,虎背熊腰,枭雄如狼,一身气场强悍无匹。 他得到消息说自己的儿子在不夜城酒楼被虐了,一怒之下带着几百号人,疯一般而来。 当看到薛不凡那一脸小受的模样! 还有下半身都被鲜血染红的模样—— 这位叱诧风云,纵横莽城的大佬,浑身怒火犹如火山一样的爆发出来: “这他妈的是谁干的!!谁敢这么对我儿子??一秒钟死到我面前来,不然我杀他全家!!!!” “薛首富,你怎么才来啊?你儿子刚被几十个流浪汉给挤在墙角里,轮流走后门了一遍!”四周众人连忙说道:“那些流浪汉爽完就跑了!!!” 轰隆!!! 听到这样的话,薛傲天如遭雷击: “几十个流浪汉居然强j了我儿??他妈的,反天了这是??不知道这莽城是谁地盘吗??来人,马上找到这伙人,然后杀杀杀!!!” “爸!!!罪魁祸首不是那些流浪汉!杀那些垃圾,没有鸟用!!!” 薛不凡哭啼啼的拽着薛傲天的胳膊。 “对对对,薛首富,杀那些流浪汉没啥用,那些人都是贱命一条,其实把你儿子折腾这个逼样的,是一个叫叶枫的男人,把薛少身边的人都打死了,然后你儿子就被强了!” 四周众人再次说道。 “叶枫?是谁?谁是叶枫?” 薛傲天压根就没听过这个名字,朝着身后一名贴身老奴道: “马上找到这个叫叶枫的人,抓到这里来!!!!我要以施彼道还施彼身——让这个叶枫明白,我儿子怎么被摧残的,他也到受到百倍千倍的惩罚!!!” “薛首富,我劝你不要去招惹……” 这时,酒楼总经理丁柯扇好心好意的开口说道:“你儿子这次是惹到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 啪—— 薛傲天已经失去了理智,根本听不进丁柯含的建言,上去就是一巴掌抽翻了他: “他妈的,我儿子在你这地方出了事情,你一个当总经理是干什么吃的??就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人搞吗??信不信我把不夜城给砸了啊!!!” “你这人?行行行,当我没说。”丁柯扇识趣的闭上嘴巴,再也不多嘴了。 “爸,那个叶枫是落家的那个丑逼落蝶衣的相好,要不是这个女人,我也不会被搞!!!”薛不凡再道! “好,好!你放心,这口恶气不会白受,我薛家也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 薛傲天近乎癫狂,而后对着身后老奴道: “去把落家所有人抓过来,还有那个叫叶枫的也抓过来,我要他们知道招惹莽城首富之子,会有什么样的可怕后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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