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十一点,文化路。 明承康缓缓将车驶进音乐餐厅的停车场,在他前面还有两辆车在找停车位。 他盯着前面的车,冷笑了一声。 “看来,今天收到消息的人还真不少,连巩家都来凑热闹了。” 坐在副驾座的叶棠,抬起头,桃花眼眯了眯,“巩家?拿下西城地块,一夜暴富的巩家?” “对,前面那辆就是巩志成的车。” 最近明家在准备竞标市郊一块度假用地,最大的竞争者就是巩家,与巩志成对上的时间多了,对方只露出根头发,他都能认出来。 叶棠一言难尽地看着前面的车。 “就巩家那个女儿,也想当盛大师的徒弟?白日梦也不是这么做的。” 人有钱了,就爱附庸风雅,这巩家也不例外。 巩家不仅附庸风雅,还专门盯着明倾城的的模样来给巩家小姐定标准。 明倾城弹钢琴,巩家小姐也要弹钢琴,明倾城参加钢琴比赛,那巩家小姐也要参加比赛。 只是那巩家小姐连海选也没能进去。 现在,明倾城要拜盛梅林为师,巩家小姐也巴巴地赶了过来。 叶棠都不好意思去讥讽她了,只觉得尴尬。 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明承康冷哼,“人嘛,总要受过打击,才会弄清现实。” “倾城,你一会可不能留力,除了这巩家,肯定还有其他人过来的。”叶棠侧身,叮嘱后座的明倾城。 “妈,我知道了。” “人肯定有不少。”明承康烦躁地敲了敲方向盘,“平时这文化路,哪有这么多人过来?” 看看这停车场,找个空位置都那么难。 又等了十来分钟,才将车停好,一家子下了车。 “啊!”明倾城突然惊叫一声。 叶棠吓了一跳,连忙问:“怎么了?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明倾城有些慌张,“妈,我们忘记叫上妹妹一起来了!” 听到她的话,明承康和叶棠均是一愣。 仿佛这时才想起来,他们还有一个女儿。 叶棠最先回过神,微愠的脸色掩盖住心虚。 “叫她做什么!我们过来是有事,又不是为了吃饭!万一她不懂礼数,冲撞了盛大师,反而得不偿失!我们不能冒这个险!” 明承康也接受了叶棠这个说法。 “对,下次家庭聚会再叫上你妹妹,我们今天确实不是为了吃饭,倾城,你不要分心胡思乱想。” 明倾城垂着眸子,轻轻应了一声。 “我们进去吧。” 音乐餐厅是半开放式包厢制餐厅,每一间包厢都能看到听到大堂上的音乐表演,音乐餐厅的老板每一段时间就会邀请一些乐队进来驻场表演。 常来音乐餐厅的人都知道,经常可以在音乐厅餐的表演台上看到一些大咖乐团、音乐人的身影。 可以看得出音乐餐厅的老板手上握着巨大资金和人脉。 不仅深城,外地不少音乐爱好者都喜欢过来用餐。 除了餐厅邀请驻场的乐团之外,有时候客人也可以上去进行即兴表演。 因为有明倾城,明家偶尔也会过来吃饭。 已经到了午餐时间,该是餐厅人流量最大的时候,餐厅大堂却没有安排乐团上场,而且大部分乐器都被撤了下去,只剩下钢琴和古琴。 正是盛梅林成名并巅峰的两种乐器。 领路的餐厅经理注意到明承康的视线,笑了笑。 “今天预定中午用餐的客人比以往多,我们老板觉得这些客人都想表现自己的音乐情操,所以就没有安排乐团上场了。” 明承康收回目光,没有回应。 经理将一行三人领到他们预定的包厢,便退了出去,让服务员接上点菜。 叶棠坐下来,有些唾弃地撇了撇嘴。 “那些人都在妄想些什么?真不自量力!整个深城也就我们倾城才有这个资格!” “行了,你急什么?”明承康已经淡定下来,“红花也需要绿叶托,才更美丽。” 叶棠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 “好了,先点餐吧。”明承康拿了菜单,“盛梅林的预定用餐时间是十二点,还有些时间,咱们不急。” 他是为了有充足的时间,才提前过来的。 这时,包厢面向大堂的阳台方向,传来了拨动线弦的声音。 随即一首古色古香的曲子悠扬而起。 明承康愣了一下,笑了。 “看来,这些人是收到消息,却不知道准确时间。”biqubao.com 这会儿盛梅林只怕还没有进餐厅呢! 消息灵通果然是最方便的。 …… 江以宁下楼,经过客厅时,正想跟叶棠报告一下今天的行程,却意外地发现,客厅里一个人也没有。 “二小姐,你是找夫人?你不用找了,先生夫人带着大小姐一起出门了。” 一个佣人经过,见她在客厅张望,便问了一句。 心里暗嗤,果然是不受重视的养女,全家出门也不带上她。 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先生也在一起,那肯定是出席重要的场合。 带个养女,不是给别人看笑话吗? 也就这个养女还无所觉,真以为自己成了人上人。 其实地位比他们这些佣人高不了多少! “哦。” 江以宁脸上没有多少表情,不用报告,她也乐得清闲。 盛梅林想要派人来接她,被她拒绝了。 她打了车,直接到了文化路的音乐餐厅。 这家餐厅,她没来深城之前就听说过,经营方式独特,深受音乐爱好者的喜欢。 盛梅林的助理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一见她下车就迎了过来。 “宁小姐,您来了!” “嗯,方叔,好久不见。”江以宁笑着打招呼。 助理方叔一脸感慨,“哎,是挺久了,大半年了吧?” 客套了两句,方叔连忙带着江以宁去了盛梅林所在的包厢。 “老师。” 盛梅林双眼一亮,连连招手,“阿宁来了!快过来坐,我已经帮你点了你爱喝的果汁,很甜,你应该喜欢。” “谢谢老师。” 江以宁走过去,在盛梅林对面坐下来,端起果汁轻抿了一口。 盛梅林仔细端详了女孩几眼, “你说你现在去念高中了?你老实跟我说,来了深城之后,有没有碰过琴?” 江以宁挺直后背,摆出老老实实的模样。 “老师,高三学习挺忙的,要考试,还要上晚自修,我还有个竞赛……” 盛梅林轻哼一声。 “就是没有碰过的意思,对吧?” 江以宁没敢说话。 盛梅林看了她一眼,“你自己也清楚,久不碰琴,很快就会生疏,你这是打算把琴都丢下了?那把古琴不是白让给你了吗?你还答应我会参加国宴演奏会的!” “老师……我会练的,我已经忙完了。” 小考过了,竞赛初赛也过了,除了上学和抽空去仁和,她已经闲下来了。 “哼,我先听着吧!” 江以宁松了一口气,总算过关了。 然而,盛梅林又缓缓地开口:“在这之前……” 江以宁乖巧地听着。 “你必须照顾好自己!你看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你那个新家没给你饭吃吗?” 江以宁就有些茫然了。 为什么都说她瘦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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