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送花事件没有因为学校阻止花店员工的进入,就得到平息。 第二天早上,早读课开始前两分钟,高一的一个女生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走进重点班众人的视线里。 女生小脸红扑扑,为自己为爱牵线的行为感到兴奋不已。 “江以宁学姐在吗?有人让我把花送给你!” 整个教室静悄悄的,所有人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女生。 被这么怪异地盯着看,女生缓缓从兴奋中回过神,莫名其妙地感到一丝惊秫。 江以宁站起来,朝讲台上指了指。 “你放在讲台上吧。” 女生眼皮一跳,“……放讲台?” 学校明文禁止早恋,这花要是放讲台上,等老师一过来,还有得剩吗? “对。” 女生踌躇片刻,再一次确定:“那我放过去了?” 没有一个人反对。 “嗯。” 女生只好硬着头皮,将那束漂亮得让人嫉妒的花,放到讲台上,正准备离开,江以宁叫住她。 “学妹,是谁让你送花过来的?” “啊?是花店的员工,他说他们客户让送,但学校不让进,正好我路过,就拜托我帮忙了!” “好的,谢谢你。” “不、不客气!” 女生大概也意识到不对劲儿,扔下一句就赶紧离开了。 韩霜降过来巡视早读情况,一眼就看到讲台上那束扎眼睛的花束,瞬间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叮嘱众人好好背书,他拎着花束回了教师办公室。 第一次时间就是给暮沉报告过去。 “你家小祖宗明显被人盯上了,你倒是赶紧查啊!” 韩霜降急得不行。 这么闹下去,也不知道会不会对江以宁的学习造成影响! 暮沉阴沉着嗓音,“我知道。” 花店那边他早已经将所有客户记录过了一遍,而那个指定给江以宁送花的人,只是个路人。 说辞是有人给了他钱,让他这么干的,至于是什么人,他不认识,钱也是当场付清。 去花店替人跑一趟,小赚一笔,他当然是乐意的。 线索如同石沉大海般。 挂了电话,暮沉起身走到窗户前,一把拉开窗帘。 清晨的阳光洒进来,落在男人解开两颗衬衫扣子,l露出来的精致锁骨上。 他整个人都镀上一层暖光,将他五官衬托得愈发清隽。 窗外一大片高楼林立的景色映入眼底。 良久,他拿起手机,拨了通电话。 “骆子墨,给你一天时间安排好深城的事,然后和暮南和暮北对调过来,天黑前我要见到他们。” 手机那边的人像是没睡醒,呆愣半响,才怪叫起来: “暮三,你疯啦!把人都往深城这边送,你就不怕四九城那群混账要群魔乱舞?” “所以,你回去。” 骆子墨沉默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刚才暮沉是“对调”不是“调过来”。 这是把要他踢回大本营的意思! “我艹!敢情我就是砖,哪里需要我就往哪里搬?” “对。” 骆子墨:“……”他就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竟然“对”得那么顺口! 吐了口浊气,他决定不跟暮三计较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行!” …… 一连三天,那些玫瑰花换着人,变着法子,无孔不入地送进高三重点班的门。 继江以宁以一分力压过孟景澄,拿到月考第一名后,这连续四天收到神秘人送的玫瑰花,再一次成为全校学生议论的焦点。 最后,学校下了令,这段时间里,禁止任何人带花束回校。 这么消停下来。 而嘉德高三的家长会,也将提上日程,定在十月底,第二次月考前。 因为是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家长会,嘉德很是重视,特意提前半个月给家长发出通知,希望所有家长都尽量将那一天空出来参加。 一周就这么闹闹哄哄地过了大半。 周四这天晚上,明家难得齐聚到一块吃晚饭。 这些天,叶棠为了明倾城的拜师宴早出晚归,甚至为了酒席还亲自飞了趟四九城,到了今天中午才回到深城。 而明承康是惯常地忙着应酬,不见人影。 明倾城心里既觉得侥幸,又感到可惜。 侥幸的是,她的月考成绩好像就这么成为过去,没有人再提起。 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她实在不想在学校丢一次脸,回家还要再丢一次脸。 下一次的考试,她一定可以把状态调整回来,重回前五名! 可惜的是,这几天江以宁身上发生了“有趣”的事情,叶棠却没空去“关心”她。 直到今天,一家人好不容易才坐到了一起。 这么好的机会,她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让江以宁错过了。 所以—— 吃饭吃到一半,明倾城用最若无其事的语气,挑起了话题。 “对了,妹妹,那个给你送玫瑰花的神秘人,你知道是谁了吗?他已经给你送了快一周的花了吧?” 明承康和叶棠的动作十分一致,同时一顿,然后朝江以宁看了过去。 “什么送玫瑰的神秘人?倾城,你说清楚些!”叶棠紧皱起眉头。 明倾城一愣,随即歉意地看了眼江以宁。 “妹妹,抱歉,这么大的事情,我还以为你跟爸妈说过了……” 江以宁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依然默默地吃着饭。 叶棠的视线先是扫向江以宁,看她那副冷淡模样,大概也说不出什么好话来,便看着明倾城,直接道: “到底怎么回事?倾城你说!” 明倾城咬了咬唇,神色为难地看了江以宁一眼。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就是校外有人天天给妹妹送玫瑰花,已经引起学校的重视,这几天禁止大家往学校带花……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妹妹,还是你自己跟妈妈说吧?” 明承康十分感兴趣,放下碗,看向江以宁。 “以宁,是不是你在黎家寿宴上认识了什么公子少爷,他们给你送的?” 不能怪他这么联想,寿宴才刚过去几天,不正好是展开追求的时机么? 特别是在寿宴上,黎老爷子明显很喜欢江以宁,处处护着她,暮三爷还亲自送她出门口。 就算追求的人不是黎二少、暮三爷,能受黎老爷子邀请参加寿宴的都是个人物。 只要能给明氏带来好处,他也不是不能考虑让江以宁接受一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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