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承康站在庭院里,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来。 他这个女儿…… 接江以宁回家已经将近三个月,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三个月,他感觉就像第一次发现这个女儿,竟然还有这样一面。 那个安安静静,不爱说话,乖巧得像小兔子一样的女儿,竟然会……这般激进? 叶棠在旁边陪着他站了一会儿,便有些受不住了。 虽然十月底天气转凉,被太阳晒着不会热,但在太阳底下站久了,还是会发晕的。 “我们回屋里去吧?我让厨房重新做点菜,刚才你就喝了些红酒,没吃什么……” 叶棠一边说,一边把拉了回去。 直到新的菜肴端了上来,筷子塞到他手心里,明承康这才缓缓动作起来。 “以宁会功夫?你让她学的?” 刚才江以宁踩着黎振宇的时候,他顾着劝,没多想,现在回过味儿来,才发现有地方不对劲儿。 黎振宇再怎么说也是个高高大大的成年男人,怎么会被一个小姑娘踩在脚下? 还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叶棠僵了僵,夹菜的手停了下来。 这个问题开了头,问下去,明承康势必会发现更多问题。 比如,江以宁不像一个长期活在落后农村的人…… 以往他从不管家事,家庭琐碎事,儿女的教育,全都是她在操办。 就连大儿子,他也没管多少,只在儿子选择出国和高考时,他才参与了一些。 她也就一直瞒了下来,从来没有跟他说过江以宁的事情。 “阿棠?” 明承康见她咬着筷子不说话,有些不悦地催了一声。 叶棠敛起思绪,犹豫地开口: “我没有让她学。” 明承康挑了挑眉,一副摆出等着继续说下去的样子。 “是叶家。”叶棠叹了口气,“你还记得吗?两年前叶家那边偷拿倾城的头发去做了亲子鉴定。” “记得。” 那会儿刚好与罗家商定联姻的事,他和叶棠便一致决定瞒下来。 亲生女儿没有找到,他不可能放弃这么大的利益。 “他们应该没多久就找到了以宁,这两年还瞒着我,偷偷培养她。”叶棠抿了抿唇,“钢琴和功夫应该是叶家那边找老师教她的。” 除了血缘,江以宁身上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这是她最难接受的地方。 也因为这样,她和江以宁的关系才那么糟糕! 如果一开始由她来培养江以宁……如果一开始江以宁就什么都不懂…… 都会比现在要好得多! 明承康脸色也不太好看,“叶家这是什么意思?” “我哪知道?”叶棠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十七年前,叶家参加了明倾城的百日宴后,就一直坚持明倾城不是她的女儿。 她到现在都还不明白她妈,她哥哥,还有那些叔伯为什么会这么坚信。 就因为明倾城没有那一双叶家人特有的桃花眼? 这个问题吵了十多年,虽然最后事情也如他们坚信的那样,成了事实,但她已经没有心思,不想跟娘家那边再深究那么多了。 明承康还想说什么,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他只好暂时把话咽回去,拿出手机。 然而,目光扫过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脸色猛地一变。 叶棠现在有些草木皆兵,立即问道: “谁啊?” 明承康把手机甩到餐桌上,抬手按住两边的太阳穴。 叶棠看过去。 ——母亲。 这是预料之内的电话,但明承康没想过会这么快! 明倾城到底跟老太太说了什么! 叶棠也死死地拧紧眉头。 一时间,餐厅里只剩下这道刺耳的手机铃声。 “你赶紧接电话吧,晚了你更难受。” 叶棠一点也不想领受婆婆的泼辣,放下碗筷,推开椅子,站了起来,准备把这烂事全甩给丈夫。 老太太是好母亲,好婆婆,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她顺心顺意的时候。 泼辣起来,谁也受不了。 作为儿媳妇,她还不能说重话,只能生生地忍着。 在心底,叶棠是希望老太太永远留在外国养病,永远别回国的。 所以,知道明倾城打了电话给老太太时,她就怨恨了起来。 明承康只得接电话。 还没出声,那边就先呛了过来,“干嘛去了,不是周末吗?接电话接得这么慢,你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 “妈……” 明承康无奈极了。 到底是自己的儿子,明老太太也没有真的生气,骂了一句,心情就好了。 “神医的事,倾城都跟我说了,你那边什么时候能安排好?” 言下之意便是,赶紧安排好,她立即回国接受治疗。 明承康头痛得要炸。 “倾城那孩子不懂事,知道的也不多,我还在调那神医是不是真有本事,等我查……” “倾城说了,那神医很有本事!黎家那老头儿脑中风要死了,他都能从阎老爷手上抢人回来,还一点后遗症都没有!你赶紧给我安排!” 明承康闭上眼睛,气得不想说话了。 黎老爷子大寿前进医院是真的,但中风,只是传闻。 黎家那边可从来没有对外公开过黎老爷子的病情,也没有承认过黎老爷子中风。 他也觉得是中风的可能很低。 毕竟,黎老爷子进医院和大寿之间才一周,有点常识都知道,中风不可能好得这么快。 那可不叫神医,直接叫神仙得了! 明倾城竟然拿这事跟老太太说,拿黎老爷子这位深城人尽皆知的大人物当例子,老太太肯定会深信不疑! “妈,都是传闻,倾城她还小,什么也不懂就当——” “倾城不会骗我!她说了,那就一定是!我不管你,这个月就给我安排好,我下个月初回来治病!” 明承康一懵。 现在离11月只剩三天! “妈,太急——” “嘟嘟……” 话还没说完,那边已经挂了电话。 再拨过去,已经是关机状态。 明承康扔开手机,瘫坐在椅子上,没有再换别的方式去联系老太太。 就算联系上,他也大概率说不服她。 老太太只相信她相信的事,其他一概不管,谁也别想说服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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