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让你去找神医。”明承康耐着性子道,“我想安排妈住到深西郊那所别墅去,你过去帮照顾她,我会安排好护工和佣人,你就陪着她就行。” 这个安排,是他头痛了很久才想出来的。 在神医抽选到老太太之前,家里肯定不会太安宁。 妻子和母亲在以前就没有相处得太好。 老太太倒是很疼爱明倾城,对她也言听计从。 但,明倾城那情况……他是真的越来越对这个女儿失望。 盗曲那事,捏着鼻子,硬咽了下去也就算了。 倒数第一名,被老师劝退……叶棠不说,他都不知道这个女儿已经坠落到这个地步! 他都有些担心老太太知道后,会血压上涨! 她自己倒是好,竟然还把老太太给叫了回来。 虽然出发点是好,但神医的影子都没碰着,把人叫回来,失望是一回事。 还会显得他很无能!连一个神医也找不着! 眼下,家里还多了一个江以宁。 明寄真闻言一乐。 “这有什么,当然可以啊!如果你能说服妈住过去的话,我就去照顾妈。” 明承康脸色一黑。 是。 这才是安排的关键所在。 明寄真朝明倾城扫了一眼,试探道: “不是有倾城在吗?妈最喜欢的就是倾城了,而且,倾城前不久不是拜了个音乐大师吗?够妈说上好几天……” 语音未落,坐在对面的三个人,脸色不约而同地变了。 明寄真惊讶地闭了嘴。 “这也是今天找你过来的原因之一。”明承康揉了揉太阳穴,“你千万不要在妈面前提倾城拜师的事。” 以老太太那性格,知道明倾城拜了名师,肯定想要当面见见名师。 他上哪找沈从音给她见? 难不成,还要他亲自把那些丑闻说给老太太听? 明寄真下意识地追问,“为什么?” 之前闹得全城沸沸扬扬,叶棠更是一副恨不得拿着个大喇叭通知全世界的架势。 不知道多少人又嫉妒又羡慕,连带她这个姑姑都沾了不少光。 谁看到她都会问一句“你那个侄女是不是要拜名师大家了”。 这显然是值得炫耀的事情,明承康竟然叮嘱她,不要跟妈说? 太反常了。 随即她又想起来,自从拜师宴之后,她那个死要脸子的大嫂低调了许多,竟然没有听她再提起过。 “拜师黄啦?”这是她唯一想到的可能性。 话音一落,明倾城猛地站起来,脸色没有血色,面目狰狞可怖。 明寄真吓了一跳。 不等她再问,明倾城丢下一句“我不舒服”,便踩着怒火冲冲的步伐,离开了客厅。 看她这模样,八九不离十! 明寄真身体微微向前倾,一脸好奇。 “还真的黄啦?怎么黄的?” 这倒不是她要揭人伤疤,是她真的很好奇,全家飞去了四九城,竟然还能黄? 明承康有些懊恼。 “这个你别管!你不要在妈面前说漏嘴就成!” 明寄真不屑地撇了撇嘴,心想,这么大的事,她不会自己去打听吗? “行行行,我不提这个!就算没有拜师,倾城依然是老太太的心肝宝贝,让她哄哄老太太有什么难的?哥,你到底在紧张些啥?” 明倾城那情况,他真没脸坦白,便换了个说法: “你不是不知道老太太什么性格,她要是知道以宁的存在,家里不闹翻天?” 明老太太活在那个艰苦年代,本就不是什么大方和善的人。 在不能言明江以宁的身世为前提,他的收养举动,放在老太太的眼里,那是白白帮别人养孩子。 提起江以宁,明寄真的脸色沉了沉,随即,心情好了起来。 说不定,老太太回国,还真是一件好事。 江以宁落到老太太手上,来去只有两个下场。 要么被老太太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强行送回农村。 要么老太太为了“回本”,使劲搓磨江以宁。 不管是哪一个,她都乐见其成! 她忌惮江以宁背后的暮三爷,不敢妄动,可老太太却不会! “这更简单,你随便找个房子,再给点钱,打发她过去不就行?赶她走,比送妈到深西郊区别墅要简单吧?”明寄真随口说着,狐疑地扫了明承康一眼,“哥,你不会是把那养女当亲生女儿来看了吧?” 明承康神色一顿,有一瞬间对明寄真的提议心动了。 心动一闪而过,但衡量过得失,他最终还是克制住下来。 “不行!既然收养了,我当然是把以宁当成亲生孩子来对待的。” 明寄真心里冷嗤一声,她会相信这种鬼才怪! 兄妹几十年,她很清楚,无利不早起已经深深刻在明承康骨子里,这辈子都不可能抹去。 他可不是什么慈善家的料! “舅舅,也许外婆会喜欢表妹呢?” 一直坐在母亲身边没有吭声的赵雪娴,突然开口说了一句。 客厅里的几个均是一愣,又见她慢悠悠地接着说: “表妹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好,学校的老师都很喜欢她,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教师,特别疼爱她,说不定奶奶看到她的第一眼就会喜欢上。” 明寄真懂女儿的意思,连忙接话: “就是啊,老太太还没有回来,别把事情想得那么死!既然你真把她当成亲生孩子,那早晚要让她跟奶奶相处的,老是瞒着也不是事,对吧?” 要搓磨,自然是要把人放在老太太眼皮底下才对! 明承康想了想,觉得这话也有道理。 如果找到神医给老太太治病,那以后老太太自然就不用出国疗养。 江以宁是他的女儿,没有道理躲自己奶奶一辈子。 两人相遇相处,是早晚的事情。 明寄真见他开始动摇,又加了把劲儿。 “如果老太太真的不满,那你应该想办法解决矛盾,一味逃避算什么事呀?” 最终,明承康被说服了,决定等老太太回国之后,再视情况而行动。 两家人谈了半天,又吃过晚饭,赵家人才离开明家别墅。 离开前,明承康不厌其烦地重复提醒明寄真,不要在老太太面前提起明倾城那些丢人现眼的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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