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暂时出国散散心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不需要问,明承康大概猜到老母亲的要求。 他摇头。 “妈,不行。” 明老太太心里的火苗再一次往上窜! 她抬起拐杖重重地往茶几上敲了两下,气得直喘气! “怎么就不行了!” 连她都要被赶走,那个来路不明的野种反而可以留下? 这算什么道理! 让她的老脸往哪里搁! 明承康伸手扣住那拐杖,也不敢使劲,就这么抓在手里。 “妈,你先冷静些,听我说,行吗?” “有什么好说的!那个死骗子骗得我好苦!不是什么天凤娇女,还哄着我要这要那的……啊对了!我还得赶紧把新年给出去的红包拿回来!那死丫头哄着我,跟我要了二十万的红包!不止之些,往年过时过节给的,林林总总都好几百万了!让她滚蛋之前,我一定要她全吐出来!” 明老太太越说越激动,索性扔下拐杖,开始掰着指头算数她给过明倾城的零花钱。 明承康的话,她一个字听不进去。 他不得不提高了声调,“妈!您先别管那些!总之倾城留下来还有用处,暂时不能赶她走!” 明倾城是叶棠一手培养长大的,花在她身上的心血,比大儿子明倾涵还多。 虽然这大半年来,明倾城的表现让人很是失望,但叶棠也从来没有说过要赶她走,就说明,感情还是有的。 女人就是感情用事的动物。 总之,在叶棠表态之前,明倾城必须留下来。 明承康心思转得飞快。 不仅要留下明倾城,另外…… 江以宁那边也需要做一做思想工作才行。 看到叶榆对江以宁的态度,他就想起,叶家人似乎都很喜欢江以宁。 如果江以宁能帮忙说上几句话,也许能挽回叶家人对他的态度。 最后,不管明老太太有多不愿意,只有接受明承康安排的份儿。 她总不能看着自己儿子的前途尽毁,跟着她一块去死啊! “那个野种只能暂时留着,等问题一解决,必须立即赶出去!让她多待一秒,我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明承康敷衍地应了下来。 随后,他一边吩咐管家,安排人去给老太太收拾行李,一边打电话给助理订机票。 助理那边很快就回了电话,明天一早的飞机。 眨眼就安排好一切,明老太太不由地心酸起来。 明天才年初五,她还想去谢家那边…… 老太太猛地抬头,“既然这样,和谢家谈的联姻,就让那个野种去怎么样?” 明倾城可不仅仅白吃了明家十七年的米饭,这些年往她身上砸的钱可不少! 不算衣服用度,就琴房、请的钢琴老师、还有各种礼仪才艺,仔细算起来,那至少是一个普通家庭的一辈子收入! 可不能白白打了水漂! 至少拿回个本! 骗了明家那么多财产,只是嫁给傻子,算便宜她了! 明老太太答应出国,明承康的心情好了不少,听了她的话,也有闲心回答句。 “谢家不是推了么?谢家一向清高,崇上什么自由恋爱,那傻子治好了病,肯定不会联姻的。” 准备订婚那天,谢家突然失约,之后查出谢修宇被仁和神医挑选中,有望治愈,明承康便歇了联姻的心。 明老太太闻言,嗤了一声。 “根本就没有什么神医,如果有,那就是神医也治不好那傻子!” 明承康来了兴趣,端站起身。 “怎么说?” “说神医要治傻子病,都过了半个月,那傻子还不是一样傻愣愣地在外面跑?依我看,神医就是仁和医院吹出来的,骗人的玩意儿!那么多治好谁谁谁的传闻,怎么到我们身边,就治不好了呢?况且,真有那么牛逼的医生,去四九城给那些达官贵人治病不是更好?治好一个,就够吃一辈子了,何必缩在这儿,救些那阿猫阿狗?吃力不讨好!” 明承康不得不承认,明老太太说的话十分有道理。 传闻虽多,但,到底只是传闻,可信度还有待考究。 明老太太越说越起劲。 “而且,谢家根本没有正面推掉联姻!过年前,我探过那傻子的妈的口风,她还有意思联姻!大概是拖延时间,想看看治疗效果,治不好,就还是想跟我们家联姻! 不正好,就让野种嫁过去!我们先别说野种的身份,就当作我们诚意十足,把大小姐嫁过去,还不乐死谢家?” 明承康沉思了半晌,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这事先不忙,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把阿棠带回明家,其他的,慢慢再计划也不晚。” 明老太太不悦地撇嘴。 “有了谢家,还要破鞋做什么!” 和谢家成事,她就不用被迫出国了! 更不用忍受那满身大小姐脾气的儿媳妇,处处受她的气! 明承康还是摇头。 “谢家和叶家不是一个等级的,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等到吞并谢家那一天。” 还有一个重点,明承康没有说。 谢家并不比明家差多少,之所以风头没有明家盛,那是因为谢修宇出事,谢家人深居简出,隐去不少锋芒。 没有了罗家,他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吞掉谢家。 更别说,现在和叶家的关系也处于了崩溃边缘。 明老太太还想说什么,明承康打断她。 “好了,妈,你先去休息一下吧,明天早上的飞机,要早起的。” 明老太太不死心。 “我走了,谢家那边要是想谈怎么办?” 谢家那边一直是她在走动,谁还能比她更熟悉细节? 明承康从善如流地答道,“那时候阿棠应该回来了,让她去便是,以前和罗家的联姻,也是阿棠办下来,她有经验。” 说完,他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还有事要忙,管家,让护工过来扶老太太回房!” 管家从角落走出来,欠身应下,随即喊来护工。m.biqubao.com “老太太,我扶您起来?” 眨眼的功夫,明承康已经走出客厅,不一会儿玄关方向就传来了开门关门的声音。 明老太太气得直跺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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