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曦坐进车里,朝司机吩咐道,“去机场。” “是的,少爷。” 低调的黑色豪车缓缓启动。 这时,叶曦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本来还靠着窗户,毫无生气的叶清爱听到,惊慌地抬起头,满眼祈求地望着他。 叶曦无视她,拿出手机,当着她的面点了外放。 “父亲。” 沉稳斯文的男声从扬声器中传了出来。 “嗯,清爱的成绩出来了吗?” 叶清爱的脸色白得几近透明,双手紧紧捉住膝盖上的裤管,用力极大,骨节发白。 紧紧咬着下唇,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嗯。”叶曦将叶清爱的成绩简单地说了一下。 手机那边沉默了几秒,然后,轻描淡写转到另一个人身上。 “以宁的成绩呢?” 没有责备,甚至,无声无息地揭了过去。 仿佛多说一句言语都是浪费心思。 叶清爱咬着下唇,眼眶通红。 “双科满分。”叶曦顿了顿,补充道,“不过,她一意孤行,决定留在四九城。” 之后是一阵更长时间的沉默。 良久,话筒里传来一阵低沉又无奈的笑声。 “那孩子到底不是在族里长大,难免有些个性,没关系,a公司还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暂时就让她在外头玩耍一阵子吧,你让人看着点儿,如果有异动……不伤着性命,让她吃点苦头也好,呵呵,那孩子也是个傲气的。” 叶曦淡淡地“嗯”了一声。 “我会的。” “嗯,四九城那边派系复杂,留个线眼看着就行,你们那边结束了就回来吧,你三伯刚收到消息,有钥匙碎片的下落,据说在深城一个大学教授的手上,你过去看看,尽量回收,回收不了拿回数据也行。” “我们现在就回去。” “行。” 对话告一段落,叶曦准备挂掉电话,叶清爱突然捉住他的手臂,对着手机喊了一声。 “四叔!” 两秒的沉默,手机那边再传过来的声音,多了两分冷意。 “清爱,还有什么事吗?” 不管是语气,还是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不耐烦的失望。 叶清爱听出来了。 他不满意她这次竞赛的成绩。 甚至,不想跟她说话。 明明在江以宁出现之前,她还是家里长辈捧在手心上的宝贝。 此时此刻,却被否定得体无完肤。 那一瞬,她心里万分般滋味涌了出来,喉咙酸涩,难受极了。 她哑着嗓子开口:“四叔,我下次,一定会赢过江以宁的!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 “清爱,你还不明白。”手机那边叹了口气,“家里从来没有要求你赢过谁,只是希望你能自我超越,你问问你自己,做到了吗?” “我……我……” 叶清爱想要辩驳,可是,事实却摆在眼前,她说什么都是狡辩。 她不仅输给江以宁,连本该有的名次都后退了。 “回家好好反省。” 那边给了她一句话,便挂了电话。 车厢里只剩下“嘟嘟”的忙音。 …… 拿着保送合同,江以宁从行政楼走出来。 韩霜降比暮沉的速度更快,箭似的冲到她面前,一脸隐忍的兴奋。 “怎么样?签了吗?签了哪所学校?” 不仅韩霜降,所有人齐齐地扭头看着江以宁。 虽然已经显而易见,以江以宁的成绩,京大和t大随便她挑,但大家还是期待她的答案。 江以宁把自己的合同递给韩霜降,“京大。” 韩霜降接过来看了看。 京大,数学系。 “太好了!” 终于尘埃落定,他的奖金也稳了! 把合同还给江以宁,韩霜降又问道:“你现在就直接留在四九城,不回深城了吧?” “嗯,奚教授给了我推荐信,让我有空先去数学院的研究室学习两个月。” 至于奚教授依然不死心,想要劝服她回物理院的事,暂且不提。 韩霜降点头。 “也对,以你现在的水平,再窝在高中里也学不到什么,提前预习一下,开学后直接本硕博连读就挺好。” 说话间,孟景澄也拿着保送合同走了出来。 同样是京大,他签了物理系。 两人拿到保送的消息,同步在重点班的群里散开。 恭喜的声音刷了满群。 江以宁和孟景澄以极佳的成绩拿下五科竞赛的第一第二名,先一步成为京大学子,这个大喜讯也被张贴在嘉德的公告栏上。 当天下午,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喜讯。 包括已经离校的明倾城。 不管她怎么屏蔽,消息依然无孔不入地朝她浸进来。 “这个就是当年和你抱错了的孩子?” 坐在她对面,一个中等身材,戴着一副银边眼镜,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正眯着眼睛看手机上最新推送的新闻。 “我看看?” 坐在他身边,打扮得雍荣华贵的女人倾着身子,朝他的手机看了过去。 “哟,模样挺不错,五科竞赛金奖……这个竞赛我听说过,周太太家的孩子去年不是拿了个初赛第十,便在诚悦酒店摆了一整天的流水席么?这孩子拿的是全国第一,应该比初赛第十要厉害吧?” 男人嫌弃地斜了她一眼。 “那还用说?京大t大抢着要的人才。” 女人别的不清楚,但一说京大t大都抢着要的人,她就知道那水平在哪里了。 当即“啧啧”砸了两下嘴巴,一双描着夸张眼线的眸子朝明倾城身上扫了眼。 其中对比的意味,不言而喻。 明倾城微微捏紧了身侧的裙摆,忍下涌上心头的不甘和愤怒。 女人没有错过她眼底的情绪,嗤笑了声。 “本家把人藏得可够深的,怪不得每逢过年过节,一家子都像消失了似的,敢情是这个小丫头把本家那些人全勾了去。” 男人不悦地瞪了她一眼。 “少说两句,嫌我顶着江家名号过的日子太舒服么?” 女人立即闭上嘴。 他们家是为数不多,能跟江家本家沾上关系的旁支,其基本原因便是少议论本家。 想到这里,女人又忍不住开了口: “我看是你觉得日子太舒服,才把这么个人弄回家!你就不怕吵起来之后,本家那边怪我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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