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以宁无话可说,和谢贝贝一起离开了教室。 等走远了,谢贝贝露出抓狂的表情。 “这个人指是有毛病!” 周志杰这几天,一天三顿,顿顿不拉下地凑过来,变着法子给江以宁道歉。 可是,每一次只要江以宁拒绝或者不接受,他会非常自觉地退开。 让人厌烦,却又无可奈何。 “算了,小长假回来后,老师那边就会公布通过面试的名单,他没了希望,应该就会自己走开。” 至于“男朋友”、“收礼物”,也必须等回来之后再处理。 话虽如此,谢贝贝一路上还是忍不住吐槽。 毕竟,这么奇葩的人,真的少见。 江以宁回江家不需要带什么,谢贝贝要去和哥哥汇合吃晚饭,两人直奔学校的正门。 快到的时候,谢贝贝突然举起手,用力挥了挥。 “哥!我在这!” 小姑娘的声音惊得路上不少行人纷纷转头看过来。 谢贝贝倒没在意,挥着手,拉着江以宁加快了脚步,来到一个身量极高的男人跟前。 独自在外求学,时隔一个月才见到亲人,谢贝贝的脸上写满了高兴。 “哥!你到了很久吗?我才刚下课!”她笑着打招呼,还不忘介绍自己新认识的朋友,“以宁,这是我哥,他叫谢修宇!哥,这是我的室友!江以宁!” 江以宁看到谢修宇的瞬间,是有些惊讶的。 室友的哥哥竟然是她曾经的病人…… 刹那的惊讶过后,江以宁礼貌地冲谢修宇点了点头,“你好。” 不同于江以宁近乎于无的惊讶,谢修宇看到妹妹身边女孩的样子后,眸子难掩震惊,脱口而出: “是你!?” 愣愣地看着她,谢修宇久久不能回神。 他病得太久,为了追回流失的两年,他不得不将空闲时间一再压缩,忙着谢氏,忙着处理各种信息。 忙得他根本没空去理会那个,当初给他异样感觉的女孩。 没想到,竟然在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再一次遇上了。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这个女孩,不知道什么已经刻在了他的心底深处。 心里头百般滋味一涌而上,竟让他有种……不知所措。 “哥,你认识以宁?”谢贝贝愣住,看了看谢修宇,又看了看江以宁,“以宁,你认识我哥?” 江以宁斟酌了下,自觉避开了谢修宇的病不提: “我住在深城的时候,在小区里遇到过谢先生几次。” 谢贝贝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然后“啊”地惊叫一声。 “以宁,你该不会就是我大伯母口中那个好姑娘吧?” 江以宁无言以对。 她哪里知道谢家人私底下怎么说她? 空气有些尴尬,正不知怎么接话的时候,江以宁看到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缓缓停靠在路边。 一抹熟悉的身影从驾驶座走了下来。 是三哥江亦煌。 放假前,几个哥哥便私下“协商”过一轮,说好谁过来接她。 江亦煌一只手扶着车门,站在那里,朝她看过来,并没有催促的意思。 江以宁回头跟谢贝贝道别。 “我哥哥也来接我了,贝贝,下周见。” 不等谢贝贝回应,她挥了挥手,飞快朝江亦煌的方向走去。 江亦煌绕到副驾座,给她拉开车门。 两兄妹笑笑说说地上车离开了。 “……哥?哥!谢修宇!” 谢贝贝喊了几声,也得不到回复,只好连名带姓喊他回神。 谢修宇轻咳,掩饰失态的尴尬,收回视线,也不敢看自己的妹妹,没话找话地问: “那女孩是你的室友?” 谢贝贝是没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她哥一副心不在焉,思维混乱的模样,分明就是动心了! 虽说她哥很优秀,长得也帅,家境超棒棒,不管放在哪都算得上超高配置,可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江以宁已经有男朋友! “她是我室友没错,不过,哥,你还是死心吧,她有男朋友了!” 谢修宇蹙眉,“你胡说什么?” 不可否认,听到那个女孩有男朋友这个事实后,他的心似乎沉了沉。 就算她没有男朋友,他和她也只是偶尔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远远不到聊“男女朋友”这个地步。 “行行行,是我胡说!”谢贝贝很给面子,不拆穿,“那我们去吃饭吧!” 谢修宇只是过来四九城处理工作,不会作长期停留,所以并没有准备车。 不过,京大周边还算热闹,交通也方便,两人很快就叫到车。 坐在车上,谢贝贝叭叭叭地说着这一个月的大一生活,谢修宇安静地听着,偶尔搭上一两句。 实际上,有没有听进去,只有他自己知道。 趁着谢贝贝停下喘气休息的空档,问了一句:“你前几天给我电话,说被高年级学长欺负的,就是你这个室友?” “是啊!”谢贝贝点头,“刚才在教室,那个变态学长又来了,还抱着玫瑰,搞得整个教室的人都在起哄,大家都以为他是以宁的正牌男朋友!分明就是阴谋嘛!天天蹲点给人看,拿道歉当借口,装像男朋友一样送这送哪的……要不是我亲眼见过他变脸的样子,都要信了他的邪!” 挑起这个话题,谢贝贝就忍不住一股脑地吐槽。 “……那变态学长真的很变态,不然我也不会打电话找你忙了!你不帮都算了,还说这种事情双方都有问题,不能随便插手!以宁哪有问题啊!” 吐完周志杰的槽,谢贝贝还不忘吐自家哥哥的槽。 谁让他不愿意出手帮忙呢! 谢修宇沉默了下。 “让她男朋友出面解决,比找我更快,更有效。” 谢贝贝顿了顿,看了自家哥哥一眼。 “以宁应该也是这么想。” 所以才会暂时放任那些谣言不管,准备等男朋友忙完了,有空了,然后一口气啪啪啪打所有人的脸。 那情景,谢贝贝想想都觉得兴奋! 谢修宇微抿薄唇,偏头看向车窗外,脸色晦暗不明。 谢贝贝有些心疼自家哥哥,主动转移了话题。 按照相遇时间,应该是哥哥先遇上以宁吧? 可惜那个时候…… 大伯母还说过,那个时候的哥哥很喜欢邻居一个好姑娘来着。 天意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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