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宣、苏瑞曦、向以轩、祁情、韩霜降五人一字排开,站在跑道旁边,神色木然地看着前方。 不远处,一对俊男美女,正共骑着一匹毛色颜红的马,在跑道上漫步走着。 两人的手交握着缰绳,时而晃动缰绳让马儿快跑,时而停下,男人低头在女孩耳边诉说着什么。 就这么看着,像在看一部唯美电影般。 问题来了。 如果真有一部这样的电影,那也只合适情侣看,绝不是他们这五个老光棍能看的! 向以轩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 “他们抱了快一个小时了,不腻吗?路人都看腻了好吗!有什么办法让这两人分开?” 祁情往旁边挪了半步,以示清白。 “想死,你自己去。” 他已经被闻一宣狠揍了一顿,暂时不想再挨揍了。 向以轩又吐槽了几句,目光落到那匹叫烈焰的红马上。 “老苏,你那匹马可真牛逼了,就只给沉哥和小嫂子近身,要不,你把它卖我,我送给小嫂子。” 刚才他们一行人过来,这匹又拼着劲儿,硬是想往江以宁跟前凑。 而且,它还十分聪明,知道要乖巧才能得到允许凑过去,愣是一点一点把暮沉蹭服,让江以宁对它心软。 后面众人猜测,这马儿应该是喜欢江以宁身上沾着的药草味道。 江以宁过来马场前,就在自家后院处理药草。 当然,这些都是猜测,至于烈焰为什么喜欢亲近江以宁的真正理由,只它自己知道。 苏瑞曦纠结。 不舍得是真的不舍得。 可是,马儿回来,连名字都起好了,他这个主人却连它的鬓毛都没能摸上一下。 他是没有沉哥那么牛逼,但也别这么势利眼好吧! 区区一匹马! 向以轩鄙视了他一眼,然后扯开嗓子喊: “沉哥,小嫂子,老苏把烈焰卖我了,我送小嫂子!” 跑道上的两人转头看了过来。 苏瑞曦张了张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 一来,他留不住马的心。 二来,好兄弟,没必要算得那么清。 既然人和马互相喜欢,他就成全了呗。 以后肯定会找到一匹喜欢他的好马! 向以轩得逞,嘿嘿一笑,立即拉着苏瑞曦办了手续,签约赠送,一气呵成。 不过十来分钟,这一切就在俱乐部的法务见证下,完成了。 “给,以后烈焰就是你的了!”他把烈焰的所有权证明递到江以宁手上,“收下烈焰,我们就算扯平啦!” 江以宁想说,她根本没有把那小事放在心上,不过,看着向以轩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想说的话便吞回了肚子。 算了。 以后互相照应便是。 虽说把烈焰收下了,不过,依然由苏瑞曦原先安排的人来照顾它。 同时也交待了马场的人,这几个“青梅竹马”过来骑马,可以让他们选烈焰。 当然,前提是他们能使得动烈焰。 既然江以宁有了烈焰,向以轩便让驯马师将之前送过来的白马牵回马厩。 “这……向先生,把马送回去,你们这边就缺了一匹马,要不,这位小姐还是先骑着吧?到时再一起送回马厩?” 向以轩顿了顿,莫名其妙地扫了驯马师一眼,偏头看向苏瑞曦。 “这人新来的?” 相比起马,他更喜欢超跑,并不经常过来骑马。 苏瑞曦才是正真的马术爱好者,除了今天新买的两匹马,在别的私人马场也还养着几匹纯血好马,三天两头就往马场里跑的主。 不过,他也不是真想问苏瑞曦记不记得一个驯马师。 只是在拐着弯,质问这个驯马师,懂不懂规矩。 顾客至上,他不想骑把马送回去,钱并没少给,驯马师不该指手划脚。 驯马师猛地打了个激灵,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连忙道: “抱歉,向先生,是我逾越了!我这就把马送回马厩!” 向以轩冷哼一声,盯着驯马师把马牵走。 那边刚走,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跟兄弟几个打了手势,他缓步走到旁边接电话。 “喂”字没出口,一道气势万均的声音就从话筒里传了出来。 “你这臭小子!你哪来的妹妹,不给我交待清楚,你今天就死定了!” 听筒贴着耳朵,向以轩当即就被震得眼冒金星。 失了开口的先机,随之而来的是一阵轰炸式怒骂。 向以轩翻了个白眼,心想,那些人真是闲得蛋痛,才多久的事儿,就传进他家老爷子的耳里了。 直到对面的人骂累了,他才不紧不慢地开口: “爷爷,那个是沉哥的女朋友,名字跟我差不多,叫以宁,我就开玩笑叫了声妹妹……” “阿沉的女朋友?”手机那边,向老爷子顿了顿,随即骂声再起,“你臭小子没规没矩!叫什么妹妹!阿沉比你大着半岁——” 向以轩吊儿郎当地插嘴,“这不是没结婚嘛,我先叫着妹妹怎么了?哦,对了,小姑娘姓江呢。” 华国姓江的人多了去了。 但,会特意提的,要么是自家姓江的亲戚朋友,要么便是那低调神秘的江家。 向老爷子喃喃地重复,“姓江?” “对啊,就你救命恩人的孙女,我认她当妹妹,以后好方便罩着她嘛!” 向老爷子回过神,一改之前的火爆气势,乐呵呵地称赞道: “好好好,你这次做得好!一定要照看好小姑娘,不要让别人欺负了去!谁敢欺负她,就是跟我向建业过不去!” 向以轩对着空气翻了个大白眼。 就沉哥那睚眦必报的性子,谁敢欺负那女孩? 上次那洋鬼子搞出来的烂摊子,害他被沉哥晾了好些天,他都快愁死了! “我一定把她当成亲妹妹来对待!” 向老爷子连连应声: “就该这样!就该这样!对了,有空请她来家里吃饭!让我瞧瞧小姑娘的模样!还有阿沉那小子,也挺久没见了……” 向以轩略微敷衍地应声,“行行行,爷爷,我一会就问她什么时候有空!” 向老爷子叮嘱:“别太刻意,江家不兴那一套,也别勉强人小姑娘!” 随即,老爷子又嘱咐了一堆让人记不住的话语,这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向以轩:“……”谁才是亲生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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