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里,感觉剧烈地呼吸,像是拼命压抑着什么。 许是听出他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异样的危险,江以宁没反抗,乖乖被他抱在怀里。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脑子恢复清明,终于可以正常运作。 男人依然搂紧她,不愿意放手。 她轻轻地挣动了下。 “再这样坐,你的腿部会因为血液流通不畅而发麻。” 男人听到她的话,力道松了些,身体也往后拉开了一点距离。 江以宁以为他终于愿意松手,正要起身离开,他却忽然侧头咬住她的白嫩的耳垂。 她忍不住抖了下,小小地“嘶”了声。 然后,听到男人温柔又无奈地俯在她耳,息叹: “宁宁什么时候才长大?” 不满他老是嫌她长不大,却也聪明的没在这个时候反驳他。 江以宁发泄地偏头,也在他脖颈间咬了一口。 暮沉瞬间紧绷,似是疼极地闷哼出声。 江以宁吓了一跳,下意识狡辩: “我没用力的!” 最多,就跟他咬她耳朵的力道差不多! 很快她就发现,和她紧靠在一起的男人的身体,起了某种变化。 意识到那是什么,她当即就乖了。 一动不动地窝在他怀里。 暮沉像是在笑,声音却暗哑危险。 “乖,让我抱会儿就好。” 小姑娘乖乖软软,什么都好,就是年纪太小。 是甜,也是折磨。 他甘之如饴地受着。 最后两人又依偎着坐了许久,等她走出他的房间,已经很晚。 …… 第二天早上,江以宁去餐厅吃早饭的路上,遇到暮西。 他什么也没说,直接对她竖起大拇指。 看到暮西的反应,就知道,暮沉打消了孤身涉险的主意。 “……三爷愿意退让一步,先对玉石做标记,之后腾出人手再去抢回来,江小姐,还是你有办法,这么简单就说服了三爷!” 回头跟国内那几个傻子打个招呼,以后再遇到什么重大决策,都要跟江小姐商量商量,保管事半功倍! 暮西沾沾自喜,没有发现江以宁听到他的话后,有些微愣的表情。 那个男人…… 最终还是把她的安危放在最首位。 江以宁站在那好一会儿,喉间有些干涩起来。 他就是个傻瓜。 暮西说了会儿话,终于发现江以宁的异样。 “……江小姐?” 江以宁回过神,想了想,道: “能不能问你些事?” 暮西没有思索,直接点头。 “当然可以!” 一连问了好几个关于saint和里斯·霍华德的问题。 暮西没隐瞒,又把这些天调查和观察到的信息,给她整合地说了下。 确定了想法后,江以宁抬眸看着暮西。 暮西被她看得心脏一跳。 不是心动,而是忽然有股不太妙的预感。 从江以宁问的几个问题里,他也是能猜到一点点的。 下一秒,果然听到小姑娘眨着漂亮的桃花眼,跟他开口: “你帮我一下?” 暮西已经隐隐猜到,昨晚求了江以宁后,这小姑娘和三爷说了些什么。 而现在,她正是想要绕开三爷,实行计划。 这…… 三爷知道了,会杀了他吧? 但,不可否认,如果江以宁参加彩蛋日的个人竞赛,而saint真能接受交易,把玉石送过来,无疑是最稳妥的办法。 他死在三爷手里倒没什么。 就是怕saint有什么目的,江以宁因为参加了竞赛而身陷危险,那他死一万次都弥补不了。 “你们在聊什么?” 暮西正纠结着,向以轩顶着一头乱发,穿着一身宽松居家服,脚踩黑色熊熊拖鞋,打着哈欠走了过来。 他像在自己家一般随意,拉开椅子,一屁股瘫坐下来。 等了几秒,也没人回答他的问题。 向以轩这才直身体,曲起手指,在桌餐地用力敲了三下。 “再不回答,我就只能发挥自己的脑洞了啊!一男一女的,坐餐厅角落里——” “向少。”暮西打断他的脑洞,“向老爷子要是知道你在外国以这模样示人,回去后,应该会家法侍候你。” 向以轩拍桌。 “酒店不是包下来了吗,这里住的都是自己人!我这样穿有什么问题!还有,别转移话题!你们聊什么秘密?不说不准走!” 第一次问,只是随口的。 现在反而真的被激起了好奇心。 暮西纠结,江以宁倒是爽快,三言两语就给他说清了。 向以轩一愣,看着小姑娘好一会儿,才低喃: “你真是胆大包天。” 什么睡意都飞了。 江以宁不认同: “我又没做什么,只是抓紧机会,参加一下竞赛而已啊?何况,这些天你们都把队伍护住了,” 一般坐冷板凳的后备队员,等小半个月,就是等这个彩蛋日的表现机会了。 她不参加,反而更显眼。 更重要的是,参加竞赛而已,又不是参加了就一定要大放异彩。 向以轩瞪眼睛。 “妹,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江以宁又道: “万一是我自作多情,人家的目标根本不是我,那你们行动起来不是更方便?” 说到底,这桩交易只是向里斯·霍华德做试探而已。 餐桌上沉默了片刻。 向以轩拍桌而起。 “干了!” 暮西还在犹豫。 “要再做一些调查和计划……” “做做做!反正我妹这边的行程基本不变,保全也不需要作变动,我们做我们的,我妹参加我妹的,互不干扰!” 这话倒也没毛病。 向以轩豪迈地拍了拍自己胸膛。 “等搞定了,我把脑袋给沉哥提过去,行了吧!” 下一秒,他气势一收,凑近江以宁,小声道: “妹,你到时候一定要过来救我,你男朋友下手是真的黑,真会收割我的脑袋。” 江以宁:“……好。” 得到她的承诺,向以轩早餐也不吃了,当即站起来,挥了下手,便啪嗒着拖鞋,回楼上找祁情和苏瑞曦。 暮西也只好行动起来。 竞赛已经到了尾声,离彩蛋日不远了。 时间有些急迫。 其他事情,他们包圆了,江以宁要做的,只是等彩蛋日到来,再报上自己的名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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