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并不是跟着叶清爱过来蹭欢送会的。 家里曾经有兄弟也进了竞赛队,受过任子栋的领导。 他听说了这事,便借着替兄弟送礼由头,提前过来瞧瞧江以宁。 在意料之内,那丫头还是一如既往地给他吃闭门羹。 从刚才江以宁进来,他就紧紧地关注着,自然没有错过江以宁身边的男人。 “她怎么还跟暮三爷走得那么近?以前就跟她说过,暮三爷不是善类,什么时候被卖了也不知道!她怎么就这么叛逆,非要跟咱家反着来?” 叶清爱被家里长辈惯着长大,除了脑子好一点,情商几乎是负一百万,家里家外都横。 除了叶曦和叶老太太的话,几乎没有人能压得住她。 在叶家同辈之中出了名神憎鬼厌。 叶蓁也觉得叶清爱很讨厌,很麻烦,却从来没有觉得为难,或者难搞。 或者说,他从没有把叶清爱放在眼里,也有办法控制住她。 而江以宁,真真正正给了他难搞的感觉。 面对叶家人,从头到尾的半步不退让,一意孤行,极其排他。 要不是每次相遇,她情绪都挺平静冷淡,他还真以为她跟叶家有什么深仇大恨! 叶家再怎么说也是广城的顶级豪门,正常逻辑难道不是有便宜不占白不占,沾着叶家拿点好处再说吗? 哪像她,避如蛇蝎。 就连提点好的建议,都像要害她似的! 叶清爱用看弱智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你是瞎吗?他们牵着手。” 这么明显,还用问吗? 叶蓁下意识看过去,瞬间就惊了! “啊这……” “那丫头跟暮三爷是……情侣??怎么可能?我以前问过她,还受了白眼的。” 叶清爱不太想跟白痴说话。 “你什么时候问的?在深城那会儿,那女人还没成年,她敢说实话么?” “还有,你是傻b吗?别人说什么你都信?” “不会用眼睛,别浪费,捐给有需要的人。” 事实的确可以用眼睛看出来。 两人不仅举止亲密,丝毫不避忌旁人的视线。 叶蓁想骂人,他也这么做了。 “你才傻b!你脑子装的都是屎吗?曦哥让你看着点人,你就是这么看着,什么也不说?” 他这两年跟着叶曦学着接触和管理家族事业,知道的事情比同辈的兄弟姐妹要多些。 叶家最近这一年多的麻烦,不是暮氏给的,也跟暮氏脱不了关系。 暮三爷不是善茬。 所以,对江以宁告戒和建议,都是基于自己的立场,从善意出发,没有胡扯的意思。 当初在深城,叶家和深城几个大家族的关系,还没到对立的程度,江以宁也否认跟暮三爷的关系,他便没放在心上。 后面叶家事儿一大堆,江以宁又跑到了四九城,他就更没空去回想。 结果,叶清爱知道,还不跟曦哥说! 现在可好,江以宁的态度,十之八九是源于暮家的洗脑。 还以为那丫头有多冷静孤傲,说到底就是个没长大丫头! 随随便便就被脸给骗走! 叶清爱怒火冲天地反驳回去: “你才是屎!叶蓁你有病可以去死!但不可以污蔑我!曦哥只是让我看着她,别让她出事而已!” 她都做到了! 争吵声瞬间引来不入目光,叶蓁嗤了声,将人拖了出去。 走到基地食堂后面一个没人的空地,他才松开手,毫不客气地质问: “你在那种地方嚷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的脑子能不能也用到正常的地方上去?蠢货!” “连她身边有什么人都不管,还别让她出事,照你这个看法,她死了你都不知道!” “叶清爱,别告诉我,你在学校还是用以前的态度对她?” 叶清爱剜了他一眼,更不客气地抬脚踹他。 “你才没脑子!敢在曦哥面前胡说,我弄死你!” “曦哥说的,我全做到了!” “她怎么可能会死!你们全都向着她,护着她……” 叶蓁躲开她踢过来的脚,听着叶清爱歇斯底里的话,一个猜测便涌上心头。 他退后几步,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叶清爱,你该不会是故意瞒着不说的吧?” “你怕她回叶家?” 叶蓁很清楚叶清爱在乎什么,害怕什么。 那就是—— 被旁人分薄了叶曦的疼爱和关注。 自从江以宁出现,家里对叶清爱的关注度就下降了些,包括叶曦。 这也是一天始叶清爱为什么梗着脖子,十头牛拉不回地跟江以宁呛声,总想压江以宁一筹的原因。 想来,江以宁离开深城,最高兴的,应该是叶清爱。 虽然她没有表现出来。 叶清爱眸底飞快划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慌乱。 随即,摆出一副“看神经病”的样子,冲叶蓁翻了大白眼。 “我跟你们说过不止一百遍!那女人就是个白眼狼!我用得着害怕吗?她根本就不会跟我们回叶家!” “醒醒吧!傻b!你们真搞笑!” “刚才她一口咬定自己跟我们叶家没关系,你还腆着脸去舔,贱不贱啊!” 叶蓁审视地看了她半晌,才不咸不淡地开口: “你想什么,我不管也管不着,但你最好别试图搞破坏!坏了事,第一个收拾你的,一定是曦哥。” 叶清爱怒骂了一句“神经病”,撇开头猛翻白眼。 叶蓁也没有指导扳正的意思,抬头看了眼食堂方向,又低头看了看腕表。 “礼物送了,人也见了,走吧。” 这种场合就不是谈话聊天的场合,他也不想留在这里碍眼。 他要回去,跟家里先谈谈两个问题。 江以宁认为自己不是叶家的血脉,还有她正在和暮三爷交往的事,都必须跟叶曦说。 也许,解决了这两个问题,那臭脾气丫头说不定就会乖乖回叶家。 叶家此时正是多事之秋,她那身良好的基因,说不定能帮得上忙,当叶曦的左肩右臂。 对了,还有叶清爱那点小心思,也得让叶曦好好治一下。 时间不多,必须明天找出解决办法。 思及此,叶蓁更想赶紧回去, “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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