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京城某庄园式酒店。 宴会厅内,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处处皆是光鲜亮丽的名流。 马晓翠手端着杯浅金色的香槟,站在巴台前,面无表情地听着周围的嘈杂,眼睛时不时往宴会厅门口的方向看去。 明明是宋家的宴会,参加宴会的宾客却乐此不疲地议论着跟宋家毫无关系的人。 “宋家真的那么大的能耐请到江家人啊?不是说江家人从来不出席这种场合吗?” “这两三年间,四九城的局势变了,暮家除了在生意场上活跃,变得低调得很,宋凤两家先后没……先后转型,江家会变,也很正常吧!” “也是,江家的确在变,去年温圣手就带着继承人出来活动过,据说医术不比温圣手差。” “真的假的?” “当然真,看到那边那个小孩子没,詹家小少爷,去年差点没了,就是那江家小小姐救的。” “我记得江家大少江亦燃今年也才刚三十出头吧?这江家小小姐二十多就有这个能耐?” “谁知道呢?也许是江家人为造神吧?毕竟温圣手年纪大了,再没有接班人,江家想不变得也变了。” “我觉得医术是真的,看看那边的京夫人,她之前还被妯娌嘲笑不能下蛋,这不被治好了?” “以江家掌握的医疗技术和资源,建立起来的名声和人脉,一点也不比温圣手那个年代差的,江家不需要人为造神,那个女孩的医术也的确很好。” “所以大家今天的主要目的……其实都是为了跟江家人结交吧?” “小声点,宋家人在呢!” “在又怎么样,他们的目的不也是这样吗?” “……” 江家、江家小小姐……江以宁! 马晓翠原本就烦躁的心情,因为这些嘈杂的议论声,变得更加躁动。 这些人连见都没见过江以宁,就把她说得像神一样。 医术?江以宁她有么! 同样的大家族的继承人,她至少和凤家还有血缘关系,是真正的凤家人,江以宁她是么! 除了刚跟着凤老爷子进来那会儿,这些人多看了她一眼。 等凤老爷子跟着宋老爷子进了书房后,整个宴会厅的人都对她不闻不问。 甚至连一个正眼都没有给她。 却一直议论一个不在场的人。 有那么个瞬间,她就将当从将凤素依的手搞资料公布出来,让全世界人都知道江以宁不过是江家低贱的养女。 越想,心里越觉得不舒服。 她只不过是输在时间上。 再多给她些时间,她一定会成长起来,再把江以宁踩下去! 不过……江家的人脉,却是凤家最需要的。 这也是凤老爷子一过来没多久,就着急拉着宋老爷子密谈的主要原因。 如果她能把江家的人脉弄到手,凤家人便会更看她。 可是,要怎么做……她是一点也不想跟江以宁打交道的! “马小姐,让您久等了。” 她的跟班宋琴宓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也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马晓翠撩起眼皮,斜瞥她一眼。 “你们宋家挺能耐啊?所以,江以宁什么时候过来?” 她的声音没有忌讳,瞬间引来周边好些人注意。 这个问题,也是大家的热议之一。 宋琴宓默了默,才道: “马小姐,我家只是宋家旁支,并不清楚本家的安排,我也是这两天听旁人说起,才知道本家要请江家过来。” 马晓翠闻言,翻了个白眼。 真废物,每次都派不上用场! “那你总知道,你们那本家是什么时候搭上江家的吧?” 宋琴宓动了动唇瓣,想回不知道。 但,看马晓翠这表情,心里想,不管答不答都会被骂,便索性闭上了嘴。 “怪不得你们家没落成这样子!十问九不知,像个废物一样,不没落才怪!”马晓翠骂了句,“我再问你,那个温圣手,是什么人?别跟我说,你又不知道!” 宋琴宓压了压心底的气,恭顺道: “……这个我知道。” “温圣手就是江氏医院的创始人,医术非常了得,也救过很多人,我爷爷那一辈的人,许多人被她治疗过,其中有一部分还是救命之恩,也因为这样,四九城里大多数家族,都非常敬重江家……” “这些我不知道吗!”马晓翠怒瞪了她一眼,“我是问你,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出身、喜好这些!还有,她救过什么人!” 就宋琴宓说的那些,听周围议论就能听得耳起茧了,还用得着她来说! 废物! 马晓翠打的算盘珠子几乎要蹦到脸上,宋琴宓当即被噎了一下。 这些,谁不想知道啊! 她要是知道,也就不用再待在马晓翠身旁受这份气啊! 马晓翠骂了几句,忽然目光一凝,视线落到门口的方向。 旁边有人低声说道: “连司徒家的少爷也来了,这宋家的确牛B,几乎把四九城数得上号的人都请了。” “可惜,江家人还没来,大概没戏了。” 身材高挑,面容英俊的男人出现,宴会厅里不少年轻女性都忍不住望了过去。 最近司徒家在四九城很是活跃,在场许多人都是见过他的。 “司徒家的少爷,不会也是为了江家而来吧?” “他没有伴耶,要不要过去跟他认识一下?” “有伴啊,怎么没伴?喏,那边那个,据说是凤家从乡下找来,顶替凤大小姐的,司徒少爷的未婚妻,你们知道,凤家跟司徒家合作力道得很大,没联姻真不行。” “啊?但他看都没有看那个女人一眼,就走过了哦?连未婚妻都无视了?” “哈哈哈哈换我我也无视,凤家不做人,到乡下随便找个乱七八糟的人,就想联姻,怕不是有大病!我就问,换你们,愿意娶吗?” “当然不愿意!不是歧视乡下人,就怕要到钱,凤家会翻脸不认账!” “……” 四方八面的嘲笑声,如潮水般朝马晓翠涌过来,淹得她几何窒息。 看到司徒新野的瞬间,她站直了身体,摆出最美的姿态,却被无视了个彻底。 他是为了江以宁而来的。 马晓翠心里怒火中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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