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仿佛有非常短暂的凝滞。 一瞬过后,冯·史密斯脸上的笑意最终还是淡了些许。 他将手机重新放回口袋里,往后退了一步,仿佛刚看见她一般,异色眼眸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半晌,他轻笑了声。 “江小姐,做研究,并非一定要孤立自己,多与外界交流,才更容易有新发现。” 江以宁点头赞同他的话。 “你说得对。” 顿了一下,她微微偏头,唇边勾起一个清浅的弧度。 “但,史密斯先生觉得,我不跟cir接触,就是孤立自己吗?” 冯·史密斯恍然。 “哦,原来是这样,江小姐只是不想跟cir做交流?” 江以宁静静地看着他,没有接他的话。 冯·史密斯耸了耸肩,往旁边侧挪了一步,把路让了出来。 “真是一个让人受伤的认知呢。” 江以宁看了他一眼。 “抱歉。” 朝对方微微点了点头,便迈步往前走。 一直到走出t大生物实验楼的区域,身后那道带着锐意的视线,才彻底消去。 冯·史密斯收回视线,转身跟江以宁背道而驰,脸上那些友好的笑意消失得干干净净。 楼上,经过十几分钟的争论,最终还是以祝荣恩压下了张院长为结果,成功为己方争取到最大的优势。 张院长被灌了一肚子气,随即,又发现江以宁早在他跟人争论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心里就更憋气。 本来他还打算邀请那个优秀的小姑娘到t大食堂用餐的。 结果,所有计划都被这脑子进水的玩意儿,搞得乱七八糟! 没两天了,他忍! 张院长带着气和助理,撇下祝荣恩,怒火冲冲地走了。 “张院长,下午两点麻烦你带我过去物院走一趟,实验室要尽快定下来了。”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张院长头也不回,加快了离开的速。 就连在电梯口前遇到正好出来的冯·史密斯,也没有打招呼,就匆匆地进了电梯,按了下行。 走廊那边,祝荣恩向张院长挥动的手还没放下来,就看见冯·史密斯走过来,立即兴冲冲迎了上去。biqubao.com “f……史密斯先生!” 等走近了些,他这才发现对方的神色,看上去,并不像愉快的样子。 转念一想,立即就猜到了原因。 “您,遇上江以宁了?” 冯·史密斯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脚步不停地继续往前走。 祝荣恩意会地闭了嘴巴,跟在他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地进了实验室。 祝荣恩走在后,顺手就把门锁上,随即,加快脚步,来到冯·史密斯身边。 “史密斯先生?” 对方动作自然地脱下外套,拿起挂在衣架上的实验外袍,一边套上,一边抬起下巴,扬了扬。 “帮我泡杯咖啡过来,加糖加奶。” “……好的。” 祝荣恩神色凝滞了下,一句怨言也不敢发,就转身去给他泡咖啡。 泡咖啡不难,冯·史密斯这人,虽然只是受邀请过来出题,并把实验的前期准备设置好,花不了多少时间,但该有的生活质量,他一点也没有含糊,不仅人来了,还带了不少物质享受的东西, 比如眼前这台全自动咖啡机。 几分钟后,祝荣恩端着杯冒热气的咖啡,回到冯·史密斯这边。 深棕的咖啡旁边放了两个奶球和一罐方糖。 冯·史密斯扫了一眼,也没说什么,伸出手拿起了奶球和方糖,往咖啡里倒。 一堆操作后,这才端起咖啡杯,缓缓搅动,浅浅地尝了一口。 祝荣恩知道他有话要说,见他慢吞吞地拖着,还是耐着性子站在旁边等着。 等到他一杯咖啡喝完,放下杯子,却斜靠着身体,支着脑袋,一副沉思的样子,祝荣恩等了又等,终于按耐不住,小声催促: “史密斯先生?” 冯·史密斯微微抬起头,神色淡淡,看不出情绪。 “你了解江以宁吗?” 祝荣恩微顿,将问题细细地消化了一下,带着些谨慎地问题: “在京清杯之前,我并没有直接接触过江以宁这个人,对她的了解,几乎都是来自收集到的信息。” 简而言之,他不了解。 顿了顿,又补充道: “江以宁的社交圈子社会很小,在京大,除了几个特定的人外,她几乎不和旁人来往,也从不参加学校的活动,活动范围也很小,据我收集的一些消息,她,应该是江家人,嗯,就是那家挺有名的江氏综合医院的持有家族,大概也因为这样,本人多少有些傲气。” “傲气吗?”冯·史密斯冷冷地勾了下唇角,“的确挺傲。” 祝荣恩默默赞同。 可不是么? 上一次找她私聊,那女孩是半步也不退。 如果她是个普通人还好,不退也得按着她的脑袋,强行让她退下去。 偏偏家世不俗,又以一颗好脑子得到京大里一群人的喜爱,背后还有陆谨和龙城,她这个头,只怕谁都按不下去。 祝荣恩悄悄瞥了眼冯·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想让江以宁输,不一定要从她身上下手。” 冯·史密斯抬头。 祝荣恩轻咳。 “从她身边的人下手,也一样可行,你应该也知道,她身边的人,为了帮她拿下这场胜利,都在忙个不停。” 冯·史密斯忽然笑了声。 “看来祝教授有想法,那不知道,你的想法能不能实行下来?” 祝荣恩还真挺有信心。 “当然有!” “那就谢谢了,只要结果是布朗同学拿到胜利,我必定重酬答谢。” 冯·史密斯直白地给出承诺。 只是看他的样子,并没有因此而高兴起来。 祝荣恩一下子就听出他话里的意思。 “您,还另有打算?” 冯·史密斯淡声道: “抱歉,祝教授,谨慎起见,我不可能把所有期望,全问寄托一个人身上。” 听到对方并不信任他,祝荣恩虽然多少有些意见,但—— 想想这件事已经拖了不少时间,还每每状况百出,让人省不了心。 冯·史密斯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 江以宁的确是个棘手人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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