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晶。 朱萧索看着手里的指甲盖大小的蓝色晶石,爱惜不已。 巴名扬说过,在灵脉,挖到了灵晶,可以赏一颗脱胎换骨丸。 但那只是挖到灵晶的赏赐。 赏赐都能有一颗脱胎换骨丸,意味着一颗灵晶的价格,远超脱胎换骨丸。 毕竟仙门修士也不是傻子,没有足够的收益,就不会发下高昂的赏赐。 他又一次深深认识到了自己和陈钦秋的差距。 如同一个金丹老祖,随手给了个炼气期修士价值上百枚筑基丹的宝物。 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两个世界。 他也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认识。 记得他小学的时候,有一款回合制游戏风靡全国。 为了凑钱买点卡,他的午饭总是会少吃一点。 玩的很菜,却乐此不疲。 然而,在他的同学都还带着海龟和毛虫作为宝宝的时候,有一个学长全身彩染,手持一把无级别武器,带着超级泡作为宝宝。 那个学长,是他们全校男生心中的神。 有一次,朱萧索没钱买蓝药了,恰好学长在线,就问他能不能借自己一点钱买蓝药。 那个学长说直接给了他两百万游戏币,然后说,不用还了。 他当时要买的蓝药,八十游戏币一个,他一般一次买六十个。biqubao.com 那一刻,他理解了,为什么那个学长被大家叫做“神”。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 后来,神转学了,听说去了贵族学校,游戏号也卖了,再没了联系。 几十年过去,神在他脑海中的模样早已不再清晰。 但是现在神的面容又渐渐浮现了出来。 是一个带着俏皮笑容,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少女。 不仅仅是灵晶。 就连装灵晶的那个玉瓶,恐怕也十分不凡。 具体来说,就是这个玉瓶的材料和显灵纸一样,可以隔绝灵气。 《修士入门指南》说过,能隔绝灵气的死物,都是灵材。 玉瓶底部还有个“木”字落款,估计是打造这个玉瓶的工匠名字。 灵材玉瓶装灵晶,随手送人的举动。 朱萧索认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做到。 理智告诉他,既然两人真的无法在一个世界,那还是不要多想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前生今世活了五十来年的他,心里居然升起了一丝少年才会拥有的赌气和不甘。 他又笑了笑自己。 还真是人老心不老。 罢了。 先突破。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他在黄狗县找了个无人居住的偏僻院落,以前只有他和店伙计会偶尔来这里聊聊天,看看月亮。 他让朱四修等人守在外面,自己则手握灵晶,运转起了《蕴灵功》。 接下来的三天,他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修炼功法了。 不得不说灵晶确实有它的价值。朱萧索消耗了四枚灵石的灵气,但那个灵晶却和新的没什么区别,仿佛没有消耗过灵气一般。 一枚灵晶究竟有多少灵气,他还不知道。 但肯定是个惊人的数字。 终于在第三天夜里,他运转完一次《蕴灵功》后,感受到了全身不受控制剧烈颤抖。 接着,他的体内似乎脱落了一层血肉,让他感觉浑身上下焕然一新。 他并没有收起灵晶,而是选择稳定身心继续运功,因为此刻体内还有灵气在无规则运转。 如果没有功法引导这些灵气,灵气就会四散乱流,轻则损伤自身,重则走火入魔。 等到这些灵气在身体里稳定运行后,他才缓缓感受着身体的变化。 他的身体更加轻盈了,这应该是肉身变强的感受。 朱萧索翻开《修士入门指南》,又一次确认了下自己身体变化的原因。 正是突破的标志。 他已经是脱胎境二重的修士了。 三年后的仙门考核,他提前完成。 直到此时,他才松了口气。 他能通过仙门的第一个考核,在山鸡县才算站住了脚。 据他所知,除了牛家家主牛世林,其余修士都没有通过仙门的第一个考核。 对于没有通过第一个考核的修士,仙门和他们的缘分也就止步于那一开始赠送的十二枚灵石了。 这灵石也不是白给的。 通过了考核,仙门认为自己投资有效,就权当赠送。继续给你提供资源和第二个考核任务。 但是没通过考核,这笔账是要通过做仙门发布的任务来偿还的。 《修士入门指南》还说了,要通过三个考核,才能成为仙门弟子。 庄云就是仙门弟子。 说明庄云通过了至少三个考核。 也难怪只通过了一个考核的牛世林会在庄云面前俯首帖耳。 想要通过三个考核,要么像朱萧索这般有大机缘,要么就是有靠山。 不管哪个,都不是区区山鸡县的牛家可以抗衡。 朱萧索走过了这一步,心情也舒缓了些。 也是时候回去探探庄云的口风了。 其实有了这七颗灵晶,朱家的生意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那微薄收益,和灵晶相比九牛一毛。 全让给庄云也未尝不可。 但他不想让身上的惊天财富被人知道。 不是所有修士,都是陈钦秋这样的富婆。 人性经不起考验。 他还是要装作靠生意收入才能突破的样子。 或许在见庄云前,可以去杨家探探底。 也算是还了杨家示好的情谊。 突破之后,神清气爽,朱萧索推开了院门。 “家主!” “家主您出来了!” “嗯。事办完了,回山鸡县。” “好嘞!” 一路上,气氛十分活泼。 虽然朱四修之字没提两人遇到陈钦秋的事情。 但众人也都从朱萧索和朱四修轻松的神情中猜出,能够脱险还治好了箭伤,朱萧索当时应该是遇到了高人相救。 看来朱萧索在修士之中也有了不错的靠山。 朱萧索站得稳,他们自然也就前途无量,都开心地不行。 唯有沈卓有些格格不入。 他是当时带头要走的人。 虽然朱萧索当时支持他带人走,但是朱萧索人活下来了,就很难保证不会有新的想法。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可将死之人若是没死,那之前的善言还作不作数呢? 看出了一路默不作声的沈卓心中所想,朱萧索便道: “沈卓,那件事你不用放在心上。我找沈马要你来陪同,本来也不是让你当护卫。” “家主大人……” “你吃的是官府的饭,朱四修吃的是朱家的饭,这是根本的不同。你不用担心我会因此产生芥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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