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朱府后第二天,朱萧索又收到了甄念恩的邀请。 拥仙城的好大哥,给了朱萧索毫无保留的支持,朱萧索当然不会拒绝。 两人相熟,他也没有按照请帖上的时间赴宴,而是一大早就出了门,先去甄家见过甄念恩。 看朱萧索这般随意,不拿自己当外人,甄念恩心里自是高兴,拉着朱萧索就在厅堂里聊了起来。 朱萧索看到,拥仙城安国军将军张太如和拥仙城城主张太中也在。 “见过两位前辈。” 张太中摆手: “可不敢当,不敢当啊。朱教授,你还是叫我们两人的官职吧。” “修仙界达者为尊,我不称呼两位前辈,有些不敬。” 张太如无奈道: “朱教授短短数年,就从换骨境突破为卑今境,我是真的没有见识过。你现在叫我们前辈,过不了多久,我俩说不定就得唤你作前辈了。称呼一换,我俩老脸也没地方搁了。所以,还是我们叫你朱教授,你叫我们将军和城主好一些。” “既然如此,好吧。” 几人分别坐下后,甄念恩先道: “二弟,我有一份礼物,本来想在晚宴上给你。既然你先来了,那就现在就献上来吧。” “哦?那我可要看看,大哥准备了什么。” 朱萧索想着,按照自己现如今的身份和修为,一座拥仙城已经没有什么他自己能看上眼的物件。 若是送上三五百万灵石,朱萧索又觉得甄念恩不会这么直接。所以,还有几分好奇。 接着,他看见一个五花大绑的人被推进了厅堂。 虽然那人的脸面被杂乱头发遮挡住大半,但朱萧索还是能从依稀露出的面容辨认出来,这人是拥仙城文家家主,文易和。 文通天带着都城的文家人溜之大吉,没有通知任何人,可害苦了留在拥仙城的文易和。 在张太如和张太中的通力合作下,文家连一条狗都没有活下来。 单单留下文易和,听候朱萧索发落。 朱萧索颇有兴致地看着甄念恩: “大哥,这份礼物,何解?难道是为我出一口恶气?” 朱萧索不是揪着一点仇怨不放的人。尤其是在国都过了几趟油锅,他更看淡了之前的小仇小怨。文易和这号人,他早就抛诸脑后了。若不是甄念恩将他提出来,他甚至想不起这号人。 甄念恩道: “二弟想错了。他文易和算什么东西,也配入二弟你这个天下文首的法眼?若是让你出恶气,那也应该是派人把躲在昊元国的文通天抓来才是。” 甄念恩还是了解朱萧索的,知道朱萧索不会将文易和放在眼中。 “那大哥的意思是?” “二弟,你不是弄了个什么,新文经流派么?虽然你没有在这一派称宗,让其他修士自由研习,但是隐隐之中他们已经将你奉为开山朱宗。” “新文经流派,就是搞着玩玩的。比起那个,我的主要精力肯定还是放在大事上。” “这个我当然知道。但是,文经那帮人虽然修炼不行,但是骂人可是一把好手,这若是不利用起来可太浪费了。你建了新文经流派后,连个弟子都没有,也无人能宣扬你的想法,岂不是有劲使不上!” 朱萧索眼前一亮: “大哥是想让他,做我在新文经流派的大弟子?” 甄念恩微微一笑: “正是。你想想看,文家新一代,最具文采的子弟,投靠了新文经流派,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打击文通天那条老狗的?” 当得知文通天逃到昊元国后,朱萧索气得胸闷了好久。自己必杀的两人,一个程前鹏飞升上界,一个文通天逃亡敌国,不知道何时才能报仇雪恨。 现在甄念恩递给了一把刀,虽然捅不死文通天,却也能恶心恶心他。 朱萧索听后,想了想文易和站在新文经流派为自己摇旗呐喊时,文通天在昊元国的憋屈,心里就无比畅快。 这份礼物,甄念恩无疑是用了心的。 朱萧索抓起甄念恩的手: “大哥这份礼物,可真是送到我的心坎里面去了。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大哥啊!” 甄念恩哈哈大笑,拍着朱萧索的手: “二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怎么可能亏待你?” 朱萧索感谢完甄念恩,又问道: “那,文易和他,同意了么?” 甄念恩还没说话,下面跪着的文易和就立刻磕头如捣蒜: “我同意!我同意!求求甄家主和朱词宗别杀我!!只要不杀我,让我干什么都行!” “我这个人有些文名,平时也钻研文墨,只要朱宗肯收我,我一定站在您这边,赴汤蹈火,绝不动摇!” “朱宗,您相信我,我肯定能做好的!!” 甄念恩玩味一笑,摊着手: “你看,他答应了。” 朱萧索点头: “我还以为,他一个文家家主,会宁死不屈呢。没想到,居然下限这么低。” “倒也不是。一开始,他确实是想死的。” 听着甄念恩的话,朱萧索倒是好奇了: “那大哥是怎么让他,迷途知返的?” “这方面我不专业,你还是问我外公吧。” “你外公是……” “就是张太如将军。” 朱萧索恍然大悟。 之前就很纳闷,为何张太如会如此帮助甄念恩,难道是亲儿子不成。可是想了想,连朱福禄的子女都能验证血脉,甄思沐作为一州州令,没理由被当绿毛龟还不自知。 现在,他终于知道,原因何在。讲道理,终究是血浓于水。 他是第一次听甄念恩说起自己与张太如的关系。一方面是甄思沐,不,甄思过已经在礼仙州州府被沐望杀死,他没了隐藏的必要。另一方面,也是和朱萧索的关系更进一步,可以讲些自己的秘辛了。 张太如道: “让他改变想法没费多少劲。拉来几个文家的人,在他面前慢慢大卸八块,他就什么都答应了。” 张太如一句话轻描淡写,听起来平平无奇。但朱萧索却知道,话越少,内容越多。 光是“慢慢”二字,就让朱萧索脑补出了无比血腥的场面。再看张太如毫不在意地喝着茶,朱萧索心中一凛:这张太如,当真也是个狠角色。 不过,张太如是自己人,狠一点也好。 大哥的礼物到手,朱萧索也该体面回礼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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