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好找,董芳菲一张贴出招聘布告,上面优厚的条件立马吸引了一群人来。 叶浅浅亲自把关,挑选了三个五官不是很出色,长相却令人舒适的女孩。 张云,李晓月,孙菲菲。 加上二丫就是四个姑娘。 “我会给你们培训三天。” “第一天,培训你们的仪容仪表,接待人的礼仪和话术。” “第二天,是咱们服装的特色和理念。” “第三天,是如何引导客人在店里最终完成消费以及之后的二次消费。” “培训完之后第一天上岗,是去街上发传单。” 叶浅浅拿出之前做的传单分给她们看:“发给那些看起来有购买能力的姑娘和年轻妇人,或者带着女童的妇人,并做简单介绍。” 因为很多人会不识字。 “丑话说在前头,上岗之后,咱们店会给你们七天的试用期,若这七天之内,你们不合格,那很遗憾,不会录用,也没有钱可拿。 若被录用,那这七天的佣金会被计算上,并和你们签约正式雇佣契约,每个月享受300文的底薪加你们售卖的提成。” “如果你们能接受,那明日咱们就开始,如果不能,现在就说,我们再另外招人,不要耽误彼此的时间。” 叶浅浅选人的时候,也大体问过这几位的家庭背景。 除了张云家还好一点,李晓月和孙菲菲家都是十分困难的,但家里糟乱事倒是都没有的。 听到此话,三人都有些不自信。 张云问:“老板,我听着好难的样子,我从小就不是很聪明,怕干不好。” 叶浅浅笑道:“只要你敢说话,敢去做就不难,你能问我这个问题,我就觉得你很棒。还有,叫我叶姐姐就好。” 张云羞涩脸红,“叶姐姐,那,那我愿意试试。” 李晓月和孙菲菲也松了口气,都表示同意。 “那好,今日你们就回去和家里说一声,明天咱们正式开始培训。” 三人走了以后,董芳菲崇拜地对叶浅浅竖起大拇指。 “叶妹妹,你说得真好,感觉十分精通商道,你爹真的只是个米铺老板吗?不会是隐藏的大富商吧?” “真的是米铺老板。” "那你这是天生的经商奇才啊!" “都是拾人牙慧,你和姐夫才厉害呢!我真是没想到,衣服会做得这么完美,再给你两张图纸,让姐夫给做两身男装呗!” 叶浅浅有点厚颜无耻,实在是李文航的手艺太好了。 “哈哈哈哈,这是给妹夫的吧,做,必须给做。” 说实话,做男装可比做女装容易多了,起码那些零散的小缀饰就不需要。 说不定店里以后也会上男装呢! 董芳菲看了看两张纸,“啧啧”两声。 这又要让相公如获至宝了。 “对了叶妹妹。”董芳菲皱了眉头,“最近陈家布莊像走了大运一般,也不知哪个王八羔子写了个狗屁文章,吹得他家布天上有地下无的,现在那厮可神气了,真是气死人。” “你才王八羔子呢!” 董芳菲:“......” "你等着看吧,物极必反,他已经走在悬崖上了。" 叶浅浅没多做解释。 看着自己带来的三个丫头,全都在围着布偶瞧。 果然,布偶的杀伤力对女人孩子是无敌的。 董芳菲拿出三个小猪仔给了一人一个。 “好了,董姐姐,我先走了,明天再来。” 叶浅浅顺手拿了一沓宣传单,用炭笔画了几下。 她心想着,时间还早,正好可以喊着苏墨阳吃饭。 离开铺子,几人一路溜达着就去了万博书院。 路上买了几根糖葫芦,怀里的小猪仔几次被人拦住询问。 叶浅浅随手给她们一张宣传单。 “九月五日,衣衣不舍女装店开业大促销,拿着这传单过去,衣服半价销售,买衣服就送这种小玩偶,不买也送其他的小礼物,要早点去哦,去晚了就被人抢走了。” 开始是叶浅浅说,后面就是二丫介绍了。 到书院的时候,二丫已经由紧张结巴到十分熟练了。 “怎样,不难吧?” “不难。”二丫精神振奋,如果不是宣传单没了,她还会继续发呢! 叶浅浅拿的宣传单上,都用阿拉伯数字写了一个2。 若是这些人拿着过去,就由二丫接待,卖了提成也算她的,这样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苏墨阳以为是叶浅浅一人来呢,出来一看,好几个。 顿时有点哀怨,默默地撇了叶浅浅一眼,带着她们去吃饭。 迟招透明人一般在后面跟着,叶浅浅目光扫过来时,他就扭头看向别处。 他怕主母再让他笑。 “相公,房子定下了吗?”叶浅浅勾勾苏墨阳的小拇指。 “定下了,需再付二十两,还有,我想重新翻修......” 叶浅浅一下拿出五十两塞他手里。 “你不去看看吗?” “不看了,你说好的肯定好。” 苏墨阳抿唇一笑,也好,等他将房子全都修整好,再带她去。 她一定会喜欢的。 路上,再有人问玩偶,二丫也会不厌其烦地对人介绍,最后还不忘说一句:“到店以后就说找刘二丫,我能给你们送个小礼物,不过要尽早,晚了小礼物就分完了。” 叶浅浅满意地点头。 “二丫,你好好做,我觉得你前途无量。” 苏墨阳也很意外。 他记得二丫刚到苏家的时候,可是很木讷寡言的。 没想到跟着浅浅几天,就完全变了样儿。 二丫被夸,欣喜一笑,自打她到了苏家,屡次被表嫂夸奖,人已经变得越来越自信。 “不过,你这个名字,也太儿戏了,要不让舅舅重新给你们姐妹改一个吧。” 叶浅浅觉得二丫做个乳名就行了,做正名就不好听。 “表嫂给取一个吧,上次我回家,爹和娘交代,我和三丫的事表嫂和姑姑都能做主。” 这舅舅舅娘心真大,也不怕她把俩闺女卖了? 叶浅浅就看苏墨阳。 大才子在这呢,让他取。 “刘琼琚,刘琼瑶,刘琼玖。” 叶浅浅初听,觉得还不错,一琢磨,就明白了其中意思。 这名字出自《诗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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