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宝珍是万万没想到,回家路上还能听到一出大戏。 她正带着大宝走过一块玉米地,现在玉米地只剩下一些杆杆晒着。 大宝看到好多麻雀,也就追着去玩。 罗宝珍看走过玉米地能直接下山,她也就随便大宝去追麻雀。 不过追到一半的时候,罗宝珍一把抱住大宝,捂住他的嘴巴,躲到最近的一个玉米垛子后面。 “嘘!大宝乖,别说话。” 大宝眨眨眼,点了点头。 “杰哥哥,那你这几天怎么都没来找我啊?” 这声音刚刚她刚刚听到就没有听出来,有点陌生。 不过她是看到了那依偎着的两人背影,有一个很像那孙广杰。 “桃桃,欸,这段时间我好忙的,下工回去就累得不行。今天还是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才来看你。” 桃桃? 是谁? 那孙广杰跑得真是远! 怎么总是喜欢从她娘家的大队跑到这里来。 看来爹还是太好说话了,这人每一月上了几次工啊! “这样啊,杰哥哥,我们处对象的事什么时候跟家里人说啊?” 孙广杰忽悠着,“桃桃,我不是说了嘛,为了我们以后的幸福,还要再等等。” “对了桃桃,你爹在镇上工作怎么样?还好吧?” “嗯,好着呢。” “那你这段时间有没有见你姑姑回家啊,她在公社上班挺累的吧。” “这段时间我奶身体不好,她回来好几次,是挺忙,她说她工作不好做,尽是怕得罪人嘞。” 罗宝珍一听,爹是个工作的,姑姑是在公社上班的,这不就是村东头那家? 好像叫女儿是叫陈海桃? 是了,这陈海桃她姑是公社上班,还是干工农兵大学之类相关工作的。 看来这孙广杰还是广撒网啊! 怕是临近几个大队家的情况都摸得清清楚楚了。 一个城里来的知青给她物质上的支持,然后目标不仅放在她这个大队长的女儿身上,还有这个家里亲姑是公社的陈海桃身上。 估计还不知道有没有其他人。 这孙广杰一天天的,时间够用吗? 真是人类中的残渣! 罗宝珍冷笑一声,怕是他日子很快就没那么舒坦了。 王艳她家应该已经倒台了吧,她爸妈都下放牛棚了,每一月的资助怕是没了。 罗宝珍倒要看看,这孙广杰以后的“好日子”了! 看那两人开始说些非礼勿听的话了,罗宝珍赶紧带着大宝,两人轻轻转过身回家。 至于孙广杰那两人,还各自沉溺于美好的幻想之中。 罗宝珍期待周二快点来临,她的第六感告诉她,好戏即将登场。 很快,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罗宝珍吃过晚饭,带着大宝和大嫂家那几个,走去知青大院。 知青大院人不少,孙长为了村里的人来多认点字,学点知识,开阔眼见。 他都不惜拿来了煤油灯。 就为知青教字的时候,别人能看得清。 不过今晚月光很大,罗宝珍走路都不带怕的。 大宝听说今晚有故事听,吃晚饭的时候就坐不住了。 “大哥哥,二哥哥,姐,等大宝哇!” 看大小头在前面跑着,大宝小短腿,跟不上,急得不行。 罗宝珍给大宝后背垫了块小毛巾,她也是无奈,大宝洗得澡是白洗了。 要是不带块毛巾,他后背估计就不见干爽的地。 小孩子还真是精力旺盛。 看大宝跑着去追大小头,罗宝珍看到大宝一不小心就手掌着地,摔了一跤, 罗宝珍怕大宝跑太快,再摔倒了,她就跟儿子撒娇: “大宝,妈妈一个人走在后面,有点怕欸,大宝不陪妈妈吗?” 大宝果然是个爱妈妈的。 他立马不跑了,还走回来牵罗宝珍的手,“妈妈,大宝陪。不怕怕!” “大宝对妈妈真好!” 大宝心里美滋滋的。 还是跟妈妈一起慢慢走吧,妈妈是女孩子,他是小男子汉。 男子汉就要有胆子,啥也不怕! 这是他爷告诉他的,他记着呢! 来到知青大院,已经有知青在小黑板上写着一个红字。 然后说着红军的十万里长征的故事。 大小头和大丫早坐在了最前排,跟村里其他孩子们坐一起,听得津津有味。 罗宝珍环顾了四周,找找位置。 “宝珍,这里,这里坐吧。” 罗宝珍看过去,是王艳。 不过,看来她家是真出事了啊,她现在的精神气可比不得前面几次见她的样子。 罗宝珍带着大宝走过去,还能看到她那肿起来的双眼。 她心里好笑不已,这是多喜欢那孙广杰,到现在也还在为他着想呢。 那她就坐那边吧,看她又要耍什么把戏。 “宝珍,我给你占的位置呢。”说完,又靠近点罗宝珍,“宝珍,你看,现在这多好啊,我孙哥......孙知青也来了,你们今晚可以好好交流交流。” 罗宝珍看到斜对面的孙广杰对她微微一笑,自认为看起来那么的温文尔雅。 但罗宝珍想到她前两天在玉米地听到的那些,她看着孙广杰这脸,她都要吐了! 心里翻了个白眼,脸上不动声色,“谢谢王知青给我占座了。” “不客气,宝珍,你跟我还客气啥。” 罗宝珍抱着大宝坐她腿上,但大宝坐不住。 很快他就从罗宝珍腿上滑下来,跑到了大小头那。 反正就在自己去眼前,罗宝珍也放心,就随他去了。 上面的知青讲完了故事,下面的听众都鼓掌夸赞。 等问下一个谁要上台分享分享的时候,王艳就使劲推罗宝珍。 “宝珍,你去啊,你上台分享分享。你可是村里难得的高中毕业生!” 王艳打的算牌,罗宝珍一清二楚。 她怕是以为自己没什么好故事,眼见比不得她们城里人,就想看看自己上台窘迫胆小的样子吧。 那还真是被王艳说中了。 王艳不等罗宝珍说话,她就帮罗宝珍举起手来。 “罗宝珍同志教教大家,她可是村里的高中毕业生。大家鼓掌欢迎!” 说完,王艳坐下,一副我为你争取了好机会的表情,“宝珍,去吧,好好表现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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