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等大宝睡后,罗宝珍拿着麦乳精走来了。 陈楚辉头皮发麻,“媳妇,这我还喝多久?身体全好了,我都不知道是不是我错觉,身上疤痕都被你养浅了。” 陈楚辉心里想得是,吃的好,皮肤捂得好,疤痕都能长好。 “真的?我看看!”罗宝珍则想到灵泉。 陈楚辉麦乳精都没来得及喝,上半身就被媳妇脱光了。 罗宝珍转几个圈看了又看,然后惊讶道:“还真的!上回的疤痕还真浅了诶!” 这调养灵泉还真的是好! 陈楚辉笑,“媳妇来了,伙食好了,身体也更好了。” 罗宝珍赶紧拿起一杯麦乳精放陈楚辉嘴边,“快喝,身体更好!” 陈楚辉看罗宝珍脸色红润,嘴唇粉嫩,他大口喝着麦乳精,最后一口没喝完。 直接对上罗宝珍唇,要喝也喝个花样来。 罗宝珍就这样,又顺带着喝了半口麦乳精。 “诶呀,陈楚辉,差点呛到我!”罗宝珍双手拍陈楚辉的胸膛。 陈楚辉把罗宝珍抱起,“媳妇,这不没呛到嘛!走,陪我刷牙去。” 罗宝珍双腿夹上陈楚辉的腰,笑咪咪的,“我男人手臂真有劲!” 陈楚辉恨不得立马让罗宝珍体验几次天上抛。 但大晚上的,还是别吓着她了。 等两人上床,罗宝珍腻进陈楚辉怀里说:“是不是要给爹娘打钱了啊?明天我去?正好给他们寄点东西回家。” “不用,我让胜利去做了。东西的话,媳妇,你收拾好,我让胜利下午来家里头,让他帮忙寄得了。” 要是媳妇自己寄,还要走蛮远,也难得提。 “对了,岳母那边也是,要是没那么多,要不就先寄岳母?” 陈楚辉也是想到上次去镇上,那篮子东西应该寄不了两家。 罗宝珍脸蛋到陈楚辉胸口擦了擦,“陈楚辉,你咋啥事都安排前头去了?我都不用操心了。” “放心啦,东西够!岳母知道有个好女婿,嘿嘿。” 陈楚辉摩挲着罗宝珍手臂,从上到下,“那就好!又不是啥大事,我记起来就做了,免得你操心去了。” “你真好!”罗宝珍抬头往陈楚辉嘴上亲了口。 “媳妇,明天一早我就出任务去了,自己好好在家,知不知道?” “知道啊,你自己多小心哦。” 两人聊了聊天,在罗宝珍眼睛打架的时候,准备翻身睡觉。 陈楚辉就戳了过来,“热得慌,媳妇。” 罗宝珍小腹感觉明显,她一下睁眼,伸手往那轻轻弹了下。 “嘶……媳妇!”陈楚辉弓着点身子,压着嗓子控诉。 “嘿嘿,明天要出任务,还这样兴奋!不惯着它!” 陈楚辉都被气笑了,“媳妇,那惯着我点?你男人难受。” 不等罗宝珍说话,陈楚辉行动起来。 好在心里有数,没怎么熬夜。 陈楚辉把人搂进怀里,往罗宝珍额头亲了亲,翘起嘴角睡去。 一大早,今天只能罗宝珍自己送大宝去学校。 大宝起来,就没有看到陈楚辉。 他往罗宝珍房里走去,也没有看到爸爸。 大宝静静地做床边,等罗宝珍醒来。 可能也是知道有人瞧着,罗宝珍没一会就醒了。 大宝凑过来,“妈妈,爸爸不见啦!” 罗宝珍坐起来,看到桌上有纸条,“大宝,你醒来啦?把杯子下面的纸条拿过来给妈妈看下。爸爸出任务了。” 看到陈楚辉说的,罗宝珍才知道陈楚辉天不亮就走了。 难怪罗宝珍没一点感觉。 就是有点心疼,陈楚辉就睡这么点,咋够? “大宝,今天妈妈中午在家吃,妈妈下课就去接你哦。” 大宝突然觉得不那么抗拒去幼稚园了,他蹦蹦跳跳,“好!我最喜欢在家吃了!” 说完,拿着陈楚辉的写的信,看了又看,不认识字的大宝,只好问:“妈妈,爸爸出任务,啥时候回来啊?” 罗宝珍带着大宝洗漱,“三天,爸爸就回来了。” “又好久啊。”大宝扁嘴说。 罗宝珍摸摸大宝头问:“大宝会不会想爸爸?” 大宝扭捏一下,还是说:“有点点。” “妈妈就想,爸爸不在家,妈妈都不习惯了。” 送大宝去幼稚园,罗宝珍又让大宝有更多期待。 “大宝,今天下午我们给爷爷奶奶打电话去。还给大头小头哥哥和大丫姐寄奶糖好不好?” 大宝拍手,“好!妈妈,我给大哥二哥寄那木坦克玩具好不好?” 罗宝珍有点惊讶,大宝竟然舍得寄自己喜欢的玩具回去。 她是没啥不答应的,“大宝自己安排吧。” “好嘞!大哥二哥用它打‘鬼子’!” 赵三苗牵着大宝的手进屋。 罗宝珍这才收回目光,加快脚步往学校走去。 今天第一节课,罗宝珍上得稍微有点吃力。 主要是课堂时间有点控制不好,罗宝珍上完也在反思,下次肯定能做到更好。 还是一样,罗宝珍完成好本职工作,她就不待学校,接儿子回家去。 路上碰到李彩可,罗宝珍看到她额头冒着细汗,嘴也还是脆脆念着。 罗宝珍都没舍得打扰她,走过她身边的时候,隐约听见她在那背:“这样,每个数字都很好记,同学们……” 罗宝珍:…… 这李老师也太认真了点,罗宝珍都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做得不够。 中午和大宝吃了个肉沫蛋羹,加上一个土豆丝。 带着大宝读了下小人书,在大宝睡午觉的时候,罗宝珍把要寄回家里的东西收拾出来了。 几块布,两包奶糖,加上麦乳精,还有一些铅笔和本子,几朵绢花。 罗宝珍同样的东西准备两份,写好两份地址。 等会去打完电话回来,陈胜利同志差不多也能到了。 等大宝醒来,罗宝珍给他擦擦脸,收拾下就下楼。 走出家属楼,正好看到王钢回来。 罗宝珍点点头,“王副营长。” 王钢牵着嘴微笑回应了下。 等人走过去,罗宝珍还忍不住转头看去。 看来苗姐说得不假啊!上回两人是吵多大的架? 写王副营长脖子上挠出的三条红印子,这都几天了,还这么红。 苗姐这两口子,日子过得太“红火”了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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