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娇妻慢慢哄,军王步步宠_第133章 崇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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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来想去,罗宝珍问刚走过来的陈楚辉,“陈楚辉,这哪里能拿的到二胡吗?谁有二胡啊?”
  陈楚辉挑眉,“媳妇,你会二胡?”
  罗宝珍不好意思的说:“我爷爷会,他没去世前,我跟着学过,会乱弹一点点,不过也就会一首曲子。”
  “媳妇,等会你要拉二胡?”
  陈楚辉倒是知道谁有二胡,不过要去拿。
  罗宝珍站起来,拉着他的手说:“有二胡的话,你帮忙拿个二胡给我嘛。我要拉!别人的营都有额外节目,我男人的营也要有!”
  陈楚辉看着拉住自己细嫩的小手,对罗宝珍又再一次刮目相看。
  媳妇不得了,身上亮点竟然这么多!
  这为自己着想宣战的小模样,可迷死他了!
  陈楚辉拍拍罗宝珍手背,微微低头,“好,媳妇,我去借二胡,你男人今天要靠你争光了!”
  罗宝珍一下缩了缩,“应该不会出丑吧?”
  “媳妇,你做的都是有底的事。”陈楚辉看着周围一双双眼睛看过来,他耳朵尖还是顶不住红一点。
  一些起哄声有变大的趋势,罗宝珍赶紧把手拿开。
  “那你快去找找二胡。”
  陈楚辉点点头,“好,坐那等我。”
  陈楚辉叫来陈胜利,“胜利,沈思思同志回去了?”
  陈胜利摇头,指着右边那边,“还没!营长,什么事需要安排!”
  “他们文工团近点,你问问,能不能借到二胡。没有的话,去村里段老家看看,上次记得他家挂过二胡。”
  段老是山上村里的赤脚医生,上次陈楚辉在山上救过他一次。
  他记得,这段老家有好几个二胡。
  陈胜利听好命令,“好!我这就去!”
  别说罗宝珍,这来玩的谁不激动。
  这么多人,还带了喇叭,声音大着,不用担心后边听不到。
  今天还是猜拳,一营今天正好是最后表演。
  最先的是二营,一首热血沸腾,激动人心的军歌后。
  二营媳妇和二营营长来段东北二人转,又和谐又搞笑。
  大宝还学着走十字步玩,可乐呵了。
  二营的欢呼声响动四方,一营和三营故意喊话打擂台。
  陈楚辉站在前头,一挥手,一营声音不小。
  沈思思走到罗宝珍身边,“是你要拉二胡?”biqubao.com
  罗宝珍正也挥着拳头助威呢。
  喊了几嗓子,罗宝珍才抽出空回:“对,我拉。”
  沈思思瞪大眼睛,“你个女的,学了拉二胡?”
  “是啊,有啥问题吗?”
  沈思思缓缓摇头,“问题好像没有。”
  这罗宝珍身上本事挺多啊,长得比自己好看,还有文化,当上了老师,现在还会拉二胡。
  这么优秀,难怪陈营长能看上她。
  这么说来,那这个罗宝珍倒是能当一营营长的媳妇了。
  沈思思坐到罗宝珍边上,不得不承认说:“罗同志,我觉得你配陈营长还挺能配的。陈营长可是最厉害的营长诶,还好是你拿下吧。”
  罗宝珍意外的听到沈思思说这样的话。
  这沈思思同志她也看出来了,对陈楚辉是那种崇拜感,并不像那个尹圆那样。
  罗宝珍开玩笑,“可能是先来后到?沈同志你很优秀啊。军营的男人你都能随便选了。”
  沈思思脸红摆手,“才不是呢!”
  可能是了解到罗宝珍能配上她心中最厉害的男人,沈思思心态也变了。
  她屁股挪挪,靠近罗宝珍,小声说:“那个,罗同志,以前可是误会啊!我就是觉得陈营长长的最帅,能力最强,但现在我可知道了,我可不能乱想。”
  罗宝珍好笑不已,“现在你乱想也行,反正你想的不会成真嘛。沈思思同志,不用担心,我没误会。”
  沈思思噘嘴,“果然是陈营长媳妇,挺自信。”
  “哈哈,沈思思同志。崇拜我男人的肯定不止你一个女同志,我当然不能一个个都误会。”
  “那是,陈营长,我们团一半以上都迷他!”沈思思说道。
  罗宝珍笑,“我男人挺有本事!”
  沈思思头往四周看了看,她嘴唇动了动,眼睛睁大。
  她是服气了,这罗宝珍同志可真敢做,真敢说啊!
  怎么说起夸男人的话来,一点也不害臊?
  “快看,三营来了!”罗宝珍推推沈思思。
  沈思思也被吸引了目光,往中心看去。
  三营营长的媳妇还是有点本事的,据说以前文工团待过。
  直接给大家表演了劈叉下腰等好几个高难度动作。
  然后三营营长还把他媳妇立举几次。
  这几个动作出来,三营营长都让人夸了。
  罗宝珍往陈楚辉那看去,陈楚辉也跟着在那鼓掌。
  这几个营都是夫妻齐心,其利断金啊!
  这都是两人上啊!
  快到一营了,罗宝珍站了起来,跟着后面一营的人喊。
  沈思思早也已经入迷,跟着罗宝珍欢呼跳跃。
  甚至,她还站到前面,给一营唱歌的时候打了打手势。
  这歌唱完,掌声传来。
  照样和二营三营打打擂台,二营三营还在那催新活动。
  陈楚辉说了什么,走了过来,“媳妇,来不来二胡?”
  罗宝珍毫不犹豫,“来啊,等二胡来,我们就上!”
  “我不会,媳妇。”陈楚辉窘。
  这时候陈胜利也拿着二胡跑来了,“嫂子!营长!二胡到了!”
  罗宝珍拿过二胡,“胜利,辛苦你了。”
  转身问陈楚辉:“陈楚辉,你会唱咋们比比看这首军歌吗?”
  陈楚辉意外,想了想,“这歌好像还真会。”
  罗宝珍乐了,一手拉着陈楚辉就往中心跑,“那好啊,我拉二胡,你来唱,我们一起!”
  陈楚辉差点前脚绊住后脚,好在是军人,稳得到。
  一秒也跟上媳妇的节奏,直接往中心去。
  这准备还不错,凳子都给罗宝珍搬来了。
  罗宝珍坐下,对着喇叭说:“让大家久等了,我们一营准备给大家带个节目。由我和我男人给大家表演个!”
  “名字就叫‘咋们比比看’,同志们,稍等!”
  罗宝珍快速试拉了下二胡,然后问了下陈楚辉,“唱不?”
  陈楚辉哪里能不唱,现在只能唱了!
  他点头,“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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