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子不够高,踹不到别人可以用脑袋顶吗?” 狗剩跃跃欲试,甚至还比划了两下。 孟晚棠表情一言难尽。 “狗剩啊!” “啊?” “如果你踹都踹不到人家的裤裆,就说明这人是个大人。遇见这样的坏人,你第一反应是跑啊,你还跟人家打什么打?” 狗剩就说:“那要是我被别人抓到了呢?” “如果你被别人抓到了,也千万不要慌,一定要稳住。知道什么叫做伺机而动吗?就是要先示弱,让别人以为你是无害的。等那人放松了警惕,你瞅准时机给他来一个致命一击。然后再迅速逃离。” 孟晚棠把自己从电视和新闻上看到的内容,柔和一下,讲给三个小家伙听。 小胖脸崇拜地看着孟晚棠,挪过去,趴在她的膝盖上,竖起可爱的小耳朵,认真的听。 狗蛋若有所思。 狗剩一惊一乍的说:“妈,你有点儿东西呀!” “要不怎么说我是你妈,你是我儿子呢。” 孟晚棠十分得意的弹了小家伙儿一个脑瓜崩儿,力气不大,很轻,就是逗着玩儿的。 “行了,从明儿起,我教你们先练一下八段锦。咱们主要是先把身体素质提升起来,身体素质好,力量大,速度快。打不过别人,咱们还可以跑跑,不过的时候,咱们还可以偷袭。总之打架的时候,你们三兄弟一起上,绝对不能吃亏。只要不把人打死,妈就给你们兜着。当然打架的主要宗旨是不打脑袋,不打脸,朝着人家的肚子和屁股往死里吹就行。” 孟晚棠说完,掀开锅,看看猪蹄子卤的怎么样了。 她才拿起筷子就听见狗剩激动的喊:“爸,你回来了!” 孟晚棠手里的筷子差点儿没掉到锅里去。 她回头看到陆青野怀里抱着不少布,瞬间惊呆了。 “哎哟喂,这么多布?” 孟晚棠顾不得猪蹄子放下筷子就往门口走,脸上笑的跟朵花儿似的。 本身她长得就好看,哪怕阴阳怪气的笑的时候,人都不丑,这发自内心的笑,让她看起来更加的光彩夺目。 陆青野原本还有些火气,可是对着这么一张灿烂如花的脸,再多的火气都憋了回去。 冯东阳没敢多看孟晚棠。 他在心里想,我滴个乖乖哟!他总算明白为啥叫蛇蝎美人了。 长得越好看的女人,那真的是越毒。 他倒不是说孟晚棠这人不行,就是觉得孟晚棠长了一张仙女儿的脸,可这心里的想法一点儿都不像小仙女。 反差也太大了。 “我同事他嫂子是在染织厂上班儿的,托了他的关系就买了这么多布。” 陆青野解释。 “你看看这些不行吗?” 孟晚棠过来摸了摸布料,发现竟然都是棉布,而不是的确良。 心里更是满意的不行。 她穿衣服都喜欢穿棉的,不喜欢穿的确良的。 棉布的衣服穿在身上吸汗透气还舒服。除了不结实,没有别的缺点。 但舒服是真舒服。 “特别好。”孟晚棠心里高兴,笑眯眯的多说了一句,“特别特别的好。” 冯东阳瞅了一眼陆青野,暗搓搓的啧啧两声。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 这话可是半点儿不假。 嫂子一哄他们处长,他们处长就跟万年冰川融化似的,瞬间换了个脸。 “这些布料放哪儿?” 陆青野买回来这么多布,才意识到一件事儿,他们家似乎没地方放这些东西。 “先放在炕上,堆好了就行。” 孟晚棠说着转身进屋,把放在炕梢的东西都挪开。 孟晚棠把布拿进来之后,她先把家里边儿的那个破被单儿放在下边儿垫上,然后再把新买回来的布放在上面。 陆青野和冯东阳两个人搬东西,没一会儿就搬完了。 孟晚棠看到后面搬出来的这些纯白棉布眼睛都在发光。 “你还买了纯白的棉布?这个贵吗?” 陆青野摇头:“这个棉布堆在人家仓库里有两年多了,听说卖不出去。我说要买点儿这个棉布人家也没有要票。” “这是捡漏儿呀!” 孟晚棠看着这些白的棉布,恨不得立刻做两件衣服。 她拿着布喜滋滋地说:“等晚上我给你做两件白衬衫,你换着穿。” 现在满大街都是假领子,还不如穿一件纯白的棉布衬衫,舒服一点。 “不用,你跟孩子们做着穿就行。” 陆青野对吃穿都不挑剔,能吃饱,能穿暖就够了。 “你在外面上班穿的邋里邋遢的怎么行?虽然是坐在拖拉机上面开拖拉机。可你穿的干净,立正一点儿,给别人的印象也好,万一哪个领导看中你了,点你过去给他当司机。你以后的工作不就轻松了一点。” 孟晚棠只是随口一说,倒是让陆青野愣了一下。 随后他想到孟满棠是在大院儿长大的,不是乡下的姑娘,见识肯定比旁人多。 孟晚棠高高兴兴地把布都收好,还用单子盖上,防止落灰。 她又出去戳戳猪肘子,看看卤透了没有。 陆青野也出去,看着门口坐了三个小不点儿,又发现他们三个鼻青脸肿的,这才明白为啥孟晚棠跟他们三个说那些话。 “你们三个这是跟谁打架了?打赢了还是打输了?” 狗剩挺着小胸脯十分骄傲地说:“当然是打赢了。” “跟谁打的?”陆青野不太信。 都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怎么可能会打赢了呢? “跟霍大毛,还有霍三毛打的。”狗剩比比划划地说,“霍三毛被我们打哭了。霍大毛被我们把手臂都打断了。” 陆青野听到手臂断了,眉心一跳。 还没等他问,狗蛋就在旁边补充:“不是手臂断了,是手臂脱臼了,要不是我妈过来,恐怕现在都还耷拉着呢。” “对对对,我妈可厉害了。她走过去跟霍大毛说了两句话,手拉着霍大毛的手,就那么轻松地一动霍大毛的手就好了。隔壁马老婆子还要给我妈磕个头,管我妈叫妈呢。” 狗剩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后面两句话兴奋得别说隔壁了,就是隔壁的隔壁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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