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吃。 狗剩最后一个吃到嘴里,真个人都愣住了。 “真好吃啊!” 开始还嫌弃煎饼的狗剩吃得比谁都快。 孟晚棠很欣慰。 她才养了两个月的崽,都已经学会挑食了。 这说明她这几个月把崽崽们养的还不错。 孟晚棠非常有成就感。 她以往在不久的将来,能看到几个小孩儿吃猪肉时候会说:“妈,我不想吃肥肉。妈,我想吃红烧肉!妈,今天咱们吃排骨行吗?我想和排骨汤了……” 正吃着饭。 村里的大喇叭响了。 “咳咳,通知一下啊!咱们生产队的,五组六组合七组,今天下午集体到前面地里去锄土豆。再通知一边啊,咱们生产队今天下午锄土豆,五组……” 孟晚棠惊讶:“原来真要锄土豆啊?” “你以为?” “我以为明天一早呢。”孟晚棠煎饼吃完了才说,“正好下午不用去卫生所了。” 一般村里秋收的这几天,大家伙都要过来帮忙干农活。 孟晚棠收拾了屋子,到地头上一看。 村里的人几乎都来了。 老人小孩儿站在一起,年轻力壮的在前面。 苗银花看到孟晚棠就挤了过来,站在孟晚棠身边,激动地说:“你咋还来了?” “大家都来干活,都没人去看病,可不得过来干活。”孟晚棠想多赚点工分,年底的时候,好分一点粮食。 最好不要欠大队上的账。 “你可真行,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周围有不少人都回头看孟晚棠。 孟晚棠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以前没分家,用不着我干活。现在分家了,我要是不支棱起来,我们家不得饿死?” 说饿死就夸张了。 陆青野一个月二十块钱,他们家怎么着都饿不死。 更不要说,他现在的工资有五六十,生活比城里人的还要好。更不可能饿死了。但孟晚棠想存点钱,等到政策发生改变的时候,好抓住时代的机遇,多赚点钱。 她想要成为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 “说的也是。” 苗银花在村里的人缘特别好。 男同志负责拔土豆秧子,小孩儿们就把土豆秧子都拿到地头上去,霍东升在地头上等着。那些小孩儿把土豆秧子抱出来后,他就用叉子把土豆秧子放在牛车上,拉着回到养猪厂。 土豆秧子要留着给牲口吃。 不然过冬,这些牲口都没吃的东西。 他站在牛车旁边,一眼就看到人群里的孟晚棠。孟晚棠穿着一件纯棉的白衬衫,下面是一条蓝色的长裤,大辫子被她用一根筷子盘子脑后,露出巴掌大的小脸。 眼光照在她脸上,看起来格外动人。 霍东升发现村里不少男人,都偷偷地瞅着他。 他以前怎么没觉得孟晚棠这么好看呢? 陈娇娇从不远处走过来,手里还拎着一个筐子。她顺着霍东升的视线看过去,抿着唇眼神有些阴郁。biqubao.com 怎么都过了一辈子,他还是这个德行。 这辈子孟晚棠都已经结了婚,还生了三个孩子了。他为什么还要接二连三的惦记她? 陈娇娇心里堵着一口气,但是她不敢发火。 霍东升上辈子可是他们县里的首富。 她爸妈退休之后,没地方去,孟晚棠就花钱让她爸妈去国外旅行。当时她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的,都不敢出来见人。 只能偷偷地躲在楼上,看着孟晚棠明明都是四十多岁了,还像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 而那个人高马大的霍东,就站在她身边,还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亲她。 孟晚棠脸上幸福的样子刺激到她了。 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她的。 如果不是她爸妈强制要求她嫁人,那么她就会下乡,还会跟霍东升结婚。是孟晚棠抢走了属于她的一切。 这辈子,她能重来,就选择下乡。 没想到孟晚棠也一起来了。 她算计了孟晚棠,让她嫁给那个很不是东西的陆青野。 但她也没有对不起孟晚棠,虽然陆青野不是东西,但是陆青野会死在外面。 想到这里,陈娇娇心情好转。 反正再过两年,陆青野就会被枪毙。 “哎呀。” 她没主动去打扰霍东升,更没有表现出任何吃醋或者是不满的样子。因为上次的红重庆,已经让霍东升很不高兴了。 那天晚上,他弄的特别狠,第二天根本就没起来床。 陈娇娇却很喜欢。 她想给他生个孩子。 “怎么不小心点?” 霍东升皱眉,低头握住陈娇娇的手臂,轻松就把人拉起来。他的视线还是忍不住看了眼孟晚棠。 陈娇娇咬着后槽牙,声音却娇滴滴的,故意靠在霍东升怀里,还假装地挣扎一下,不小心碰到他骄傲的地方,忙往后撤。 “我看到大家都来了,我自己来得有点晚,这不是着急了嘛!” 霍东升脸色好转:“你不用着急,你跟他们又不一样。我一个人赚的工分,就能养活的起你们娘几个。” 霍东升年底都会出去几天,再回来的时候,身上会带回来好几百块钱。 他们家里也有钱。 如今有两三千的存款。 陈娇娇也知道,但是她装作不知道。 “可我不想你这么辛苦。” “不辛苦。” “不和你说了,我去干活。”陈娇娇看到有人过来,就往人群里走。 霍东升说:“干不动你就回去,别勉强自己。” “不会的,不勉强。” 陈娇娇冲着他娇气的笑了笑。 孟晚棠察觉到身边多了个人,扭头一看,竟然是陈娇娇,觉得晦气,立刻往旁边走。 陈娇娇咬了咬唇,低头默默地捡土豆。 不少女同志围了过去,都关心地问陈娇娇,就是说话的时候,还看了眼孟晚棠。 苗银花看到这一幕,恶心的不行。 “你说,你养父母把你养的这么好,怎么亲生女儿就是这个德行?”她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孟晚棠语气淡淡:“我不知道。” “哎,这人是真烦人。你什么话都没说,起来就到我这边了。你看看她那个表情,搞得好像是你欺负她了似的。” 真是火大。 “别生气,你生气人家就得逞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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