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面无表情地瞅着狗剩,问他:“那你娶媳妇吗?” “娶吧,咱们家总得有一个人传宗接代。这个苦我来受就够了,你好好地过你的快活日子去。” 狗剩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好的弟弟,他承受了太多。 孟晚棠恰好站在不远处,把小哥俩的话听在耳朵里,瞬间有被狗剩无语到。 她走过去,揉揉小家伙的脑袋:“还没够给我养老的钱,就想着娶媳妇?你知道媳妇俩字怎么写吗?” “我这不是要去学吗?” 狗剩理直气壮地背上自己的小书包,回头跟小胖说。 “小胖,你就在家里等着哥哥。哥哥上完学回来教你,这样你就不用去学校了,还能省下一笔钱。” 狗剩这话让大人听着脸上有些难堪。陆彩华脸上更是火辣辣的。 她的两个闺女上学的钱都是弟弟和弟妹两口子出的。她不仅身无分文,还要白吃白喝的住在弟弟家,本身就觉得不好意思,结果现在听到狗剩这么一说,更觉得无颜面对小侄子。 孟晚棠抬手就给这小子一巴掌。 她没使劲儿,就是很随意的一拍,让这小子住嘴。 “咱们家还没穷到让弟弟不去读书的地步,再说你学会的那点儿东西,能交得了小胖?” 孟晚棠忙给狗蛋使了个眼色,让他赶紧拉着狗剩出去。 “大妮和二妮,你们两个也快一点儿,把书包背上,赶紧去学校。到了学校都好好地上课,认真听讲。” 孟晚棠忘记给大妮和二妮买作业本和笔,但上次给狗蛋和狗剩买的作业本跟铅笔有不少。她直接拿出来分给大妮和二妮,装在她们的书包里,让她们背着去学校。 两个小姑娘洗完脸,背着书包手拉着手。跟在狗剩和狗蛋的后面,由陆青野领着,直接去学校报道。 房子的炕还没有干透。 孟晚棠往坑里烧了点儿火,顺便哄哄屋子里的潮气。 陆彩华把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转悠了好几圈儿,才转悠到新房里。 她看着孟晚棠拿了一把韭菜进来,她坐在旁边儿帮忙,这才找到机会开口。 “大妮和二妮上学的钱,还有我们娘几个在这儿吃喝的钱,以后我会还给你们的。” 孟晚棠家里什么情况,她心里也有数。 多养三个孩子和一个成年人,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陆彩华这不是别人,是陆青野的大姐。 她和她的女儿能从那个狼窝里逃出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如果没有人站出来帮她们,她们这一辈子可能都要毁了。 在这样畸形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心理不可能是健康的。 孟晚棠不管怎么说,都要伸手拉她一把。 “大姐,咱们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咱家里什么条件你心里也清楚。我也不和你说虚的。现在就是我们家孩子有的,大妮和小妮她们会有。现在日子过得苦,没准儿过两年日子就好过了。大姐的日子要是能过好了,别忘了拉扯我们一把。” 陆彩华听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低着头抹了一下眼泪。 “那是肯定的。要不是你,要不是老二,哎,你们两口子要是不站出来,我这辈子都没有勇气跟他离婚。如果真的把我逼急了,说不定我会选择跟他们同归于尽。” 陆彩华不是,后面才这么想,她以前就这样想过。 “同归于尽,倒不至于。惩治这种垃圾的办法有很多,咱们没有必要为了这种垃圾而毁了自己,你说对不对?” 孟晚棠可真怕陆彩华干出一些蠢事儿来。 “你说的对。以前我被打得爬不起来的时候,心里想的东西就很扭曲,也很负面。现在我从那个家里出来,发现只要离开他们,只要能摆脱他们,我的生活就可以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比我期待的还要好。” 陆彩华的心态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平静过了。 所以她特别感激孟晚棠。 “大姐,你和孩子们就安心在家里住着。其他的事情都不用考虑。等忙完秋收,抽个时间让陆青野跟你一起回去一趟,把家里该收的东西都收出来。” 孙德旺他们家的房子是单位的。 他和他妈出了这种事情,肯定要被单位开除。 单位的房子也要收回去。 陆彩华得在单位把房子收回去之前,把里面的东西都收拾收拾。该清理的清理,该卖掉的卖掉。 没一会儿陆青野回来了。 他要急着去上班。 进来跟孟晚棠打声招呼就要走,孟晚棠追上来把他送到大门口,才低声说:“大妮他们三姐妹从小看着她妈被她爸打,心里肯定已经有了阴影。等你晚上下班儿回来,连带着狗蛋和狗剩他们一起,跟着你一起学习学防身的功夫。这不是鼓励他们出去打架,而是让他们建立起信心。至少在三个女孩子被欺负的时候,能有足够的底气还手。” 在孟晚堂看来,陆彩华和她的三个闺女,最大的问题是已经被打怕了,根本不敢还手。 陆青野讶异:“行,那我今天晚上回来就开始教他们。” “那你上班儿去吧,我也要去卫生所了。” 孟晚棠说完转身就进了院儿,头都不带回的。 陆青野有种自己用完就被扔了的感觉。 他骑上车子,刚走到胡同口就被一个姑娘给拦住了。 “二哥,你要去上班了吗?你开拖拉机累不累呀?这是我给你做的靠垫,你把这个放在腰后面,坐得再久也不会累。” 徐春梅穿着一件红色的小褂,俏声声地站在胡同口,举着手里的垫子,眉目含情地看着陆青野。 陆青野面无表情。 “不用了,你嫂子已经给我做了。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走了。” 陆青野嘴上客客气气的,实际上骑着车子飞快地从徐春梅身边经过。 徐春梅瞅着陆青野的背影,抱着抱枕原地跺了跺脚。 傍晚。 陆青野带着六个小家伙,在村子里边儿跑步。 孟晚棠拿着毛线,坐在碾子旁边儿织毛衣。 苗银花手里拎着一个小筐,筐子里装的是野生猕猴桃。 大拇指长一个,翠绿翠绿的。 因为熟透了,摸着很软。 苗银花偷偷地把框子塞到孟晚棠手里:“这是我男人在山里摘回来的,你拿回去给孩子们尝尝。” “你拿回去给孩子吃,还给我们拿来干啥呀?”孟晚棠假装客气客气。 “我们家有。”苗银花坐在孟晚棠旁边儿小声儿问她,“我跟你说件事,今天早上你们家陆青也上班儿的时候,又被徐春梅那个死丫头给拦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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