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少的小娇软在七零赢麻了_第139章 比霍东升还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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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她怎么回答?
  她也想知道啊!
  孟晚棠有点无语。
  她难道要跟别人说,她没跟陆青野同过房,所以她不知道?
  那也要她别人信才行。
  他们都可是都有三个孩子了。
  苗银花扭头打量她,然后错愕地长大嘴:“你……你这一脸为难,难道是你男人不行???”
  “你别瞎说。”
  孟晚棠恨不得去捂苗银花的嘴,她紧张地往四周看,结果啥也没看见。
  “害羞了?”苗银花笑的那叫一个暧昧,“哎哟,我就说嘛!我忘了听谁说的,你男人本事大着咧,跟你闹腾到天亮。当时村里的媳妇们,可是羡慕坏了。咱们村还没见过这么猛的男人。就是霍东升都没你男人猛!”
  真的假的?
  孟晚棠眼睛瞪得溜圆,她咋不知道陆青野这么猛呢?竟然还比男主猛?
  这不科学!
  一般情况下,不是男主最猛吗?
  苗银花啧啧着摇头:“你瞅瞅,你这是啥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俩说的是别人呢。”
  孟晚棠:“……”
  她就算是人家的老婆,也不一定知道人家的本事如何。
  干了一上午,中午大家伙要回去吃饭。
  孟晚棠回头一看,发现干活的效率是真低。这么多人干了一上午,其实没干多少活。
  她记得一般收秋的时候到了,家家户户基本上都能在三五天内,就把粮食都收回家。按照生产队这么干,估计得个把月才能收完秋。
  孟晚棠回到家,打算做玉米面的饽饽。
  她找出筛子,把玉米面筛了一遍,这样能玉米面细一点。陆彩华洗了脸过来,看到她在筛玉米面就问。
  “你筛这个干嘛?”
  “筛细一点,做出来的窝窝头好吃点。”
  孟晚棠想在有限的条件下,给孩子们更好的生活。
  陆彩华半天没说话,她一言难尽地看着孟晚棠,总算明白为啥她妈不喜欢孟晚棠了。还说孟晚棠一天到晚作,也不会好好过日子。
  这一看,她妈说的也没错。
  弟妹的确不会过日子。
  谁家吃饭不是吃,到了她弟妹这儿,玉米面粗粗拉拉的,她还嫌弃。竟然要筛出来。
  “下次去粉粮食,得把玉米面多粉一道。不然这样太麻烦了。”
  孟晚棠也筛得差不多了,起身把筛子里的玉米面,放在旁边的袋子里。她端着筛出来的玉米面,还往里面放了一碗白面,开始做饭。
  陆彩华张着嘴,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说了。
  吃饭的时候,陆彩华多没敢去拿面窝窝。
  孟晚棠看得皱眉:“大姐,你怎么不吃?下午还要干活呢。不多吃点,人怎么能受得了?”
  “吃,我吃呢。”
  实在是吃着心疼。
  她想让孩子们多吃点。
  “等下个月,收完秋,分了粮食,咱们蒸一大锅米饭。我把肉票存着,咱们买点肉。到时候我给你们做红烧肉吃。”
  孟晚棠原本是不馋的。
  可是现在吃的饭,基本上没啥油水,她疯狂的想吃炸鸡,想吃红烧肉,想吃肘子……
  要是能来一罐啤酒就好了。
  这日子简直赛神仙。
  陆彩华简直不敢想,她一句话都不敢说,默默地吃饭。
  ……
  晚上下班,冯东阳追出来,喊住陆青野。
  “处长,你等会儿。”
  陆青野回头,看到冯东阳拎着一箱子啤酒出来,直接放在他自行车后面。
  “哪儿来的?”陆青野脸一沉。
  冯东阳吓得都咽了一下口水:“处长,这东西是干干净净,是我姐夫他们厂发的福利。他拿回来好几箱,我们家人也喝不了。我就给你拎了一箱。”
  “拿回去,我不喝酒。”陆青野伸手就要把啤酒拿下去。
  “别呀!”冯东阳拉住车子,没让他走,“你不喝,嫂子还不喝吗?咱们这儿的女人,谁不整两口酒?再说,天天干活,还怪累的。现在喝白酒,还不如和啤的。解渴,还能放松。”
  陆青野又改了注意。
  “那行,你绑好了。”
  “好咧。”
  冯东阳高高兴兴地绑好,还在下面放了不少稻草。
  陆青野骑车回家。
  门口有十几个孩子,他担心撞到孩子们,没到门口就下了车,推着车子往家里走。
  狗剩领着小胖和三妮在外面玩。
  “不玩了,不玩了,我爸回来了。”
  狗剩看到陆青野回来,就急吼吼地牵着弟弟往家走。
  三妮比小胖大一点,平时都跟在小胖身边。
  她虽然年纪小,但是始终都记得她妈跟她说的话。小胖弟弟不说话,被人欺负了,也不会告状,她要时时刻刻跟在弟弟身边保护弟弟。
  三妮很勇敢。
  她看着哥哥和弟弟进院子忙,把手里捏了一下午的石头放在门口,小跑着追上小胖,和他俩一起回家。
  “这是啥呀?”
  孟晚棠看到自行车上绑着的东西,走过去一看竟然是啤酒。
  她惊讶地问:“你还有钱买啤酒?”
  “不是买的,是同事他姐夫厂子里发的,他们家喝不完,就让我搬回来一箱。”
  陆青野解释。
  “你又不是领导,人家还给你送一箱啤酒,难不成是看你年纪大?”孟晚棠觉得这个年代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送东西,“这啤酒咱们还是不要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就这么一箱啤酒,还不知道得还人家多大人情。”
  孟晚棠可不想干这种亏本的买卖。再说,欠着人家人情,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
  “当初在部队的时候是我手下的兵。”
  话音未落,孟晚棠就改了口。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那就留下吧。我去炸点儿花生米,再做两个凉拌菜。猪耳朵还有呢,我去给它切了。”
  孟晚棠一边儿往菜窖走,一边说:“你赶紧压一会儿井水,把啤酒冰镇上。其他的啤酒咱们就续到菜窖里去。这东西还是凉一点好喝。”
  陆青野:“……”
  看来他还是不够了解他这个小媳妇。
  这明明就很喜欢喝啤酒,以前却从来都不说。
  前段时间那么热,他真应该买一箱回来给她喝。
  吃饭的时候,陆青野亲自给她倒了一杯酒。
  “哎呀,你别给我倒,先给大姐倒。算了,我这边给大姐。”孟晚棠把手里的酒放在陆彩华面前。
  陆彩华忙说:“你可别给我,我不喝酒。”
  “这啤酒挺好喝的,你尝尝这东西还败火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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