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棠都做好了被嘲笑的准备。 她从路口儿出去的时候,看到村子里那些大娘坐在大石头上晒太阳,下意识想躲。 她默默的把帽子往下拉了拉,企图挡住自己的脸。谁知道那些大娘竟然看都没看她,三五个人交头接耳,小声地说着话,神情还特别激动,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惊天动地的八卦。 孟晚棠不想有什么好奇心。 她都要走过去了,其中一个大娘忽然高声说:“你们是没看见,身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 孟晚棠皱眉,脚步放慢,想要再听听。 “真是没看出来呀。李婆子家的媳妇儿,平日里看着老实巴交的,没想到私下里竟然是这么个东西。” 另外一个大娘啧啧两声:“你看看她那棉袄还是掐腰的,走路一扭一扭的,生怕别人不看她。自个儿男人瘫在炕上,满足不了她,她能不到外边儿去找野汉子?” 孟晚棠还以为听到的是什么家暴的事儿,没想到竟然是这种花边新闻。 她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 孟晚棠到了卫生所,苗银凤早早的就过来了,还把卫生打扫了一遍。 自从收了这个徒弟,孟晚棠都不用自己亲自做卫生。 “银凤,听说你昨天去相亲了?” 孟晚棠还挺惊讶的,以为苗银凤会拒绝相亲。 苗银凤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嗯。” 这一听就是情绪不高。 孟晚棠瞅着她那样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她本来就是随口一问,可不想惹人烦。 于是结束了这个话题。 苗云峰没听到孟晚棠继续问,狠狠的松了口气。 她真怕别人问她相亲的事,也害怕别人关心她为什么还没结婚? 感情的事对她来说,就像是在心口上开了一道疤,就算伤口愈合了,也要了她大半条命,恐怕这一辈子都缓不过劲儿来。 “叩叩。” 听到敲门声,苗银凤抬头,门外站着一穿着碎花棉袄的妇女。 她那双招人的桃花眼,看人的时候总像是在勾人。苗银凤看了一眼就低下头,默默的站在孟晚棠旁边,打算多学点儿本事。 “大夫。” 温柔滴水的声音,和本地妇女完全不一样。就连那些黄花大闺女都没有她的声音温柔。 孟晚棠一听就知道这小媳妇不是本地人。 “哪儿不舒服?”孟晚棠在村儿里认识的人并不多。 特别是这些年轻小媳妇认识的就更少了。 年轻的小媳妇儿隐晦的看了一眼苗银凤,苗银凤愣了一下,装作没看见,反正人就是不走。 孟晚棠本来也没在意这事,她正打算说苗银凤也是个大夫,可是她不小心看到眼前这个小媳妇手腕上青紫色的痕迹,就知道眼前这个小媳妇儿担忧什么。 “银凤,你先出去一会儿,有事儿的话我再叫你。” 孟晚棠忽然开口。 苗银凤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但孟晚棠说的话在她这儿就是圣旨,管用的很。 那小媳妇儿看到苗银凤出去,才小声问:“大夫,我下面一直流血,根本止不住。” “流血?” 孟晚棠说完就让小媳妇儿把手腕放在脉枕上,她按住脉搏,神情变得严肃。 她现在终于看清手腕儿上青色的痕迹了。 那根本就不是做完那事儿留下的痕迹,而是被人打的。 那个媳妇的眼睛很红,忐忑不安又彷徨无助的看着孟晚棠。 孟晚棠终于想起这个小媳妇的身份。 原来她就是李婆子的儿媳妇。 李婆子的闺女嫁到南边去了,嫁过去十多年了,也没回来过一趟。 五年前写了一封信回来,信就是李婆子的儿媳妇带回来的。 没多久,李婆子的儿子就跟这个姑娘结婚了。 这姑娘嫁过来平时也没跟人红过脸,干活儿也挺麻利的。 可惜就是命不好。 儿子才五岁,她男人两条腿不好使,一开始走路打架,再后来直接瘫痪在床上。 她男人有好几次都想自杀,结果被救了回来。 她就更卖力干活了。 比大队上的男人干活儿还猛,就是为了多赚几个工分,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一点儿。 孟晚棠假装没看到她手腕上的伤,问她:“上一次同房是什么时候?” “五……五天前。” 小媳妇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你上一次的例假是什么时候来的?”孟晚棠又问。 这一次小媳妇的脖子也全红了,声音跟蚊子似的。 “半个月前。” 孟晚棠语气微微严肃:“你这是有妇科炎症,需要吃药调理。接下来的几个月都不要再同房了。” 孟晚棠才不管你眼前这个媳妇儿是不是脸色煞白。 她开了药把药方递过去,就直接叫苗银凤进来。 那个小媳妇儿原本还有话要问孟晚棠,苗银凤推门进来,她又默默地把话咽了回去。 等人一走,苗银凤就凑上来好奇地问:“她这是啥毛病啊?咋还不让我留在这儿听?” 苗银凤还以为自己会号个脉呢。 “妇科炎症。” 孟晚棠本来没没想跟苗银凤说,可是苗银凤过去干的那些事儿,让孟晚棠不得不多一句嘴。 “就是和男人干那个的时候不注意卫生,然后就染上了病。” 苗银凤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我我我……出去看看。” 苗银凤结结巴巴的往外跑,一上午都没回来。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冷静。 孟晚棠也没把这件事情当回事。 晚上回去的时候,她帮忙做饭,又听见陆彩华说到了那个小媳妇。 “李婆子的那个媳妇你有印象不?就是长得还白白净净,怪好看的。平时话也不多,但是很能干。” 孟晚棠心说,她今天刚见过人,怎么可能会没印象? “咋的了?今天我在路上听见大婶儿们在那边闲聊,说的好像就是她。” 陆彩华神神秘秘的说:“那你是不知道,她在咱们村儿现在可是出了名了。” “不是什么好名吧?” 孟晚棠兴致缺缺,并不觉得这种花边新闻有什么好的。 现在还敢搞破鞋,还能弄的全村皆知的女人,胆子也是不小。 恐怕每两天就会被挂个破鞋游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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