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少的小娇软在七零赢麻了_第443章 你这媳妇娶的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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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的蛋糕也太多了。”孟晚棠发愁,抬眸对上陆青野深邃的眼眸,才猛然想起一件事,“糟糕,我的贝壳!!!”
  那么多海货,还都在锅里呢!可别煮老了,煮得太老就不好吃了!
  “你不是说开锅就盛出来吗?我都盛出来放在大盆里了。”陆青野好笑地走过去,把她拉起来,又帮她把东西提进屋。
  “你说他们的消息怎么这么灵通,我这才回来,就过来看病。”孟晚棠小声跟陆青野嘀咕,“女同志的病其实就是那么几样,有些人月子没做好,留下点病根。这样的病不好调理,很顽固。只能慢慢地养,不然老了之后,遭老罪了。”
  “你似乎很擅长给人调理身体。”
  陆青野想到自己受伤不能动的时候,孟晚棠也会偷偷给自己喝汤药。
  不得不说,汤药不好喝,但是药到病除是真的。
  “我后悔了,当初就不该给你调理身体。”两人的脑电波神奇地碰撞到一起,又迅速分开。
  她知道陆青野身体有顽疾,这一年一直在暗搓搓地给他调理身体。
  最好的调理就是食补。
  每天早上,她都会单独给陆青野炖点东西,里面放了中草药。一年的时间,虽然不能让陆青野脱胎换骨,却也改善了他的体质,让他看起来不再外强中干。
  两人进屋后,孟晚棠戳戳他硬邦邦的胸口:“你的身体可是我好不容易养回来的,以后还是要克制点。克制的男人才最有魅力。”
  陆青野挑眉,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伸手搂住她纤细的小腰:“你不也喜欢吗?”
  “我不喜欢!”
  孟晚棠扭头摇头,男人的手臂强如铁,她完全动不了。
  “口是心非。”
  陆青野低沉的声音变得含糊不清,最后一字都没说完,就亲上她。他可太了解她了,随便一亲,她就软得像水一样。
  孟晚棠觉得自己完了。
  这男人长本事了。
  孟晚棠眼看着要跟他一起沉沦,忽然用力推开他:“我爸一会儿还过来吃饭呢。”
  她连饭都没做完,就去给病人看病了。
  陆青野毫无防备地被推开,靠在桌子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她,那深邃的眼底写满了对她的情愫,像是化不开的深潭,能把她溺毙似的。
  莫名的,有些害怕。
  孟晚棠转身往后退了一步,不自在地转身:“你这样像是要吃了我。”
  陆青野从后面走上前,环抱着她,暗哑的嗓音充斥着危险的气息:“不是像是,是真的想。”
  孟晚棠一下就不怕了。
  她没好气地说:“你吃啊,等我爸过来吃饭的时候,你也这么放肆。”
  耳边低低的笑声,随着胸腔震动,孟晚棠感受到独属于陆青野的魅力。她放软身体靠在他怀里:“真想就这样一辈子。”
  “会的。”
  他低声说。
  孟晚棠享受一会儿,扒拉掉他的手去做饭。
  晚上的饭很简单。
  烙饼。
  这次是春饼。
  菜园子里的黄瓜切成条摆在盘子里,又炒了一盆土豆丝备用,最后是生菜,大葱洗一盆。
  她做的秘制辣椒酱拿出来摆上桌,中间放着海鲜。
  春饼烙得多。
  等后院那些人下班,路过院子,看到院子里摆放着的饭菜,都惊讶了。
  陆青野招呼道:“陈工,老赵,过来吃一个再走。”
  管饱是管不了的。
  让大家伙都尝尝还是可以的。
  那些人都不好意思。
  这可是细粮,白面,他们怎么好意思白吃人家的东西。
  孟晚棠正好从屋里出来,热情地招呼道:“大家伙都尝尝,这面是我们家自己种的小麦磨成的面粉。你们自己卷个饼再走。”
  她做的春饼很大。
  也没做成特别薄的一张,而是和单饼差不多的样子。一张特别大,比煎饼没小多少。
  土豆丝是陆青野切的。
  孟晚棠负责炒,所以也不怎么累。
  这样大家伙自己卷饼,里面放足了料。一个个拿着卷饼,还派年轻的去食堂打饭。
  食堂买回来馒头,炒菜摆在桌上。
  大家想吃啥就吃啥。
  本来那一个大卷饼,饭量大的人吃不饱饭量小的就吃得差不多了。再加上从食堂买回来的饭菜,也就没差啥。
  所有人都在院子里吃饭。
  热热闹闹的,气氛格外不同。
  孟晚棠坐在小板凳上说:“这样还挺好,要是有肉的话,再烤点羊肉串,就跟到外面去露营似的,感觉真的挺好。”
  在北方,可没有春游一说。
  春游就看看花,赶紧就往家里走。
  要是说,拿块布铺在草地上吃个饭,那就算了。大风刮过来,人没跑,饭没丢,里面也都是沙子。
  眼睛都睁不开,嘴巴也不敢张,还吃啥饭。
  陆青野垂眸:“你想吃羊肉串?”
  “就是个感觉。”孟晚棠想吃烤肉。
  还想吃炸鸡。
  她就是馋了。
  “弟妹,听说你还是个大夫?”一个看起来比陆青野年纪大一点的男同志走过来,蹲在不远处笑呵呵地问。
  孟晚棠认识这人。
  这人是个读书人有文化,听说本事还不小,姓陈,叫陈东明。比陆青野大了三四岁,长得很白,身体很单薄。
  孟晚棠上下打量他一眼,笑着说:“陈工,你这身体有点虚。”
  “厉害!”
  陈工竖起大拇指。
  他打心里佩服孟晚棠:“我这是胎里带的,我妈说我能活这么大,全靠她在食堂上班。不然我肯定养不活。”
  在食堂上班,多多少少能带点吃的回来给孩子。
  他是家里的小儿子,身体干巴巴的,一天一个鸡蛋,又喝着奶粉,吃着从大草原来的奶片。他妈但凡能到嘴里一块肉,都舍不得吃,偷偷藏起来,带回来给他吃。
  就这么精心地养着,他才能活下来。
  孟晚棠吃完最后一口卷饼说:“你等我下,我去洗个手,回来给你瞅瞅。”
  “好咧,不着急。”
  陈东明嘴上这样说,急忙把饼塞到嘴里,冲着陆青野嘿嘿一笑:“陆处,你这媳妇娶得好!”
  陆青野眼神还是那么冷:“她是很好。”
  那傲娇的语气,真是令人羡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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