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愧是花市文的女主,换个地方,没了男主,依旧不缺狂蜂浪蝶。 孟晚棠站在窗户边,透过窗户打量屋里的律师。 律师长的人模狗样的,看着斯文老实,完全就是一个好男人的长相。谁能想到,这样长相的男人会这么恶心。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她听陈娇娇冷笑一声说:“徐律师,你可真是道貌岸然。” 孟晚棠听得都笑了。 陈娇娇骂人可真没意思,一点力度都没有。她正打算绕进去,就听见陈娇娇说:“你信不信明儿我就去你们单位闹,告你耍流氓?哦,也不用明儿去你们单位。” 陈娇娇慢条斯理地整理一下领口,解开上面的扣子,眼神无所畏惧。 “你信不信我现在喊一声耍流氓,你就完了?” 徐清平没有想到陈娇娇看起来娇娇柔柔的,很好拿捏的样子,谁知道她竟然这么狠。 “你就不怕你的孩子出门没脸见人?”徐清平冷笑。 陈娇娇靠在墙上,不卑不亢地说:“我又没勾搭野男人,身正不怕影子斜,我的孩子们怎么可能会没脸出门?倒是你,你有头有脸的,真的敢豁出去?” 他不敢。 徐清平脸色难看地离开,走到门口,恶狠狠地瞪着陈娇娇:“你要是后悔,可以随时过来找我。” “慢走,不送。” 陈娇娇动都没动。 徐清平冷哼一声,头也不回走了。 “没事吧?” 陈娇娇一回头,就看到孟晚棠站在窗户边上,手里还拎着一把铁锹。 她原本还挺害怕的,看到这一幕,一下子就笑出了声。 陈娇娇摇头:“我不怕,我能怕啥?我啥也不怕。” “别逞强,有事儿记得往外跑,要么就把人往死里打。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你发生意外的。” “知道。我不傻!” “那我就回去了。” “我送送你。” 陈娇娇把人送到门口,看到外面停着的吉普车,眼底只剩下羡慕。不是谁都能像孟晚棠一样,拥有这么好的一个男人。 “我走了。” “嗯,回见。” 孟晚棠上车,等车子开出去,才问陆青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人都没回家,妈让我接你回去。”陆青野开车,带着孟晚棠回到燕大后门的家。 家里的饭菜都做好了。 两人进屋就能吃上,孟晚棠进屋看了眼,又转身去了厨房。 她手脚麻利地切肉。 米饭用电饭煲蒸了一大锅,又在食堂买了十个馒头。就这,一家人都不太够吃。孟晚棠得多做几个荤菜才行。 人肚子里有油水,吃的主食才会少一点。 不然家里那点米根本不够吃。 家里不是养不起孩子,可光吃饭,菜和肉之类的不够吃,孩子的身体也是亏。 第二天,她去买了两只鸡回来,又买了排骨和白萝卜。 老乡家里的土豆都挖了,街上最近都是卖土豆的。 家里有地窖。 孟晚棠把萝卜土豆,胡萝卜买了不少,放在地窖里。萝卜和胡萝卜用土盖上,这样能保存得久一点。 她回到家,炖了一锅排骨,里面放的是土豆。 又炖了两只鸡,里面放的是胡萝卜和白萝卜。 这俩菜一上桌,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儿,都超级爱吃。 一锅米饭,难得够吃。 “这也太难了。” 孟晚棠觉得任重而道远。 “家里的钱不能就这么放着,我打算留着够用的,剩下的钱都拿来买房子。”这是大事,孟晚棠得和陆青野商量。 陆青野没意见:“钱是你赚的,你想买啥就买啥。” “行。” 孟晚棠趁着周末,带着几个孩子整个胡同去遛弯。这个年代,家里有点钱的人,已经开始梦想着去国外了。 钱不够的人怎么办? 卖房子。 孟晚棠捡漏,买了两栋四合院。 又在临街,捡了个门面。 兜里的钱花光了,孟晚棠也老实了,安安心心去上学。 一眨眼,过了一个月。 婚纱店开业,只有两单生意。 但是这个月开始,生意变好,不少结婚的姑娘,都愿意过来选婚纱,或者是选择红色的旗袍,或者是汉服。 陈娇娇一个人忙不过来,请了人过来帮忙。 一个月给人家四十块钱。 想要来上班的人还挺多。 孟晚棠也想开诊所,只是现在还没毕业。 岁月流逝。 狗蛋跳级,已经是初中生了。狗剩费劲巴力地追着,也上了初中。斯年还好,父母依旧没找过来,反而成了他们家的孩子。 几个小孩儿比以前壮实很多,身体也好,一年到头都没感冒过。 小胖的身体也越来越好。 有时候讲话慢吞吞的,有的时候,讲话还挺快。 小家伙如今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再加上长得好看,性格也好,特别受班里的小朋友喜欢。 孟晚棠顺利毕业。 学校安排了工作,她如今已经在卫生管理部门上了半年班了。 孟晚棠是个不喜欢受拘束的人。 她昨天辞职,今天就过来办手续。 唐主任可热心了,看到孟晚棠就觉得可惜。 “你说,你这么年轻,以后肯定能往上走。你还非要辞职,你这个小诊所,肯定赚不了什么钱。说出去也不如在咱们卫生管理部门好。” 这话是没错。 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宇宙的尽头永远都是考公。 “唐姐,我也不是不想,主要是我母亲身体不算太好,家里的孩子现在读书,晚上还要上晚自习。我妈妈一个人照顾不来。而且,我还有个小儿子,正上一年级。” 唐主任叹气:“也是,你也是迫不得已。你这诊所就开在家附近啊?” “嗯,我们家附近有个店面出租,我租下来开了诊所。” “那还挺好。” 手续办好。 孟晚棠笑着说:“唐姐,那我就先回去了,有空来家里坐坐。” “好!” 孟晚棠从里面出来,骑着车子往家走。 之前她买的门面,现在正好派上用场。因为她早早就打算开诊所,所以买了房子就开始装修。 三年下来房子也装修得差不多了。 林素特意招惹定做的牌匾。 陆青野亲自给挂上去的,上面还挂着红绸。 “后天是黄道吉日,早上八点半,正式开业。”林素拿着小纸条,上面是她特意去求来的。 林静说:“我订了花篮!我看别人都用花篮的。” 陆青野路过时说了一句:“我买了鞭炮。” 孟晚棠笑得有点傻。 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幸福,幸福的害怕自己一醒来,这样的日子就不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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