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问题,她下意识地摇头,迫切想知道答案是什么。 “是什么?” 她追问。 孟晚棠却没直接说,而是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孙小樱。《孙子兵法》的孙,大小的小,樱桃的樱。”孙小樱虽然很想知道答案,却没有再问。 “很可爱的名字。” 孟晚棠没想到小姑娘长得倔强,性格也很强势,名字竟然这么甜。 倒是和她的长相很相配。 “还行吧,我妈妈娶的。她说生我的时候,小小的,一点点。还特别喜欢吃樱桃,就给取了这个名字。”孙小樱并不在意自己叫什么。 她更希望自己叫孙胜男。 要不是她是个女孩儿,她爸爸也不会打她妈妈,更不会跟外面的小寡妇扯到一起去。为了跟小寡妇在一起,还污蔑她妈妈肚子里的孩子是别的男人的种。 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爸爸那一家人。 那一家人只会让她厌恶。 “你们家的人是不是都瞧不起你妈妈?”孟晚棠问她。 小姑娘一听,气得拳头都硬了。 她却没有哭,而是气得红着眼睛,愤怒地说:“他们家的人都不要脸,为了儿子,恨不得打死我妈!要不是我拦着,我叫了人,他们肯定会活活把我妈妈给打死。他们现在把那个小寡妇接回家去了,听说小寡妇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男孩儿。他们现在逼着我妈妈离婚。等我妈妈答应离婚,他们肯定会把小寡妇娶进门。” 孙小樱恨,恨那些人。 却又无可奈何。 她想,要是那些人消失了就好了。 妈妈不会痛苦。 “所以他们不是瞧不起,是恨不得我们死啊!”孙小樱狠狠地啐了一口。 孟晚棠知道他们家有事,但没想到竟然会这么狗血。 男人总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没什么本事,还想要儿子。自己生不出来儿子,就怪老婆,想偷吃还怪老婆处处有问题,都是老婆的责任。 真的是一点担当都没有。 偷吃就大大方方地承认,她还敬他是条汉子。 “想要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过得比他好。好到让他只能仰望。他会后悔,会嫉妒,会觉得现在的孩子,媳妇都是废物。他越是这样想,就会处处嫌弃他的媳妇。他们家再好的日子,都会被折腾得过不下去。”孟晚棠淡淡地看向孙小樱,“一个人死了,就是真的死了。没有任何痛苦,只是命短了一点而已。说不定,人家还会再次投胎,投胎到有钱人家去了。可他活着,只会备受折磨,那种感觉岂不是比让他死了更痛快?” 孙小樱张大嘴巴。 她从未想过,原来想报复一些人,还有这样的方式。 光是用想的就觉得特别激动。 “我想上班。” “上班赚不了几个钱。” “那怎么办?”孙小樱激动地问。 孟晚棠说:“当然是学习。等你学的知识越多,眼界就越宽广。你自然就知道,做什么最赚钱了。” “你这话跟没说一样。” 孙小樱觉得很丧气。 “你不要以为,很多人没上过学,就能成为大老板。那你看看,他们的成功只是一时的。很少有人能成为站在世界之巅的人。那些真正的有钱人,都是拥有家族底蕴的。你凭什么觉得你没有家世背景,没有学历,凭借小聪明,和小运气就能敌得过人家祖孙几代人的努力?” 孟晚棠把道理掰碎了跟孙小樱讲。 这下子孙小樱听明白了。 她大为震撼。 * 周末这天。 林浩回来了。 他很激动,人又高了点,也白了点,原本酷似林静的五官,变得更加阳刚英气。他穿着白色衬衫,外面穿着一件藏青色毛衣,下面是一条黑色长裤,包裹着笔直的长腿。 站在门口的时候,孟晚棠都没认出来这小子。 “浩浩?” 她不确定地开口。 林浩笑着走过来,接过孟晚棠手里的菜问:“姐,你别跟我说,你没认出来我。” “我敢认吗?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 要不是林浩站在那里等着她,她都不敢认。 “衣服都是你给买的,毛衣是你托人给我送过来的。这裤子就是个普通的黑色裤子,鞋子就是普通的鞋。”林浩一句埋怨的话都没说,可话里话外都是抱怨的意思。 孟晚棠大笑:“哎呀,你也不瞅瞅,你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赶紧,再回一趟市场。刚才看到有人卖羊肉,羊肉是现杀的,可新鲜了。给你蒸羊排吃!保证让你吃了之后,天天惦记着。” 林浩:“……” 忽然就不想去市场了。 “姐,要不还是算了吧。” “算什么算!必须去买。”孟晚棠看到弟弟特别高兴,“你这次在家能住多久?” “住到年后,年后我回学校一趟,再坐火车去香城。从香城飞国外。我们可能要在国外学习四年,也有可能更长的时间。”林浩说到这里,停下来,他郑重其事地跟孟晚棠说,“姐,我会回来的。” 孟晚棠挑眉,在这小子的脑袋上抓了一把:“你不回来也没关系。我送你出国,就是不想你被束缚。” “可是我想回来,我的家在这里。” 林浩的信念很坚定。 他就是出去学习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去的,他一定会回来。 “那我们在家里等你回来。等你放假了,回不来,我们就过去看看你。看看你过得好不好。要是过得不好,我们可是要训你的。” 孟晚棠知道这小子第一次出国,肯定会很害怕。 他很勇敢,但再勇敢也需要家人的安慰和鼓励。 孟晚棠这么一说,反而让林浩放松了。 好像,出国留学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就和他去北方上大学是一个道理。只是回家时路上所需的时间,需要多几天而已。 到了市场,孟晚棠买了半个羊排,又特意选了一块最好的牛肉。 她不讲价,买的还多。 市场上所有的人都愿意做她生意,有好东西也愿意给她留一会儿。 “姐,你这买的也太多了吧?”林浩惊讶。 “这几天让你尝尝西餐,提前适应一下。然后你再把你喜欢吃的饭菜学一学,到了那边,就自己做饭,省得吃不惯,委屈了自己。我和你说,会做饭的男人,到了外面,还能帮你拉近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你小子这几天,就好好跟我学做饭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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