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台内! 孔颖达神色激动的捧着一张宣纸来到颜思鲁面前:“颜老,颜老啊,您看看这首叫白梅的诗,写的太好了,绝对是一篇能流芳千古的佳作。” 颜思鲁接过宣纸,眯着眼看了看,突然眼睛瞪大,仔仔细细的品读了一番。 最后一拍桌子,大笑道:“好啊,诗才,这绝对是个大诗才,好一个不同桃李混芳尘,好一个散作乾坤万里春,此诗有问鼎诗魁之姿。” “只可惜……。”颜思鲁有些失望道:“只可惜这字太过于隽秀,没有任何力道可言,难道是女子所作?” 孔颖达指着宣纸上的落款,震惊道:“颜老您看,是庆修,竟然是他?” 颜思鲁浑浊的双眼闪过一抹精光:“莫非是悯农、三字经和警世贤文的那个庆修?” “颜老,能写出白梅如此好诗的人,应该就是悯农的那个庆修无疑了。” “快,请他入楼阁,老夫要当面验明正身。” 孔颖达眉头一皱,道:“颜老,不妥,此人来参加仲夏诗会,肯定是奔着诗魁来的,此时贸然请他进来,怕是会有诸多才子认为我们为他开后门,影响不好。” 颜思鲁点头道:“冲远,还是你想的周到,那就等诗会结束后,再请他进来一叙吧。” 孔颖达问道:“颜老,接下来题目为何?” 颜思鲁沉吟片刻,问道:“第二轮有多少人通过?” “四十五人!” 颜思鲁皱眉道:“怎会只有四十五人?这也太少了。” 孔颖达笑道:“颜老,不少了,您也不看看您出的题目有多难,不带梅字的咏梅诗,哪怕是文学馆的那些大学士,都不见得能创作出来。” “说的也是。” 颜思鲁思量片刻后,淡淡一笑道:“第一轮刷下去了不少企图蒙混过关的人,第二轮考验了他们的才气,这第三轮……就该考虑考虑心思活泛和志存高远了。” “就以志向高远为题,一炷香为时限。” 得到了题目,孔颖达就来到窗口位置,朝下面入围的人喊道:“本次入围者四十五人,下面宣布入围名单,未入围者速速退出长亭。” 接下来,孔颖达念了一遍入围的名单。 被念到名字的人激动不已,没入围的垂头丧气的离开长亭。 这建设在曲江池上的长亭,原本还人头济济,霎时间就剩下了稀稀拉拉的几十个人,世界一下子清净了。 孔颖达再次朗声道:“第三轮题目为志向高远,时限为一炷香,一炷香燃尽之内作出诗,并入围者可进入下一轮,未入围者汰之!” 由于第一轮和第二轮,庆修所展现出的诗才,令李丽珠和长孙娉婷崇拜不已。 不过,这里人少了许多,李丽珠不免有些担忧起来,她拉着长孙娉婷走到一旁,低声道:“娉婷,接下来你为庆先生执笔吧,我身份多有不便。” 长孙娉婷点头道:“姐姐,我知道的,绝不会让庆先生知晓你的身份。” 李丽珠走过来说道:“庆先生,小女子有要事在身,不能为先生执笔了,还请先生见谅。” 庆修点头道:“既如此,那就不耽误李姑娘的时间了。” 李丽珠嫣然一笑,主动退去。 这里,就剩下了长孙娉婷和庆修两个人。 长孙娉婷问道:“先生,心中可有佳作?” “志向高远!” 庆修喃喃自语一句,仔细思索起来。 “哼,一个瞎子就算有志向又能如何?”不远处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只见先前那名白衣公子从不远处走来,面带讥讽:“就算夺了诗魁,颜老又岂会让自家嫡女嫁给一个瞎子?” 他跟在房遗爱身后,显得有些小人得志,房遗爱路过庆修,也稍作惊讶道:“看不出来,你这瞎子竟然通过了第二轮,不过,今日诗魁,我拿定了,你肯定是没机会了。” 庆修面色一沉,手已经握在了杖刀刀柄之上。 只要他肯出手,就能将房遗爱身后的白衣公子一刀毙命。 但是想了想,庆修放弃了这个打算,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就算李渊出马,恐怕也不能平息民愤。 到是长孙娉婷,气的胸口起伏,娇叱一声:“你算个什么东西?竟如此侮辱庆先生,还有你,房遗爱,堂堂国公之子,竟与如此口臭之人为伍,简直有损门楣。” 房遗爱不屑道:“我与谁为伍与你何干?堂堂右仆射家的千金,竟在外面与一个瞎子私会,若是传入朝堂,长孙伯伯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你……你……无耻。”长孙娉婷气的脸色发白,眼眶也噙满泪花。 庆修低声道:“长孙小姐,你还是不要为我执笔了,免得被人说闲话。” 长孙娉婷眼眶含泪,表情却很倔强的摇头道:“庆先生,我已经决定为你执笔,就一定要做到,我不怕别人说闲话,能为先生如此大才之人执笔,是小女子的荣幸。” “那好。”庆修点头道:“既如此,那就听我的,疯狗咬你无需理会,若你也反咬一口,也会沦为和那条疯狗一样的疯狗,无视即可。” 长孙娉婷深吸口气,将眼泪憋了回去,突然笑道:“先生说的有道理,我才不要当疯狗。” “你说谁是疯狗?”房遗爱面色一沉,用阴鹜的眸子盯着庆修。 庆修仿佛没有听见,只是掏了掏耳朵皱眉道:“谁在狗叫?娉婷,刚刚是不是有条疯狗在叫?” “对对对,我也听到了,有条疯狗在叫。” 房遗爱嘴角一抽:“你想找死?” 文案官在旁边催促道:“你们还作不作诗了?一炷香时间已经快到了,都烧了一半了,再不作诗,恐怕就要被淘汰了。” 房遗爱闻言,冷声道:“瞎子,走着瞧。” 房遗爱走了,那名白衣公子也得意洋洋的跟在身后,还不停的煽风点火。 庆修抬起盲杖,在石阶上用力一敲,几块碎石脱落,他默默的低下头捡起一块碎石丢了出去。 “啊。”白衣公子突然躺在地上抱着血流不止的脚踝惨嚎一声。 “谁?是谁?哪个混蛋用石头砸老子?”白衣公子满脸痛苦表情,疼到表情开始痉挛。 那颗碎石,已经没入脚踝,将他踝骨砸的粉碎。 突然,白衣公子看向庆修,恶狠狠道:“是你?是你用石头砸我对不对?” 庆修皱眉道:“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是个瞎子,你觉得我有能力砸你吗?” 白衣公子爬起身来,恨声道:“一定是你,死瞎子,我跟你没完。” 说完,他就一瘸一拐的走了。 长孙娉婷震惊道:“庆先生,您真厉害,您不是看不见吗,怎会丢的如此准确?” “瞎蒙的,没想到丢中了。” 随便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庆修就对远处二狗子招了招手,二狗子身手矫健的冲进了凉亭:“爵爷,您吩咐。” “跟着那个白衣公子,他不对劲。” 二狗子二话没说跟了上去。 白衣公子离开芙蓉园后,在坊间一个胡同里的马车前停下,忍着疼对马车拱手道:“公子,您交代的事情都办完了,那个瞎子和房遗爱已经结下梁子了。” “知道了,去找个大夫看伤吧。” 马车里丢出来一个五十两的银锭,然后吩咐马车离开了坊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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