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输。”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公子,神色黯然的摇头说了一句。 与他随行的一位公子,也摇头苦笑道:“庆先生的诗,其意境之高,在下自愧不如,作不出比这首更好的诗,哎,我也认输。” “你们都认输了,我也认输算了,反正我也不会自大到去跟庆先生比诗才,庆先生的一首悯农和白梅,堪称现有唐诗中的诗中之冠。” 第三轮刚刚开始,就已经有三人认输。 除去房遗爱之后的另外两人,虽然硬着头皮做了两首诗,但跟辛弃疾的破阵子,完全是云泥之别,两者对比,高下立判。 反观房遗爱也硬着头皮做了一首诗,但刚写完,他就心烦意乱的将宣纸揉成一团,望着庆修的目光也露出嫉妒神色。 他想不通,一个瞎子竟能有如此诗才。 长孙娉婷激动的俏脸微红,眼神中的崇拜之意,更是难以掩饰,她盯着庆修的脸庞,声音也有些轻微发颤:“庆先生,您的这首诗,绝对可以拿下今日诗魁。” 庆修摇了摇头,低声道:“不见得,我这不是诗,是词。” 隋唐时期,古人以此形式的诗句定义为长短句词,若是加以配乐,就是近体乐府。 “管它是诗还是词,在娉婷眼里,先生已经是诗魁了。” 说完,长孙娉婷脸一红,略显羞赧。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这模样,就是个怀春的少女。 尤其是这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每个二八少女心中都有个白马王子梦,古代姑娘会因为有才而心生爱慕,现代姑娘也会因为有财而心生爱慕。 “颜老,孔学士,不知这诗魁为何人?” “还请两位先生公布诗魁名单吧。” 虽然知道自己无法取得诗魁,但还是有两人不死心的问了出来。 远处,孔颖达正在和颜思鲁窃窃私语,已经争论的脸红脖子粗,就差动起手来了。 孔颖达:“这首破阵子,可当今日诗魁。” 颜思鲁:“胡说,这破阵子乃是长短句词,与诗何干?” 孔颖达:“颜老,我知道您不想让自家嫡女嫁给一个瞎子,但这位庆先生的诗才,堪称举世无双啊,你若是一意孤行,怕也会落得一个偏袒的诟病。” 颜思鲁:“小孔,你就让老夫任性一次吧,我那孙女生性孤傲,岂会青睐于一个瞎子?我意已决,你不必多言。” 颜思鲁起身说道:“今日诗魁是……孟方然的‘天阔’,老夫来为你们念一遍;十载窗寒尽苦工,志在高远路相同,他日若题金榜名,须以清廉济苍生!” “此诗不仅志向高远,对仗工整,且心怀天下苍生,无愧于今日诗魁!” 孔颖达一屁股坐下,有些垂头丧气,以至于看向庆修的眼神都满是歉意。 颜思鲁名单公布,所有人都有些傻眼。 包括夺得诗魁的孟方然,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突然脸色一红,看向庆修,眼神复杂,这首诗是他硬着头皮写出来的,跟瞎子的破阵子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稍作对比就能高下立判。 但颜老却把诗魁给了自己,这点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什么?”长孙娉婷惊呼一声,满脸不可置信道:“怎么可能是他?应当是庆先生的破阵子拔得头筹才对,颜夫子,孔夫子,您二老是不是弄错了?” 孔颖达假装没看见,背着手走到了另一边。 至于颜思鲁,只是回头瞥了一眼,有理有据的说道:“孟方然作的是一首七言诗,但庆先生所作的根本不是诗,乃是长短句词。” 房遗爱面带笑意道:“颜夫子所言极是,我看他就是没有拿到诗魁心中不忿罢了。” 长孙娉婷还想争论。 庆修却是淡然一笑道:“孰是孰非,谁好谁坏,非一己之见,留待世人评论即可,所谓诗魁,长孙姑娘也莫要当真,就当听个笑话而已。” “什么?你将诗魁比作笑话?”颜思鲁神色也有些不悦。 庆修也没有理会这位老人,笑着对长孙娉婷说道:“娉婷姑娘,今日多谢你为在下执笔,他日有缘再见,告辞!” 长孙娉婷气得够呛,当场娇叱一声:“我算是看出来了,所谓诗会就是一个笑话,明明庆先生写的诗比所有人都好,却遭到如此不公平的对待。” “还说什么大公无私,还说什么儒门君子之风,我看就是歧视庆先生目不能视,以后的诗会,不参加也罢,哼!” 她追了上去说道:“庆先生,这有台阶,我送您!” 庆修避开一步,神色淡然道:“娉婷小姐,你尚未出阁,就勿要与在下肌肤接触了,免得被一些小人在背后议论,姑娘,就此别过,有缘再会!” 听完这话,房遗爱的鼻子都快气歪了,这不明摆着骂他吗,就是没指名道姓而已。 庆修拱了拱手,拿起立在腰腹之间的盲杖敲着离开了。 他虽然离开了,但外面却传来庆修无比洪亮的声音。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哈哈哈……。” 一个诗魁而已,对他来说有没有都无所谓,反正逼已经装够了。 长孙娉婷望着那孤单的背影,心中说不出的落寞与失落。 此时,正准备进入楼台的几人,忽然听到如此豪迈的诗句,不由得停下脚步。 来人正是刚从楼船上下来的李二、长孙无忌、房玄龄三人,身后还跟着一群侍卫。 李二惊奇的望着那道背影,赞叹道:“好诗,好一个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好一个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许久未曾听到如此猖狂豪迈的诗了,此人大才。” 长孙无忌默默的将诗记下来,神色激动道:“陛下,这首诗极好,此人心胸之豪迈,我不能及,如此好诗,应当是夺得了此次仲夏诗会的诗魁。” 房玄龄也点头道:“的确豪迈,此诗当得诗魁。”biqubao.com “爹爹。”正要离开的长孙娉婷看到了长孙无忌等人,恭敬的喊了一声,然后又对李二行礼。 “娉婷见过陛下,见过房伯伯。” 李二和房玄龄含笑点头,长孙无忌却是脸色一黑,沉声道:“娉婷,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会与一个瞎子在外厮混,若是传出,岂不有损家风?” “爹爹,女儿并没有厮混,他是……。” 长孙无忌呵斥道:“我不管他是谁,以后不要接触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现在马上回家去。” 长孙娉婷欲言又止,噘着嘴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离开。 她本来就想离开这个令她作呕之地,现在离开,走路都带风。 同时,长孙娉婷心里不断的嘀咕;什么垃圾诗会,名副其实,简直跟闹着玩儿一样。 她以后再也不会参加什么狗屁诗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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