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60年代,开局就上山下乡_第21章 初步了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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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啪啪~
  "昊哥说的好,大家能坐上这趟火车,为同一个目标前往同一个地方,证明大家有缘分,缘分使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更应该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孙超书带头鼓掌应和。
  随后众人也一一应和。
  “一人一个,不要见外,以后都是一个锅里讨饭吃的兄弟姐妹了。”叶昊把鸡腿分给了众人。
  “大家边吃边做个自我介绍呗,好让大家认识认识。我叫叶昊。”看着众人开始吃东西叶昊说道。
  “我叫孙超书。”孙超书紧接着附和。
  “我叫唐紫兰。”
  “我叫赵远航,大学毕业。”过道旁一个带着眼镜的男生一副高傲的姿态说道。
  “我叫牛建文,这是我弟弟牛建武,我们是双胞胎。”
  旁边的牛建武憨憨的笑了笑。
  “我叫左蕾,紫兰姐,我们是一个学校的,我比你低一届,我在学校可崇拜你了。”黄鹂般的声音从其中一个女生口中传来。
  “我叫黄素素。”坐在赵远航旁边的女生回应了一声。
  “陆炳生。”坐在角落里的男生传来一声姓名,随后就不出声了。
  “我叫王荣,大家以后要是需要写信可以找我,我从小就练习书法。”一个怯怯的声音从另一个角落传来。
  “用不着,我们这儿谁像是不会写字的。”赵远航高傲的回道。
  王荣被怼的一脸通红,却也没说什么。
  通过这次的自我介绍,叶昊大概的了解了一下众人。
  首先是赵远航,明显是个读书人,很是自傲,可能也不是自愿来下乡的,有点看不起众人的感觉。那个黄素素应该和他有点关系,一路上可以看出两人的亲密。
  牛建文,牛建武两兄弟,牛建文因为接触少,叶昊也不好说,至于牛建武那就是憨傻憨傻的,看样子都是听他哥的。
  王荣就是那种看着就很懦弱的,本来长得就瘦小,就更显懦弱了。
  左蕾那就是性格跳脱,既然崇拜唐紫兰,那估计也是个不安分的主。
  最后的陆炳生,刚才接过叶昊递给他鸡腿的时候,叶昊注意到他手上满是老茧,看样子是个经常干活的人,是个沉默寡言的干活人。
  看着这群人,叶昊知道以后有的闹了,各种性格的人都有,还有赵远航这种人,叶昊摇了摇头,“想这些干嘛,我要吃的有吃的,要用的有用的,还有金手指,会怕这些,顶多算是生活中的一点小乐趣。”
  因为刚才赵远航那一怼,气氛有点尴尬,一时车厢里只有吃东西的咀嚼声。
  “好了,大家都认识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咱们为咱们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庆祝一下,集体唱首歌怎么样?”这是孙超书看着气氛有点尴尬,起身说道,想缓解这尴尬的气氛。
  “好呀好呀,咱们唱什么呀?”左蕾一脸跃跃欲试的附和道。
  “幼稚。”一个微不可闻的声音从赵远航嘴中传出,当然其他人可能没听到,但是被泉水滋养过的叶昊是听到了,看来一眼赵远航,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随即不做理会。
  “那就先唱东方红吧。”这是唐紫兰说道。
  “好,那就唱东方红。”谁来起头。
  “我来我来,我在学校就是歌唱队的。”左蕾自告奋勇道。
  东方红
  太阳升
  预备,起
  车厢中传出了这首见证了国家从一穷二白到国富民强的一首歌。
  赵远航不出意外,没有跟着众人合唱,不光是赵远航还有牛建文也没有唱。赵远航没有唱,叶昊不觉得奇怪,但是这个牛建文是个啥情况。毕竟在这个时代,这样有点奇怪了。这个时代人们还是比较淳朴的。对那位伟人还是很尊重的。
  叶昊也没有表现出异样,和众人合唱完这首歌。
  一首唱完,左蕾好像有点没过瘾,又起了一首我的祖国让大家唱。
  就这样,一路欢声笑语的来到了黑省的哈市。
  一路上叶昊发现赵远航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喜欢黄素素,从一些细节处看的出他很嫌弃黄素素,但是没有说出来,黄素素又是后世那种恋爱脑,是那种付出一切去换取对方的满足、陪伴。
  叶昊从只言片语中了解到,赵远航一心想出国,但是家里老爷子不同意,老爷子看出赵远航对米利坚的向往,对自己国家的厌恶,军队出身的他不允许赵远航出国,就安排他下乡历练。
  黄素素和赵远航是大学同学,黄素素仰慕赵远航的才华,就倒追了赵远航,一开始赵远航不理不睬,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接受了黄素素,黄素素得知赵远航要去乡下历练,就瞒着家里去报名下乡,一直到通知下来,才告诉家里人,家人没办法,只能看着他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牛建文是个典型的混子,家里的期望从他们两兄弟的名字就能看出来,但是牛建文从小就是不安稳的主,小学都没上完就开始瞎混。牛建武因为小时候发高烧,把脑子烧的有点不灵光了,也没去上过学,就一直在家里帮忙干活,练就了一身腱子肉。又有点天生神力的感觉,据牛建文说,他弟弟牛建武可以举起一头500斤的牛。这把众人都吓了一跳。这放在古代怎么也得是许褚典韦这样的猛将。
  牛建武因为脑子不好使的原因,什么事都听他哥的。这次下乡主要还是牛父牛母看大儿子天天瞎混,管不住,才让他下乡的,但是没想到的是,牛建文居然把牛建武也忽悠的一起下乡了,好在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不然二老在家怕不是要难过一阵子。
  王荣因为从小个子就比同龄人矮小,经常被欺负,所以养成了懦弱的性格,但是听他说,他的毛笔字那是相当的了得,他爷爷是书法大家,也算是书香门地。爷爷经常教导他与人为善,这也是导致他这样性格的一个原因。这次下乡是他父亲安排的,他父亲看他这懦弱的性格也是头疼不已,但是想了很多办法也没有改过来,没办法了就想着送到乡下去独自生活几年,看看有没有效果。
  陆炳生那可是了不得,祖上是前朝造办处的人,前朝灭亡以后,陆炳生的爷爷就从造办处出来自己开了小作坊,本想把手艺传给自己儿子的,结果这个儿子天赋太差,学了十几年,水平也没提高多少,本来老爷子都要放弃了,但可能是老爷子不想这门手艺断绝,陆炳生出生了。
  陆炳生从小就展现出了异于常人的天赋,不管事修长的手指还是那种孜孜不倦,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这都让陆炳生的爷爷很满意,就这样陆炳生的爷爷把毕生的经验都传给了陆炳生,还把当年从造办处带出来的书都交给了陆炳生,让他自学。
  陆炳生也不负老爷子的期望,短短5年就把造办处的书籍全部吃透,也能做出这些精美的器具,但好景不长,由于当年有一部分人出逃港岛,带去了很多精美的器具,在港岛卖出了天价,一批专门倒卖文物的人得知陆炳生爷爷是从造办处出来的,就想让他去仿造宫里出来的文物。
  老爷子三番五次的果断拒绝,这惹恼了这批亡命徒,在去年冬天一把火烧了老爷子的家具作坊,老爷子和陆炳生的父母都丧生在那次火灾中,只有陆炳生逃过了一劫,陆炳生知道仇家,但是没有能力复仇,而且都不能说自己是老爷子的孙子。
  如果那群人知道他是老爷子的孙子,还继承了他的手艺,绝对也是要凉凉。
  陆炳生这次去乡下就是为了躲避仇家。
  这几日的相处,陆炳生对叶昊还是比较信任的,也是这段时间压力太大,想找个人诉说一下,这才把这些事单独和叶昊说了,叶昊当即表示不会告诉其他人陆炳生的身世。两个都是孤儿,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
  至于左蕾,那完全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身为家里的老幺,备受宠爱,但是也正是因为太过宠爱,导致她天不怕地不怕,得知自己崇拜的大姐大唐紫兰要下乡,她也要去,家里不同意就以死要挟,最后家里没办法才同意她去乡下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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