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到吴永安吃的那么香,也都尝了尝碗里的米饭。 马静云还算淡定,见过大世面的她,虽然惊讶,但是没有表现的很明显。 在米饭刚入口的瞬间就可以确定,这大米是她吃过最香的,之前家里条件还可以的时候,他老豆也买过一些进口东南亚的大米,不过她可以确认,这大米比她吃过最好吃的大米还要好很多。 马静云是比较淡定,但是一旁的冉雨桐却不一样,本来就是个小姑娘,没见过啥世面,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大米,嘴里的米饭还没咽下去,就直呼‘好吃,好吃’。 卢信然作为一个在社会摸爬滚打多年的人,也没有表现出太过,不过心里却是一片波澜,他对港岛还是比较了解的,就这种大米,他敢肯定,港岛找不出第二家有的。 现在自己公司有,只要能经营起来,肯定能大卖,他对自己当初做的留下来的决定欣喜不已,这大米放出去,如果走高端路线,那将没有对手。公司发展的好,以老板的大方,肯定不会亏待他这个算是元老的员工。 “马经理,这大米,如果能出售的时候,一定要卖给我,我太需要这大米了。”白老板默默的吃了几口大米,这才放下碗筷激动的和马静云说道。 他现在已经在幻想以后,自家的猪脚饭,全部用这样的大米,顾客络绎不绝的样子。 “好的,白老板,如果定价了,肯定和你说。” 送走了想现在就卖大米的白老板,马静云开口道。 “大家也尝过了,老板进的这批大米,味道很好,我可以这么说,其他地方不知道,但是在港岛,约翰牛国,这就是最好的大米,从外观到味道,都是我见过最好的……” “嗯嗯,的确是,我以前和原来的老板参加过一个私人宴会,里面的米,听说是用的最好的暹罗米,都没有这个米好吃。”一旁的卢信然开口附和。 “卢信然,今天你就不用去更远的地方调查市场了,你带着这些米,去港岛的一些高档酒店,老字号的酒楼。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让他们的后厨尝试一下我们的米。能做到吗?” “可以。” “好,分头行动,至于面粉,等下午,冉雨桐你去隔壁白老板那边,让他用这面粉给咱们做点晚饭,到时候大家尝尝,今天先跑大米的事。” 众人开始分头行动。 卢信然去港岛的酒楼,利用各种方法,终于是让几袋大米进到了其中几家酒楼的后厨,至于那些鬼佬控制的高档酒店,是一家都没进去,刚拿出大米就让人赶出来了。 马静云则是带着吴永安二人开始去之前和自己老豆有认识的那些有钱人家,挨个拜访,寒暄一番,留下大米,就离开。不过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有钱的时候,怎么都好说,家里破落了,不在一个层面上了,人家就不愿意搭理你了。 马静云也知道这些,但是为了打开市场,也还是一家一家的去拜访。 …… 下午,忙活了一天的几人回到公司。 “卢信然你那边怎么样?” “害,别提了,那些鬼佬开的酒店是一家没进去,只有几个港岛这边的老字号酒楼进去了,名片也留了。” “鬼佬那边后面想想其他办法吧,主要还是华人这边,鬼佬吃大米的时候少。” “马经理,你让做的面快做好了,是给你们端过来,还是去我店里吃?”几人正在讨论的时候,隔壁白老板过来喊几人吃饭。 “白老板店里人多吗?人多的话我们拿回来吃。” “没事,人不多,在我店里吃就行。” 几人跟着白老板来到他店里。白老板做的是最简单面条,还蒸了几个馒头。 “尝尝吧,这面粉看着的确很好……” …… “马经理,你看能不能和老板说一声,先卖我一点大米和面粉,我想拿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吃完饭,冉雨桐对马静云说道。 刚才他们尝了老板弄来的面粉做的面条和馒头,味道那叫一个‘绝’。 “老板不来公司,我也联系不上,等老板过来了,我问一下老板,行了,今天就这样吧,都先回去吧,明天开始估计就有忙的了。” 现在其实不止冉雨桐想买这个米,还有好几个人想买。 其中就有港岛的一家粤菜酒楼福满楼。 今天下午有个后厨的学徒提着一袋米进来,学徒把米的来历给自己师傅说了。 这个学徒一开始只是为了点小钱,想着给师傅说一声,大不了到时候把米扔了就行。 没想到师傅看了看这大米,就让学徒蒸上一点尝尝。 其实一开始大师傅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觉得这大米质量挺好,晶莹剔透,看着不错,想着试试。 没想到这米饭快要熟的时候,香味是那么的香。 米饭熟了以后,厨师一尝,就觉得这大米是好米,又让后厨其他人尝尝,所有人尝完,包括老板,所有人的一致评价就是这米是好米。 “阿发,这米是哪来的?”福满楼的老板问拿米进来的学徒。 “今天有个叫新世纪贸易公司的人来,说是他们公司从国外进口的大米,味道很棒,让我们尝尝……,我才拿进来的。” “你有没有问那个公司在哪里?” “没问,但是那人留给我一张名片。就是这个。”说着阿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老板。 “好,这事办的很好。” 福满楼的老板拿着名片来到电话旁,照着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但是没人接,这会儿马静云她们已经下班了。 和福满楼一样的还有两家,都是港岛比较有名的粤菜馆。 除了有酒楼打电话之外,还有几个马三当年的朋友,都是今天马静云送过大米的人家,并且尝了的人,这几人不像冯国荣一家那样,还是比较念旧情。 当时之所以没有伸手帮助马三,那主要还是马三当时没和几人开口,如果开口了,借点钱还是不成问题,不至于腿被打折。 尝过马静云送过去的大米,几人想打电话给马静云说一声,毕竟这米的味道的确很不错。马家有这种大米的渠道,以后说不定可以东山再起,现在联络联络没坏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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