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匈奴游骑,这是路多哈献出的诚意。 也是他想要他部落子民平安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同时林跃也在大营里见到了路多哈的母亲,一个八十岁多的老人,如今依旧精气神十足。 她出生那年,一代雄主赵武灵王因沙丘之乱被活生生饿死在行宫,她二十岁被匈奴掳走是时候,秦朝刚刚修建长城以拒胡人。 也正是因为她,他的丈夫才能从一个小小百夫长,逐渐成为了当户。 一个很有智慧的女人,所以这个部落是匈奴大营中难得一个不压迫秦人的部落。 而此刻一个呆呆愣愣的匈奴小伙子正拘谨的站在他们面前。 “阿如汗,你依旧为这三万人的主将,跟随我们出发。”林跃沉声道。 “是,大人!”阿如汗慌忙应道,相较于他的父亲路多哈,他明显有些沉默寡言与拘谨。 【姓名:阿如汗 身份:武将(匈奴) 爵位:无 官职:万夫长 武力:81 智力:68 统御:81 政治:62 魅力:78 忠心:77】 三流武将,这是路多哈的亲儿子,留在这里充当质子。 不过二人皆拜林跃为其主,因为只有这样,林跃才能看到他们的忠心,才会选择放过他们。 不然林跃是不会将一颗不定时炸弹放在自己身边的。 不过目前看来还好,路多哈的忠心为65,阿如汗的忠心为77,离60的生死线还有些距离,同时林跃心中也暗暗疑惑,难不成自己真成了他们崇拜的对象,怎么二人的忠心都不算低? “阿如汗,你带我们去你们附近的部落。”林跃说道。 “大人,干嘛去?”阿如汗问道。 此话一出,众将皆是笑出声来,阿如汗见此情况一头雾水,更是有些不知所措。 林跃看出他有些愣,但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愣。 这二十余万白马义从,此刻一个个眼睛绿油油的仿佛鬼子进村一般,除了大扫荡还能干什么? 难不成是社区送温暖? “小子,路多哈鬼精鬼精的,你怎么这么愣? 确定你是他亲生的? 让你带路当然是去杀人,难不成是去拜把子啊!”杜松哈哈大笑道。 “大人,这...这不好吧。”阿如汗有些犹豫,他虽然崇拜林跃,但让他出卖匈奴人,他内心还是有些抗拒的。 “阿如汗,你们部落已经投靠我们了,这件事瞒不住的。 你猜,当他们知道他们的邻居,也就是你们部落,已经投靠了秦军,会是什么反应? 会不会联合起来攻打你们,除掉你们这个心腹大患?你们部落如今还有多少勇士,不足一万吧?恐怕还抵挡不了他们的一次冲锋吧。”林跃轻轻笑道。 既然已经决定投靠大秦,不纳一份投名状怎么行? 真当大秦是那么好进的啊。 阿如汗之前没有想那么多,如今听了林跃一说,才发现一旦他随秦军出发,那么他的父亲与奶奶都会很危险! 想到这里,不由得心急起来,“大人,我知道一条路,请随我来!” “不错,孺子可教也, 出发!”林跃笑道。 ...... 匈奴骑军对战匈奴骑军,虽为同族,但却是刀刀见肉,毫不留情。 场面是血肉飞溅、血腥至极,白马义从就在一旁饶有兴致的看着,虽然匈奴内部间的争斗不少,但这种场面秦军还是第一次见到。 众将吧唧着嘴巴看着阿如汗在阵中厮杀,别看他有些愣,可一杆长枪却是使得虎虎生风。 不仅如此,他背后不背匈奴骑兵常用的长弓,而是背着十二柄铁标枪,他以右手持枪与敌对阵,一有空隙便左手投掷标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短柄标枪从人群中穿梭而过,总能避开普通士卒,稳稳扎在对面武将身上!可谓是弹无虚发,百发百中! “这投掷标枪的功夫可不赖。”赵云也难得惊讶道。 标枪大多为步卒使用,在战马上使用标枪,爆发力与准确度都很难掌握,且训练时间长,所以鲜少有人使用,毕竟训练一个弓箭手远比训练一个标枪手要容易得多,且弓箭手的射程更远,准度更高! 阿如汗能在战马上投掷标枪,且用左手还能达到百步穿杨的效果,足以见得是下了苦功夫! 但人力终有穷时,阿如汗一人并不能扭转局势, 眼看阿如汗的三万骑军对战对面的五万骑军已然落入下风,林跃才开口道: “三刀,你去!”林跃说道。 如今的白马义从中,只有邢道荣的白马营是有两万老卒,其余各军,皆是新卒居多,训练度不高,如今趁此机会,正好练兵。 见血,才是最能让士卒进步的方法。 “诺!”刘三刀应道,紧接着三万白马义从出动,直奔向战场! 虽然刘三刀的白马义从训练度不高,但特殊兵种,也远不是这种匈奴小部落的骑军可比的。biqubao.com 阿如汗的三万骑兵见援军到来,士气大盛! “阿如汗,没想到你真的投靠了秦军!你背弃白羊王,我杀了你!”对面的匈奴武将怒喝道! “多说无益,手下见真章!”阿如汗说道。 同时他如今已经下定决心,必须要将周围的部落给剿灭,不然自己的部落真的会遭受到他们的联合打击! 那时,族人绝对没有办法抵挡! “来人,跟我杀了他!”对面的武将大喊。 他知道周围都是秦军,自己已然是跑不掉了,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斩下阿如汗的头颅,让其他匈奴人睁开眼看看,背叛者的下场! 阿如汗的几名亲卫也紧紧跟随阿如汗的脚步,向对面冲去! 两方人马一触即发! “杀!”这边刘三刀也加入了战团,整个局面瞬间变为一边倒的态势! 对面的五万骑军顷刻间化作鸟散,可刘三刀身后的士卒却仍没有放过他们, 他们现在急需鲜血,来平息自己内心的躁动。 “敌将已死!”一声大喝如惊雷般在战场上炸响! 战场中央此刻宛如英雄一般的阿如汗,举起敌将头颅的接受着众人的欢呼! “这小子,本事不高,嗓门倒挺大。”邢道荣掏了掏耳朵有些不满道。 潘凤会心一笑,没有理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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