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你还在秋月家吗,赶紧回来吧,有一个女的,带着十多个西装革履的人,来家里面找你,好大的阵仗。” 江梦蝶? 向云飞心里咯噔一下,这女的来得好快,不是说好电话里面联系吗,怎么电话都不打一个,又直接就到了家里面了。 “兵哥,你们先招待贵客,不可怠慢了他们,我马上就回来,他们不是什么坏人。” 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的,带着十多个西装革履的彪形大汉,就像黑恶组织一样,大兵心里面有些担心。 “你赶紧回来吧,我们怕应付不过来。” “马上就来!” 挂了电话之后,向云飞看着身侧的温香软玉,有一些不真实。 “秋月姐,实在对不起。” 夏秋月爬起来,也不回避向云飞,直接把他的外套脱下来,帮助向云飞穿上。 然后回过身去,从衣架上找了一件外衣,穿在自己身上。 “臭小子!你是看不起姐姐吗?” “没……没有……” 向云飞结结巴巴的样子,夏秋月邪恶一笑,于是心生一计,半真半假的说道。 “那就好,晚上我做好吃的,你来我家吃饭,如果你胆敢不来,我就把刚才的事情,告诉春梅,说你欺负我。” 向云飞也不清楚,夏秋月说的是真是假,万一是真的呢,如果这件事情真的传到春梅耳中,那就糟糕了,肯定会说他乱搞。 “别,别这样,我来还不成吗?” 看到向云飞同意了,夏秋月这才嫣然一笑,拉着向云飞的手,撒娇说道。 “小飞,你昨天给我买的新衣服,被宋虎那个混蛋撕坏了,要不你再给我买一套,我好喜欢你送我的衣服,就要一模一样的。” 那套衣服,夏秋月还没有穿一天,就被毁坏了,心里面十分舍不得。 每当穿着这个衣服的时候,就想着向云飞好像在自己身边一样,心里面乐得不得了。 可是,该死的宋虎,竟然把它毁了。 “小问题,我去城里面时,一定给你买一套,一模一样的回来,保证让你满意。” “这还差不多。”夏秋月又迎上来,在向云飞俊俏的脸上,蜻蜓点水地啄了一下,“记住了,晚上来这儿吃饭。” 虽然说是吃饭,可是吃饭背后的意思,两人都心照不宣,也不好说的太直白。 “好吧,我一定来!” 从夏秋月家出来,没几分钟的时间,向云飞便回到家里,在他们家门口不远处,停着清一色的豪华轿车,这些车是江梦蝶的。 进到院子当中,一眼便看见了江梦蝶。 刚才在山上庙前面的时候,向云飞并没有特意观察,此时仔细一看,江梦蝶是个实实在在的小美人。 她二十四五左右,穿着粉红色的超短连衣裙,肉色丝袜包裹的大长腿,一双红色的高跟鞋,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 超短裙下面,是那浑圆傲人的挺翘,胸前傲人的资本,更是吸引人的眼球。 胸前一抹雪白,不由得让人注目,山峦一样的起伏,更是画出一条优美的曲线。 放眼望去,宛如风中杨柳,好似雨中百合,又像空谷幽兰,温柔大方,清新脱俗。 天使的容颜,魔鬼的身材。 这句话用来形容江梦蝶,一点不为过。 是江梦蝶的出现,救了他和夏秋月,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向云飞快速走过去,给江梦蝶打招呼道谢。 “江小姐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刚才多谢江小姐出手相救,谢谢!” 话里话外,能够听出向云飞很是客气,江梦蝶便放下心来,看来父亲的病,有希望了。 “向神医,爸爸的保镖宋虎,是我们管教不严,才出现了今天荒唐的事情,我代表爸爸向你道歉,希望向神医不要放在心上,给你们造成的损失,爸爸一定会补上。” 江梦蝶的话,让大兵和春梅,两人听得有些蒙了,小飞何时成为神医了? 反过来又想,大兵顿时豁然开朗。 厢房倒塌,把自己压在废墟下,已经命悬一线,到阎王爷那儿走了一遭。 是向云飞妙手回春,才从阎王爷那儿,把自己抢了回来。 如果不是向云飞,尸体都已经埋葬了,能有如此能耐,敢和阎王爷过招,把自己抢救回来。 一声向神医,向云飞实至名归。 想到这些,大兵心里乐了,怪那个王大刚,愿意花3万块钱,请向云飞治病。 以后有向云飞,自己和春梅,也不用再遭受别人的白眼了。 更让大兵感到欣慰的是,此时春梅的腹中,也许已经有了向云飞的种。 向云飞有这么大的能耐,以后他们三个人的孩子,肯定会有出息。 于是,在大兵心里面,坚定了一个信心,这个月怀不上,下个月继续,直到怀上为止。 听着江梦蝶的话,再看看眼前的向云飞,春梅也是一阵高兴。 她抚摸了一下肚子,脸上乐开了花,如果真有了孩子,以后肯定像他爹一样有出息,她和大兵的决定是对的。 江梦蝶一口一个向神医,听得向云飞感觉怪怪的,也感觉有一些受用。 从来没有人,如此尊重他,让他有些飘飘然,宛如长了一双小翅膀,将要展翅高飞。 收回思绪,向云飞赶紧说道。 “江小姐客气了,在村子里面,他们都叫我小飞,如果江小姐愿意,也叫我小飞吧,或者叫一声小飞弟弟都可以,神医这个称谓,实在担当不起。” 听向云飞这么说,江梦蝶心里面乐了。 自己虽然是江氏集团的大小姐,可以说有钱有势,多少富家公子都想巴结自己,成为自己石榴裙下的舔狗。 平时高傲的她,从来没有低三下四的,求过别人,做事情也是雷厉风行,说一不二。 可是,眼前的向云飞,她不得不客客气气的,这是父亲的救命恩人,也是江氏集团的救命恩人,如果父亲有个三长两短,那些对江氏集团虎视眈眈的人,肯定会浑水摸鱼。 昨天,她从李神医口中得知,如果不是向云飞强行施救,父亲江大海早就驾鹤西游,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父亲的命。 此时的江氏集团,也已乱成了一锅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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