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被围住,杨雪峰并不胆怯。 这时,向云飞捏紧拳头,快速朝杨雪峰走过来。 看着向云飞凶神恶煞的样子,杨雪峰赶紧向后面退了几步,让他的随从挡在前面。 “向云飞,这里是江氏集团,我劝你不要乱来,否则后果不是你能承担的起的。” 向云飞步步紧逼,杨雪峰步步退让。 昨天,他吃了向云飞的大亏,被打了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半小时,现在膝盖还有一些痛,向云飞可是真下得了手。 杨雪峰不怕别人,但他怕向云飞。 “杨雪峰,如果今天在外面,你早就躺在地上了,哪里能说这么多废话,我现在就问你一句,滚还是不滚?” 稍作犹豫之后,杨雪峰挥了挥手,恶狠狠的瞪了向云飞一眼,“乡巴佬,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走!” 几个保安让出一条路来,杨雪峰带着他的人,灰头土脸的,快速走出了办公室。 杨虎说道:“杨少,你说这江梦蝶,是不是疯了,这么好的条件,他竟然拒绝了。” 杨雪峰一巴掌拍在杨虎的肩膀上,气哼哼地说道:“你懂个屁,如果她真的答应了,那才叫疯了,这女人不简单。” 杨虎一头雾水,问道:“杨少,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条件还不够优厚吗?” “你真是个糊涂虫,我们杨氏集团,本来就比江氏集团强大,只要江梦蝶嫁给我,那么迟早有一天,江氏集团都是我的。” “哦,原来如此,那就是说,只要江梦蝶嫁给你,江氏集团就在你的掌控当中,这么大个江氏集团,相当于一份豪华嫁妆。” “算你猜对了。” 杨虎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杨少厉害!” 办公室内。 谢教授说道:“小姐,向神医,你们坐着休息一会儿,我拿着这张单方,去向江总裁汇报,等一下再来找向神医请教” “谢教授,要不要我们一起去?”江梦蝶问道。 “小姐,你们坐着休息吧,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办,是什么情况?等一下我回来汇报。”谢教授说着,转身出了大门。 办公室内,只剩下江梦蝶和向云飞。 姜梦蝶端着茶杯,细细品茶,偶尔抬头看一眼向云飞,只感觉这个家伙,好像又帅气了几分,不免有些怦然心动。 “小飞,当着杨雪峰的面,我一直说你是我男朋友,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吧?” “呵呵!”向一飞呵呵一笑,喝了一口茶水,缓慢把杯子放下,说道:“你一个千金大小姐,都不怕什么影响,我只不过是杨雪峰口中的乡巴佬,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了,江姐就像仙女下凡,长得这么漂亮,就算是和江姐,有一点桃色绯闻,说不一定还能提升我的名气,嘿嘿嘿!” 江梦蝶俏脸一红,十分不好意思,她赶紧端起水杯,喝了两大口茶。 娇羞着说道:“小飞弟弟,你坏死了,谁愿意跟你有桃色绯闻了?羞死人了!” “江姐,你们这些富家小姐,不都是和那些明星一样,随时要弄出点桃色绯闻,比如说开房呀,偷偷幽会呀!” “小飞弟弟,你越来越坏了,是不是白雪姐姐,把你教坏了。” 向云飞暗道一声,要糟糕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给白雪按摩治疗的事情,那是绝对不能往外说的,尤其不能在女生面前说。 可听江梦蝶的意思,似乎已经知道了,还不等向云飞说话,江梦蝶便说道。 “小飞,上午给白雪姐姐按摩的时候,你在想什么,有没有一点小小的冲动,流鼻血啥的?我都能想象,那样的画面,实在太过香艳了,那啥,感觉好不好?” “咳咳,江姐,你冤枉我啦!在我们医生眼里,病人是不分男女的。” 向云飞虽然狡辩,可是连他自己都怀疑,这样的狡辩苍白无力,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毕竟是血气方刚的男子,面对白雪这种绝色尤物,他不可能无动于衷。 上午治病的时候,在享受的同时,更多的是痛苦,是身体的痛苦承受。 “是吗?可我听白雪姐姐说,某人的身体,已经到达了极限。” 江梦蝶的话,瞬间让向云飞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在心里面大骂白雪,真是个妖精,这种事情,怎么能对外宣传? 不过向云飞也好奇,他明明已经掩饰得很好了,白雪是怎么发现的? “咳咳,那啥,别胡说!” “小飞弟弟,你以后不许欺负我,否则,我就把你和白雪之间治病的这件事情,到处宣扬,尤其是你身边的美女朋友,我见一个宣扬一个,咯咯咯!” “江姐,可不带这么玩的。” “那你发誓,以后不欺负我。” 稍作犹豫,向云飞捏紧拳头,举起右手,看着楼顶上的吊灯,“我对吊灯发誓,以后不欺负江姐,否则,否则怎么样……” “不行,没有诚意,有谁是对着灯泡发誓的,你得对着我发誓,看着我的眼睛说话。” “我向云飞,对着江姐发誓……” 两人嘻嘻哈哈的,在办公室吵闹起来,此时的江梦蝶,早把刚才的不愉快,抛到九霄云外,被向云飞逗得咯咯娇笑。 总裁办公室。 谢教授拿着丹方,颤抖着双手,满怀激动地递给江大海。 “总裁,你和小姐的眼光,真是太厉害了,一说一个准,向神医太厉害了,这就是他写的单方,这是我们要的宝贝。” 江大海拿着单方,眼睛瞪得圆滚滚的,江市集团研究多年,为了养颜祛斑霜单方,一直屈就在杨氏集团下面。 可是到了现在,依然没有研究出一个,属于江氏集团的养颜祛斑霜丹方。 看着手里的丹方,江大海激动得不得了,只要有了这个丹方,江氏集团就能起死回生。 “谢教授,这丹方是好,可是好像少了一样东西,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 “总裁,你果然厉害,这张单方上,确实差着一样东西‘引子’,就像鞭炮的引线一样,其他的都有,唯独没有引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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