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堂诸公在阻止李余入朝这件事情上,不遗余力、步调一致的程度,让朱元璋都震惊了。 皇帝和太子看到自己不过是提议,就引得满朝文武如此亢奋的抗拒,顿时有些傻眼了。 总觉得这样一幕,在胡维庸案后紧接着出现有些匪夷所思。 毕竟皇帝刚杀了两千多官员,按照朱元璋的想法,满朝臣子此时应该已经是惧怕自己到了极点。 对于自己的提议,应不敢反对,至少不敢这么张牙舞爪的反对才是。 “陛下,那李余痴傻无状,若是让他入朝为官,恐怕朝堂会鸡犬不宁啊!” “陛下、太子若是执意要让李余那等狂妄憨傻之辈入朝,置天下臣公于何地?” “我等耻与之为伍!” “太子爷,言那李余有经天纬地之才,有何佐证?” “破土司之计,不过是那李余灵光一闪之计策,岂可以偶然之才学而论之。” “陛下若是令那李余入朝,臣愿以死明志!” …… 作为李余的亲爹,李善长听着满朝文武,尤其是御史们对李余的“中肯评价”,一张脸黑的快要滴出水来。 不看僧面看佛面,老子怎么说也是当朝国公左柱国,你们当着老子的面骂我儿子,是不是太不把我这个老子放眼里了啊! 不过李善长也不打算和这些直言敢谏的大臣计较,毕竟自己也不愿意儿子入朝为官。 在这一点上,李善长其实是和那些辱骂诋毁李余的大臣是一致的。 他甚至也有种想要下场骂李余的冲动,可惜身份摆在那里,毕竟我是李余他爹。 朱元璋和朱标对视一眼,心中都默默叹息了一声。 这李余的名声还真是不好到了极致啊。 不过皇帝也知道李余这臭名声和自己有很大的关系,若是自己把提纯火药、改良火器、青霉素等李余对大明的贡献公布出来,想必这些大臣也就不会对李余入朝有那么大的意见了。 立了那么多功劳,做了那么多非人力所能做到的事情,痴傻一点又怎么了? 人家完全可以躺在功劳簿上对大明江山指手画脚,却还入朝为官,为国为民,当真是人杰楷模,被供养起来啊! “咳咳……诸公是不是对李余有些偏激了,孤就觉得李余是奇货可居。” 太子朱标听着堂下骂的李余骂的越来越难听忍不住替李余辩解一句。 “殿下,恕臣无礼,冒昧问一句殿下从何而知那李余是奇货可居?”一个正直无私的老御史出言道。 从胡维庸案中活下来的御史,可都是妥妥的正直甚至愚直的御史,头铁且坚,比之凌汉不逞多让,朱标甚至也不敢膺其锋芒,毕竟这些可都是真的敢撞柱子的不要命的主。m.biqubao.com 况且,不摆出来李余那些丰功伟绩,朱标还真不好找出李余的奇才之处。 见朱标不说话,老御史越战越勇,直言质问道,“殿下,再恕老臣无礼,是否因那李余与殿下有救命之恩,所以才提议让那李余入朝?” “断然不是,朝堂诸公皆知孤不是因私废公之人。”朱标摇头道。 “那老臣就不明了,殿下所言,李余乃奇货可居之人才,是从何得来?相比于李余破土司之祸偶然之功,李余所做的荒唐事岂不是更多?”老御史咄咄逼人。 朱标眉头一皱,国有诤臣不亡其国当然好了,但是诤臣往往让君上下不来台啊。 朱标下意识看向父皇朱元璋,若是朱元璋替李余说句公道话,老御史也不敢继续硬刚了吧。 可惜,朱元璋就像是没看到朱标求救的眼神似的,依然是满眼威严的扫视着堂下,根本不看朱标。 而皇帝不开金口,朱标可不敢擅作主张将李余做的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说出来。 “殿下为何不说?” 老御史咄咄逼人,搞得朱标脸色沉了下来,他娘的这也太不给我这个太子面子了吧? 就在朱标有些憋不住的时候,一直对李余入朝不置一词的凌汉,突然出列。 “老臣也赞同太子说法,虽然臣不愿意承认,但是不得不说那李余确实有过人之处!” 凌汉的话一出口,别说群臣了,就是皇帝和太子都诧异的看着他。 当然李余他爹更是如此。 “凌都御史您这是何意?您执掌督察院理应为我等御史之楷模,如今也学会曲意逢迎了吗?” 老御史汪同达用愤恨且失望的看着凌汉。 “枉费下官一直以前辈为榜样,却不想都御史如今也学会了曲意逢迎谄媚之道!” 听着汪同达的话,凌汉眉头一皱,心中暗骂一声蠢货。 老子是诤臣是御史又特么的不是傻子! 你是傻缺吗? 谁都能看出来,皇帝和太子对李余信任至极。 你看刚才起哄大臣哪个不是随口附和几句,谁和你似的出来硬刚的。 老子又不是傻子,你看不出来,老子可看出来皇帝和太子爷都意属李余。 陛下看似因为上次救驾的事情冷落了李余,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若是旁人如李余那般为歹人行刺陛下提供便利,抄家灭族都是轻了,可是陛下却用李余痴傻为借口,小做惩罚就不了了之了,这还不能说明事吗? 再说了,李余真是傻子吗? 他做的那些荒唐事哪个不是暗藏玄机? 泥人尚且有三分火气,更何况被人指着鼻子骂的凌汉了。 “呵,老夫是御史,可不是傻子!汪大人诬陷老夫曲意逢迎谄媚太子、君上的事情暂且不提,老夫与你辩辩那李余是否有奇才,你就明白为何老夫同意李余入朝了!”凌汉道。 “愿闻其详!”汪同达也是不服气。 眼看着凌汉和汪同达针锋相对,李善长有些搞不明白了。 凌汉不是一直瞧不上我儿吗? 今日为何又要为我儿辩解? 凌汉也不理会汪同达的态度,直言问道,“本官来问你为何如此反对李余入朝?” “这还用说,那李余行事荒唐无状,素来有憨傻之症,纨绔至极,百姓深受其害!”汪同达愤然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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