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狂野医仙_第38章 宋倾心的前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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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曼如脑海里又想起了陈秀红在她出门时唠叨的那几句话。
  说自己家和林小旭家的血缘关系,到了这一代就刚好是五服外,如果自己能够和林小旭走到一起的话,那就是亲上加亲,还肥水不流外人田呢。
  林曼如脸上在不知不觉中就泛起了一抹嫣红。
  她落在膝盖上的双手,在轻轻地捏着牛仔裤,含羞带怯地低下头去不敢看他。
  林小旭长得高大帅气,性格好,会医术,还比曹万金这个世纪大渣男要大方好几百倍。
  确实是一个值得嘱托终生的好男人。
  她就是不确认林小旭是否真的喜欢上自己?
  不过无论如何都好,这也不妨碍林曼如静悄悄地在内心深处埋下了一颗爱的种子…
  两人约好了,林曼如先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而林小旭则是先到倾心水果店去送番石榴,然后再汇合到济世堂里购买方子上的药材,最后才是到车行里买女装摩托车。
  -
  正坐在收银台边上的何莲花,余光扫到了一道高大身影,走进了倾心水果店里。
  她下意识地喊出声来,“林总!”
  只是就在扭头看过去时,她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认错人了。
  “林总,就是宋倾心新找的乡巴佬汉子?”
  只见这个男人长得倒是有模有样的,身材也够高大,微微有肚腩,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穿的是一身名牌,何莲花在细看之下,觉得这个男人有些眼熟。
  “哼!”男人冷哼一声,不打一声招呼就大摇大摆地走上了二楼办公室。
  何莲花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男人的背影很久后,才恍然想起。
  “他、他就是宋总的前夫,好像是叫罗奎吧。”
  罗奎之前来水果店的次数并不多,而且这一年多来,他是再也没有来过水果店里,何莲花这才没有在第一时间里认出他来。
  不知道怎么滴,何莲花居然莫名其妙地担心起宋倾心的安危来。
  何莲花摇了摇头,暗呼自己可真会胡思乱想的。
  这罗奎和宋倾心虽然离婚了,可两人中间还有着孩子的纽带在,这关系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是没法完全割舍的断。
  这时,一道高大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何莲花的余光中。
  “林总,你总算来了!”
  何莲花在看到林小旭的一瞬,她简直就是欣喜若狂到难以用词语来形容。
  林小旭看见何莲花那欢欢喜喜地蹦到自己跟前的模样,他就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自己难道又变帅气了?
  “林总,你还不知道吧,咱们家的桃源神果番石榴,在早上那阵子就已经预售了七万多块钱的款额了。
  所以你要是再不来的话,咱们水果店的招牌可能都要被顾客给一脚踢飞了呢。”
  “一个早上就预售了七万多块的款额?”林小旭是非常意外。
  这些顾客居然舍得用好几百块钱去购买一个本土番石榴,要知道整个金昌县的平均工资还不到2500块钱呢。
  何莲花吩咐店员把林小旭三轮车上的番石榴给搬了下来。
  “林总,这次你带来的番石榴合共是1188斤,这宋总现在就在二楼办公室里呢。”
  何莲花指了指二楼方向,“不过宋总的前夫罗奎正在里面呢。”
  宋倾心的前夫?
  她以前的男人?
  林小旭满怀期待地看向二楼,他对要和宋倾心离婚的罗奎,产生了浓厚兴趣。
  虽然林小旭并没有过问过宋倾心的婚姻私事,但女人对于大部分的男人而言,都是一种资源。m.biqubao.com
  哪怕他在外面的女人再温柔,家里的女人再泼辣,他都是不愿意去离婚的。
  因为一旦离婚,就要分割财产,孩子没了完整家庭,孩子和老人同时也会失去女人的照顾。
  更何况宋倾心还人美、身材好、气质佳,性格还挺温柔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是一个很会赚钱的女强人!
  试问这样的极品女人,又有哪个男人愿意松开手呢?
  男人向来想过的都是红旗不倒,彩旗飘飘的帝王般日子。
  女人因为有孩子的牵挂,所以在婚姻无论是遇到任何问题,她基本上都会忍着的,只有在男人铁了心地坚定要离婚,这个婚才能离得了!
  这也就是林小旭猜测出在这段婚姻里,是罗奎主动跟宋倾心离的婚。
  难道,孩子不是亲生的???
  林小旭对罗奎产生的所谓浓厚兴趣,只是维持不到几秒钟就消失殆尽了。
  他还是一个小伙子呢,还犯不着把精力落在宋倾心的前夫身上去。
  林小旭通过何莲花,获悉了宋倾心的微信号,他打算让她在微信里把货款转账过来。
  林小旭站在原地等待了有七八分钟后,见宋倾心还没有通过好有验证,鬼知道她和她前夫还要聊到什么时候。
  他是再也没有耐心等下去了,就直接先行离开。
  -
  人才市场里。
  林曼如在人才市场转了一圈后,发现有几家酒店和饭店都正在招收服务和管理岗位的。
  其中以天豪大酒店开出的条件最为吸引人。
  林曼如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喜来福大饭店里工作,刚才只是服务员,后来就是组长,最后就做到了领班的位置。
  一做就是四年时间。
  这饭店和酒店,就差了一个字,同样也是服务行业,里面的门道应该也是异曲同工的吧。
  可曹万金那晚说过的话,又冷不丁地在她脑海里响起,令她满满的自信心在刹那间就犹如被针扎破的气球般,瘪了下来!
  ‘我还特意去求表哥给你要来了一个领班做!’
  她在喜来福工作时,工作态度向来都是任劳任怨,勤勤恳恳。
  她曾经以为自己之所以能够升到领班的位置,是因为总经理看中了自己的能力,谁知道居然是因为曹万金的一句话。
  “美女,是来天豪大酒店应聘的吗?”
  突然响起的一道男人声音,瞬间把林曼如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
  林曼如下意识地抬眸看过去,发现说话的是,一位年龄在三十岁上下的一名男子。
  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模样看着斯文儒雅,衣冠楚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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