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在旁边看着监控的林小旭,两颊咬肌是一抽一打地鼓动着,目光冰冷,杀气腾腾。 既然监控拍不到李东海的犯罪过程,那么李东海这次大概率也是会相安无事,就跟七年前的那次一样。 一个与法律背道而驰的念头,在林小旭脑海里一闪而过… 这时葛若霜和几位警员要求到药库里查看一下事发现场。 祝六走在前面带路,他还吩咐济世堂的员工,暂时把济世堂给关门了先,今天要是不把那个偷野生人参的内贼给抓出来,他也没有心思再做生意了。 剩下的那些顾客,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们心里痒得很,真的很想知道究竟谁才是那个内贼,在得到祝六的同意后,他们所有人都跟着进去后院的药库里。 “哎呀,我的药材啊!” 祝六在进入药库里,只是看了一眼货架上的药材后,他的脸色在转眼间看着就跟涂抹上了石灰一样的白。 “祝老板,这时发生了何事?”葛若霜问道。 “我的灵芝,何首乌,鹿茸,冬虫夏草!全部都被掉包成便宜货了啊!” 祝六狠狠地拍了几下他自己的大腿,当场就哭出声来,“这可是价值上百万的珍贵药材啊!” 一丝不易察觉的窃喜,在葛若霜脸上乍现开来。 她昨天才调到金昌县里来,今天就发生了大案! 她嘴角微微上扬,舌尖在口腔内壁滑动着,她就是喜欢大案,不是大案她还不接了呢! 否则如何年纪轻轻就扬名立万? 葛若霜开口说道:“药房里出出入入的人员确实是较多,不过在药库里出入的人员,却并不多。 在其余完整的监控画面里,能够清楚看到出入药库里拿药材的人员,就只有三人的身影。” 李东海的手心都在冒着冷汗,可脸色却依然泰然自若。 这时祝六的情绪也恢复了过来,他解释着道:“在济世堂里,虽然上上下下有二十几名员工,可能够拥有进入药库权限的人,就只有我本人,李东海,和阿荣叔。” 药库里外有两道铁门和两个监控,还只有三个人拥有进入药库的权限,在安全性而言,算是比较稳当的了。 阿荣叔听见祝六提到了自己的名字后,他的身子先是下意识地僵了僵后,才跑到了祝六跟前来,支支吾吾地道: “老板,我…不是我干的,我…我也愿意配合调查…” 阿荣叔急得是脸色煞白,满头大汗,连说话都在打结。 能够进入济世堂里的药材,都是精心挑选过的精品,价值不菲。 特别是那支野生人参,听说是祝六花了十多万块钱从一位老农手里头收购回来的。 可祝六作为济世堂的老板,自然是不会干出调包野生人参的事情来,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就只会在阿荣叔和李东海两人之间产生。 阿荣叔一急起来,他都要忘记自己是没有保险箱钥匙的,他怎么可能能够把野生人参给调包了呢?m.biqubao.com “各位,事到如今,有一件事情我不得不提了!”李东海突然接上了阿荣叔的话。 李东海眉头深皱,眼底里浮现着一抹为难之色,他咬着牙,先是各自看了阿荣叔和祝六一眼后,才语气严肃地对着几位警员说道: “我前几天还看到阿荣叔手上提着两瓶茅台。” 哇! 茅台! 就算是没有喝过白酒之人,相信也会听说过茅台的大名! 茅台可是华夏最具盛名的白酒品牌,价格最低是1499元一瓶。 不过这个所谓的最价格是要靠抢的,普通人就别想了,基本是抢不到这个价位,所以普通人能够入手的都是溢价非常高的,都是三千多块钱起步的! 阿荣叔不过只是济世堂的一名老伙计,月薪不到四千,按理来说是一瓶三千多块钱的茅台就已经等同他一个月的月薪了!更别说李东海还说看到阿荣叔手里提着两瓶的茅台了。 价值超过七千块钱的两瓶茅台,要是说别人送给阿荣叔的,也能说得过去。 可阿荣叔就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人,这种几率到底能有多高呢? 阿荣叔当场石化! 他旋即反应过来,随即怒火冲冲地道: “李东海,你休要血口喷人!我究竟是何时何地,手里提着两瓶茅台来了?” 齐向福微微一愣地看向祝六,祝六却一脸平静地对他回了一个很特别的眼神。 李东海满脸无辜地回道: “阿荣叔,不是你干的,你慌什么嘛。” 我昨天在下班时,确实就是远远地看到你提着两瓶茅台上了一辆小汽车的。 我在几位警员面前,也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也有可能是我看错了吧,你一个月不到四千块钱,试问怎么可能买得起茅台嘛,而且还是两瓶呢!” 李东海心思深,心眼多,确确实实就是一个老狐狸! 他只是说远远地看到了阿荣叔手里提着两瓶茅台而已,结尾时还布下了一个铺垫,说是有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这种说法就犹如雾里看花,迷迷糊糊的,他抛出这个,就是用障眼法来掩人耳目,故布疑阵。 上下嘴皮子一张一合,就把祝六和警员的注意力给转移到了阿荣叔身上去。 等他们把阿荣叔以及阿荣叔全家七八口人给查清查透了,那不得要用上大半个月的时间啊。 要是在查的过程中,真是发现了阿荣叔以及他家人有资产不符合收入,或者是银行流水有大额来往的话,那花费的时间就要更多了。 这才是李东海想要的! 等祝六和警员从阿荣叔身上缓过劲来时,李东海的嫌疑也就无从查证了! “在事情发生的当下,都况且拿不出来确凿证据来把我李东海怎么样,试问以后还能把我怎么样呢? 就跟林小旭这个死傻逼,刚才当众揭穿自己当年干的那件事情是一个道理的,桀桀……” 李东海在心里面自言自语地道,一丝丝得意的胜利之色,逐渐把他那双瞳仁上的浅褐色给蚕食掉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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