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旭,你回来得正好,不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生儿子没有屁股的狗玩意,居然把后山里的那片番石榴林给全部砍光了啊!” 春凤老婶子一手垂着胸口,一手拉着林小旭,就是一顿哭诉。 她好不容易才讨来的生计,打算每天摘上五斤番石榴,每月就能轻轻松松赚取七百块钱,这简直就是堪比领上了一份低保,可此时美梦却被戛然而止了,叫她怎么能够不伤心难过呢。 其余的几位村民们,也是哗啦哗啦地哭出声来。 林小旭深知,这几位可是桃源村里倒数最穷的几位,不同于自己在没有获得传承前的穷,他自己毕竟还是年轻小伙一个,而他们却是雪鬓霜鬟,年华垂暮。 这样的一群人,明明是最有资格去领取低保的,可那个狗村长吴德顺却没有把低保名额给了他们,而是给了他的堂弟堂弟媳,和几位年轻的美丽妇女。 “我去看看!”林小旭从三轮摩托车上跳了下来,一阵风似的跑到了山上的那片番石榴林去。 “我靠!”林小旭被眼前的一幕给气得眉毛都要拧成了一条直线。 放眼看去,数十棵番石榴树统统被拦腰砍断!甚至连果子也被一脚踩爆! 一大片暗红的汁水流淌在山地上,不经意看去显得渗人极了。 “吴德顺!”林小旭脑海里第一时间就冒出了吴德顺的身影来。 对于林小旭突然富贵,可谓是惹到了桃源村里大部分村民们的羡慕嫉妒恨,还闹出了被匿名电话举报自己偷车的大乌龙。 就是因为如此,林小旭才会愿意用五块钱来收番石榴,通过分一杯羹来平息他们的心理不平衡。biqubao.com 穷的口袋比脸还要干净的村民们,是不可能会自断财路的,所以最大的作恶嫌疑人就是狗村长吴德顺了! 这个吴德顺就是桃源村的土皇帝,平时欺男霸女,仗势欺人,把县里拨下来的贫困救助金都给弄入自个的腰包里,但凡求他做点什么事,都至少要给他送上一两百块钱红包。 之前联合赵大明这个死赌鬼侵占林小旭家的八亩田地不说,如今还把黑手伸到林小旭发家致富的番石榴林来了! 林小旭都已经和宋倾心签订了独家供应合同,这要是突然没了番石榴供应的话,都不知道会闹出些什么事情来。 现在家里还有六百多斤的番石榴果,倒是可以缓上个三四天时间,林小旭爆了几句国粹后,就怒气冲冲地跑下山去。 还在村口急得团团转的春凤老婶子和几位村民们,在见到林小旭的一瞬,立即就围了上来。 “小旭啊,你能看出是哪个狗玩意干的嘛,只要你说出一个人名来,我就抄上菜刀,把他裤裆里的那个玩意给割下来泡酒!”春凤老婶子一副说到做到的狠决模样。 “我看不出来!你们先回家去,过半个小时就来我家拿果钱。” 来日方长,林小旭自有办法去对付吴德顺,可是他不愿意看到春凤老婶子几个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呜呜呜……”春凤老婶子几个一边哭着,一边回家去了,林小旭也一屁股坐上摩托车,打算回到村尾自家去。 可途经小卖部时,却是听到了阵阵连绵起伏的呻吟声。 “寡妇刘淑兰这是怎么了?”林小旭剑锋蹙起,满脸忧虑。 毕竟之前刘淑兰还是帮过他好几次的,他稍作迟疑后,就进入了没有关门的小卖部里,再走入后院去打算看看刘寡妇是闹了什么情况。 “把衣服脱了。”一道男人的声音霎时响起,把林小旭惊得不轻。 难道刘寡妇就这么饥渴难耐?大白天的就偷人? 不过想想也是,刘寡妇男人死了都有六七年时间了,一个才三十来岁正当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受不住寂寞去找男人也是正常的。 加上刘寡妇也没有孩子,找起男人来也就更加得心应手了。 人家刘寡妇早就恢复了自由身,找什么男人都是她的自由,林小旭也没有偷窥癖,他转身离开。 “内衣内裤也要脱吗?” “当然要脱清光啊,要不然我怎么给你治病啊?你别害羞了,在医生眼里是没有性别之分的。” “先给我开个止痛药再说吧,我疼得都要受不了!” 林小旭才转身走了几步,耳朵里就传来了以上的这三段对话,这感情是刘寡妇身子不舒服,去找了驻守村医来看病啊! 林小旭脸色红了红,他还误以为是刘寡妇跟男人在一起干那事呢。 这驻守村医名声范烔不仅医术不精,就会看个感冒发烧、头疼脑热的,再深一点的病症都根本不行;而且他名声也不好,经常打着看病的由头,揩漂亮女人的油。 林小旭有些不放心,所以就轻手轻脚地靠到窗户前,一只眼睛顺着窗户的缝隙看了进去。 躺在木床上的刘寡妇,脸色煞白,身子偶在抽搐,额头上布满汗珠,双腿紧紧地并拢在一起,此时的她已经解开了上衣的一个扣子,隐隐露出了一条深邃的沟壑。 坐在木床旁边的小木凳上的,长得尖嘴猴腮的中年男人就是驻守村医范烔了。 刘寡妇身上散发出来的成熟女人韵味,把范烔迷得是浑身燥热。 桃源村虽然是个穷乡僻壤,可出奇的是,这村里的女人是一个比一个漂亮。 这妇女之中,最迷人的就当数刘寡妇和沈玉莲了!特别是她们的那对丰润胸脯,害得范烔做梦都想骑在二女身上,来一个一龙二凤呢。 现在机会不是来了嘛,范烔绝对不会错过眼前的这个绝佳机会,今天就把刘寡妇给弄了! 他暗地搓着双手,一脸色眯眯地盯着刘寡妇看,眸光在她伟岸的胸前流连忘返。 嘴里却道貌岸然地道: “刘寡妇,你怎么脱个衣服也要磨磨蹭蹭的啊? 我可是忙得很呢,可没有功夫在这里跟你消耗时间。 你身上这病可不是普通的病,而是患上了一种可怕的叫做阴火过盛的怪病!光吃止痛药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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